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和长三角标准一体化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至10月8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陈双斌
联系电话:0571-89761423
传真:0571-89761453
电子邮件:zjbz2012@126.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5号金汇大厦1423室
2.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和长三角标准一体化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至10月8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陈双斌
联系电话:0571-89761423
传真:0571-89761453
电子邮件:zjbz2012@126.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5号金汇大厦1423室
2.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