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营商环境优化,深化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动改革事项在我省落地。根据省政府统筹安排,我局代拟了《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对省级有关单位提出的进一步改革举措进行汇总,形成了《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事项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传真:0571-89766203;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36063741@qq.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邮编:310005;
联系人:余泽华;联系电话:0571-89765182
附件: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事项清单.docx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12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营商环境优化,深化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动改革事项在我省落地。根据省政府统筹安排,我局代拟了《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对省级有关单位提出的进一步改革举措进行汇总,形成了《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事项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传真:0571-89766203;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36063741@qq.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邮编:310005;
联系人:余泽华;联系电话:0571-89765182
附件: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事项清单.docx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