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长三角地区互认计量技术规范《商品过度包装检验计量操作规范》转为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公示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 12- 07 17: 12
字体:[
]

根据华东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关于加强长三角地区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工作的通知》(华东〔2019〕8号)、《关于实施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工作的通知》(华东〔2020〕4号)、《关于修改<“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东〔2022〕4号)以及《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定,拟将长三角地区互认计量技术规范《商品过度包装检验计量操作规范》转为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现将报批稿(文本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月6日前将意见反映至省市场监管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电话:0571-89761448

电子邮件:sscjgjjlc@163.com

联系人:欧阳冰

报批稿-沪苏浙皖-商品过度包装检验计量操作规范.pdf


关于拟将长三角地区互认计量技术规范《商品过度包装检验计量操作规范》转为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公示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 12- 07 17: 12 字体:[ ] 浏览次数:( )

根据华东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关于加强长三角地区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工作的通知》(华东〔2019〕8号)、《关于实施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工作的通知》(华东〔2020〕4号)、《关于修改<“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东〔2022〕4号)以及《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定,拟将长三角地区互认计量技术规范《商品过度包装检验计量操作规范》转为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现将报批稿(文本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月6日前将意见反映至省市场监管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电话:0571-89761448

电子邮件:sscjgjjlc@163.com

联系人:欧阳冰

报批稿-沪苏浙皖-商品过度包装检验计量操作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