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2年1月1日前制发且有效的1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109件拟继续有效,31件拟暂时保留,58件拟废止或失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4月5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achieverable@163.com;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收,邮编:310005。电话:0571-89762191。
特此公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2年1月1日前制发且有效的1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109件拟继续有效,31件拟暂时保留,58件拟废止或失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4月5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achieverable@163.com;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收,邮编:310005。电话:0571-8976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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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