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21-02-04 11:58字体:[       ]浏览次数:( )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向各单位征集2021年度浙江省地方标准项目立项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涉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环节、具有较强需求的相关标准,例如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护、运用、保护等业务流程标准;有关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专利分析,知识产权代理、质押、保险、交易、许可、价值评估等业务或服务标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等。

二、基本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条件;

2.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具备开展标准制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

3.申报单位应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与意义,对所申请标准的国内外标准现状、相关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主要技术要素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地积极引导、鼓励辖区内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示范试点机构等将先进工作经验形成标准,广泛征集所属地域、所属领域、高校院所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做好筛选推荐工作。申请立项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见附件),吸纳有实力的单位和人员参加,组织编写相应的标准草案(参考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标准立项建议书及标准草案(电子件)由各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报送截止日期:2021228日。

联系陈晨,0571-56788315chenchen@zjippc.cn

附件:浙江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23

附件

浙江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标准性质:  强制性□   推荐性□

起止时间:

申请单位(公民):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申请日期: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 立项必要性及目的意义

二、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说明所涉及的产品种类)

三、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关系

四、设置强制性条款的理由

五、国外标准情况简要说明(包括拟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及名称)

六、保证措施(技术力量、经费、起草单位、参加单位等)

七、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风险影响

八、项目的预期效果

九、申请单位(公民)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地)市场监管部门或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强制性地方标准的项目建议需填写“四”、“七”两栏。建议表递交时需一式三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2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