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盐、食用农产品等26类食品6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20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城南农贸市场文成县阿巧淡水鱼批发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舟山市定海双桥老王肉禽经营部销售的鸡肉,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乐清市乐成街道南马菜市场穆红豆摊位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湖州康山街道老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丽水市源丰禽蛋批发部销售的鸭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
(一)诸暨市店口球宇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绍兴柯桥新世纪饮品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宁波高新区青和水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镇海天龙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丽水市大一食品行销售的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瑞安市菜篮子批发交易市场瑞安市松付干水产批发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田东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糖厂生产的白砂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四、食品添加剂超标
杭州杨家村农产品交易市场胡小燕摊位销售的标称余姚市吉灵菜厂生产的五香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吉灵菜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不是余姚市吉灵菜厂生产的。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绍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322
3.食品抽检合格-2021032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盐、食用农产品等26类食品6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20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城南农贸市场文成县阿巧淡水鱼批发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舟山市定海双桥老王肉禽经营部销售的鸡肉,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乐清市乐成街道南马菜市场穆红豆摊位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湖州康山街道老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丽水市源丰禽蛋批发部销售的鸭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
(一)诸暨市店口球宇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绍兴柯桥新世纪饮品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宁波高新区青和水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镇海天龙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丽水市大一食品行销售的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瑞安市菜篮子批发交易市场瑞安市松付干水产批发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田东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糖厂生产的白砂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四、食品添加剂超标
杭州杨家村农产品交易市场胡小燕摊位销售的标称余姚市吉灵菜厂生产的五香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吉灵菜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不是余姚市吉灵菜厂生产的。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绍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322
3.食品抽检合格-2021032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