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局)、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紧扣活动主题,做好方案制定。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和要求,紧紧把握“知识产权服务走基层办实事、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动主题,围绕“万里行”活动重点任务,结合地区部门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征求梳理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紧抓活动落实,强化组织管理。要注重活动开展的实效,根据制定的活动方案安排,因地制宜地采取上门服务、集中服务、在线服务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各阶段任务。特别是要抓实调研、资源匹配、服务对接等重点环节,开展具有本地本部门特色的专题活动,力求活动有成果、见实效。
三、紧盯成效成果,加强宣传总结。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展示本地区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在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梳理并上报省局。
请各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汇总本地区(本处室、本单位)工作方案及需求清单(附件1),于5月10日前报送省局知识产权发展处。本次活动的有关数据(详见附件2)和活动成效总结,请于2021年10月20日之前报送省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省局知识产权处联系人:张维、徐川;电话:0571-89761347;89761317。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51号)
2.需求清单
3.成效汇总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pdf【附件】【附件】需求清单.docx【附件】【附件】【附件】成效汇总表.doc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