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2期)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 05- 12 09: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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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5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23批次、不合格3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瑞安市嘉运大酒店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舟山翁山桃苑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餐盘、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慈溪市浒山思愉餐饮店使用的餐具(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瑞安市咕噜蛙餐饮店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五)瑞安市亿佰家烤肉店使用的餐具(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六)舟山市定海区蜜特餐饮店使用的餐具(餐盘、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舟山市定海锅锅餐饮店使用的餐具(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瑞安市众炙烤肉店使用的餐具(餐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九)瑞安市喜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伟哥羊肉馆使用的餐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一)舟山市菜篮子服务有限公司中兴直供店销售的标称慈溪市宗汉四季食品厂生产的豆酥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杭州东晨西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桐乡市濮院叙知香火锅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长兴李家巷瑞莲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嘉善县魏塘镇杨福宝淡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临海市中心菜场金祖日摊位销售的黄鳝,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乐清市城南七道湘餐饮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七)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农贸市场胥建新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舟山市定海区鱼朵多水产品摊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海盐县武原农贸市场叶凤鳝丝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吴兴褚水妹水产品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三合家园农贸市场董兴根摊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桐乡市梧桐金益明水产品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舟山市新城玲姐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鳝鱼,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四)台州市黄岩益强超市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五)诸暨市石江海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新昌县七星街道马仲妩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温州市永嘉县千石农贸市场向征兵摊位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八)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南江枫林农贸市场王爱娟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

桐乡市梧桐曹明甫蔬菜摊销售的榨菜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沙农贸市场腾小平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杭州富阳城东综合市场群栋干货摊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丽水市清新绿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温州市金鹿调味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洁老抽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嵊州市绪亮干货摊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重金属污染

(一)温州市永嘉县千石农贸市场赵雄摊位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温州百德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其他污染物

丽水市莲都区巴润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汤碗)(已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温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511

3.食品抽检合格—2022051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511.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20511.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2期)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 05- 12 09: 21 字体:[ ] 浏览次数:( )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5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23批次、不合格3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瑞安市嘉运大酒店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舟山翁山桃苑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餐盘、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慈溪市浒山思愉餐饮店使用的餐具(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瑞安市咕噜蛙餐饮店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五)瑞安市亿佰家烤肉店使用的餐具(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六)舟山市定海区蜜特餐饮店使用的餐具(餐盘、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舟山市定海锅锅餐饮店使用的餐具(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瑞安市众炙烤肉店使用的餐具(餐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九)瑞安市喜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伟哥羊肉馆使用的餐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一)舟山市菜篮子服务有限公司中兴直供店销售的标称慈溪市宗汉四季食品厂生产的豆酥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杭州东晨西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桐乡市濮院叙知香火锅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长兴李家巷瑞莲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嘉善县魏塘镇杨福宝淡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临海市中心菜场金祖日摊位销售的黄鳝,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乐清市城南七道湘餐饮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七)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农贸市场胥建新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舟山市定海区鱼朵多水产品摊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海盐县武原农贸市场叶凤鳝丝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吴兴褚水妹水产品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三合家园农贸市场董兴根摊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桐乡市梧桐金益明水产品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舟山市新城玲姐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鳝鱼,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四)台州市黄岩益强超市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五)诸暨市石江海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新昌县七星街道马仲妩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温州市永嘉县千石农贸市场向征兵摊位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八)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南江枫林农贸市场王爱娟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

桐乡市梧桐曹明甫蔬菜摊销售的榨菜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沙农贸市场腾小平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杭州富阳城东综合市场群栋干货摊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丽水市清新绿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温州市金鹿调味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洁老抽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嵊州市绪亮干货摊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重金属污染

(一)温州市永嘉县千石农贸市场赵雄摊位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温州百德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其他污染物

丽水市莲都区巴润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汤碗)(已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温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511

3.食品抽检合格—2022051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511.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205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