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长三角地区互认计量技术规范《微波消解仪校准规范》转为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公示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 06- 15 11: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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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定,拟将长三角地区互认计量技术规范《微波消解仪校准规范》转为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现将报批稿(文本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反映至省市场监管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电话:0571-89761448

电子邮件:sscjgjjlc@163.com

联系人:欧阳冰

报批稿 沪苏浙皖《微波消解仪校准规范》.pdf



关于拟将长三角地区互认计量技术规范《微波消解仪校准规范》转为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公示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 06- 15 11: 00 字体:[ ] 浏览次数:( )

据《“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定,拟将长三角地区互认计量技术规范《微波消解仪校准规范》转为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现将报批稿(文本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反映至省市场监管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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