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工作形式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 02- 03 19: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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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工作形式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浙政办发〔2022〕63号)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浙知联办〔2022〕34号),经形式初审,确定19项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大奖形式初审,293项通过专利奖形式初审,105项通过商标奖形式初审,169项通过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形式初审。现予公示。

一、通过形式初审名单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2月3日至2月1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或评审监督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鼓励实名提出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具体联系方式。

3.联系方式:

评审办(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1133、89761100、89761351

评审监督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9222


附件: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形式初审结果公示表.xls


 

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关于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工作形式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 02- 03 19: 24 字体:[ ] 浏览次数:( )

关于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工作形式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浙政办发〔2022〕63号)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浙知联办〔2022〕34号),经形式初审,确定19项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大奖形式初审,293项通过专利奖形式初审,105项通过商标奖形式初审,169项通过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形式初审。现予公示。

一、通过形式初审名单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2月3日至2月1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或评审监督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鼓励实名提出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具体联系方式。

3.联系方式:

评审办(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1133、89761100、89761351

评审监督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9222


附件: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形式初审结果公示表.xls


 

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