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了解我省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研究标准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经省统计局批准,决定在全省开展2021年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统计内容
统计调查对象(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标准化投入情况、主要产品标准实施情况。其中,标准化投入情况中的标准化人员、检验检测及认证经费投入统计口径较上年有较大调整(见附件)。
三、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宣贯培训及核实(2月20日-3月10日)。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制作线上培训教程;各市局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局相关人员组织进行培训,对辖区内调查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包括删除或更新)。
(二)数据填报及审核(3月11日-4月25日)。各市局组织辖区内的调查对象于3月底前进行网上填报,并于4月25日前完成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数据汇总分析(4月26日-5月25日)。省标准化研究院对全省调查对象的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并指导各市局撰写本地区标准化统计监测分析报告(简要版)。
四、职责分工
(一)省局标准化处。负责全省标准化统计监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完善浙江省标准化统计监测平台,企业填报问题解答,制作线上培训教程,对填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全省标准化统计监督测分析报告,指导各市局撰写本地区标准化统计监测分析报告(简要版)。
(三)各市局。负责部署开展本辖区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组织辖区内的调查对象参加线上培训,对辖区内调查对象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指导所在县(市、区)局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向当地政府报送本地区标准化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此作为我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省、市、县三级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统一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请各市局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并于3月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报送省局标准化处。
(三)加强培训,确保质量。强化对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细化指标解释,优化数据分析,确保标准化统计监测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省局标准化处联系人:刘冀,电话:057********15;邮箱:********@qq.com。
省标准化研究院联系人:刘晓明,电话:057********79;手机:1*******2;邮箱:*********@qq.com。
浙江方大标准信息公司联系人:赵怡萍,电话:057********46;手机:1*******7;邮箱:*********@qq.com。
统计调查专用网址:浙江省地方标准网。
附件:浙江省标准化统计监测制度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