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规定,现将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24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送审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 系 人:裴冰
联系电话:021-24011908
传 真:021-64393639
电子邮箱:peibing@sheemc.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邮 编:200235
附件:1.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2.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规定,现将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24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送审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 系 人:裴冰
联系电话:021-24011908
传 真:021-64393639
电子邮箱:peibing@sheemc.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邮 编:200235
附件:1.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2.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