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JJF(沪苏浙皖)4003-2022 标准有源扬声器校准规范》等2项“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在浙江省适用的通知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22-02-28 15:44字体:[       ]浏览次数:(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1〕186号)有关“鼓励区域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的精神,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长三角计量技术规范JJF(沪苏浙皖)4003-2022《标准有源扬声器校准规范》、JJF(沪苏浙皖)4004-2022《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校准规范》在浙江省适用。

编 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JJF(沪苏浙皖)4003-2022

标准有源扬声器校准规范

2022-02-17

2022-05-17

JJF(沪苏浙皖)4004-2022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校准规范

2022-02-17

2022-05-17

特此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印发


【附件】JJF(沪苏浙皖)4004-2022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校准规范.pdf【附件】JJF(沪苏浙皖)4003-2022 标准有源扬声器校准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