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起草的《浙江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7日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1.关于列入名录的条件:建议改成“列入全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研发、设计或生产工作经验,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并持有相关执业证,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实际从事专利代理或专利纠纷处理等工作6年以上;3. 具有专利预审员、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师、鉴定人资格具有专利审查、复审无效、专利行政调处、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6年以上;4.(是否可增加兜底条款:省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其他具有知识产权实践经验并且能够承担技术调查官职责的人员。) 修改理由:(1)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2)原文件要求限制了早年毕业的本科生,二十年前毕业的本科生,专业水准其实不低于最近5年毕业的研究生,可增加其经验年限。(3)原文件要求相当于必须是专利代理师或者具有知识产权中级以上技术资格,限制的太严格,某些高校的大学教授、研究所的研究员,不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也不具备具有知识产权中级以上技术资格,反而被排除在外。按照代理师职业需要1年实习,5年执业经验可从事民事诉讼,因此建议设置为6年年限。 | 不采纳 | 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际办理过程中,技术调查官需要能够充分理解技术事实,同时又有相应实务经验。本《征求意见稿》参照了现行司法、行政部门聘任技术调查官的条件,较为科学合理。 |
我局组织起草的《浙江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7日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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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关于列入名录的条件:建议改成“列入全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研发、设计或生产工作经验,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并持有相关执业证,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实际从事专利代理或专利纠纷处理等工作6年以上;3. 具有专利预审员、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师、鉴定人资格具有专利审查、复审无效、专利行政调处、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6年以上;4.(是否可增加兜底条款:省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其他具有知识产权实践经验并且能够承担技术调查官职责的人员。) 修改理由:(1)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2)原文件要求限制了早年毕业的本科生,二十年前毕业的本科生,专业水准其实不低于最近5年毕业的研究生,可增加其经验年限。(3)原文件要求相当于必须是专利代理师或者具有知识产权中级以上技术资格,限制的太严格,某些高校的大学教授、研究所的研究员,不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也不具备具有知识产权中级以上技术资格,反而被排除在外。按照代理师职业需要1年实习,5年执业经验可从事民事诉讼,因此建议设置为6年年限。 | 不采纳 | 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际办理过程中,技术调查官需要能够充分理解技术事实,同时又有相应实务经验。本《征求意见稿》参照了现行司法、行政部门聘任技术调查官的条件,较为科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