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市场监管局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强烈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推进。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0次召开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对36个问题,制定15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同时,统筹推进年度中心任务和巡视整改,统筹推进当下改与长远建,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全程跟踪问效。按照“一事一紧盯、一周一报告、一月一督查”工作模式,构建“建账—查账—销账”工作机制,打造从部署到协调到督办,环环相扣、有机衔接、逻辑严密、务实有效的工作闭环,形成合力攻坚、全面整改、真改实改的良好局面。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开除党籍3人);政务处分1人(警告1人);诫勉2人,教育提醒8人;建立完善制度29项。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等。强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四个角色”定位。大兴调查研究,围绕解决加快推进浙江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面临的若干重大问题,在平台经济、品牌建设、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研究确定14项局领导领衔的重点调研课题。实施重大决策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研究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二)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建立健全推进统一大市场的长效机制,推动出台《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建立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制定出台公平竞争护企行动方案,实施分行业分领域规范公平竞争审查试点,开展全省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专项整治。实施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改革,今年以来审查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8169件,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115件。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丰富反垄断监管工具,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反垄断监管机制。
(三)深化商事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优化集成办理平台,推动登记许可集成办理事项扩面至11个。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强制注销改革,扩大简易注销适用主体覆盖面,优化注销流程,办结时间提速76%。推动全面推广应用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全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应用率已从38%提升至69%。建设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专区,构建“一码三端多区”一体化应用场景,全省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率达86%,已在42个政务、商务办事领域得到应用,应用场景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关于“高标高质打造质量强省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质量工作统筹。推动成立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2024年度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要点》和《2024年全省质量工作要点》,系统谋划推进“三个强省”建设。部署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工作,研究制定《质量强企遴选工作方案》《质量强链工作方案》《质量强县培育工作方案》,出台《关于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 助力特色产业质量升级的实施意见》。
(二)持续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深化省部合作,签署新一轮省部标准化工作合作备忘录,印发《2024年标准化工作省部合作工作要点》。推进企业对标达标提升,编制《浙江省企业标准筑基工程行动方案》,1317家企业获得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证书。推进重点标准实施应用,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品字标”认证和“品字标”自我声明,“浙江制造”标准应用率达98%。强化激励举措,下达2024年省级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对107个单位的标准化项目进行补助激励。
(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印发《质量提升强企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 助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质量升级的实施意见》,聚焦八大重点产业集群,推进质量攻坚项目104个。制定《浙江省区域质量发展水平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产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监测研究工作。巩固提升小微企业质量认证百千万行动,在全省132个行业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育服务。全面提升检测专业化能力,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促进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增“415X”相关检验检测能力1133项,涉及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等43个领域。
(四)推进浙江制造“品字标”品牌建设改革。研究制定“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改革方案,优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顶层设计。实施浙江精品培育行动,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方阵和“浙江精品”矩阵。制定《“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管理要求》,优化“浙江制造”认证管理系统,实现“浙江制造”认证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定期开展“品字标”企业(产品)发展情况监测,修改完善“浙江制造”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品牌发展指数模型,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绩效评估,实施品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提高“浙江制造”品牌效应。持续推进“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
三、关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市场秩序监管力度。组织开展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执法亮剑护民”行动,全省累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1213件、涉直播违法案件158件。印发省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拓展双随机抽查事项,推动全省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占比达到56.53%,通过联合检查减少重复上门9.25万次。开展全省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印发《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经营主体检查指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违法行为检查指引》,重点加大对6个大类18项突出问题的治理。加快建设“网络直播监测平台”,提高数据风险防范能力,拓展直播监测覆盖范围,提升直播领域网络交易和广告风险处置能力。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制度供给力度,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浙江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快处机制。推动省市县三级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体系,引导企业针对性地开展PCT专利申请布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获权能力。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迭代“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数字化应用,重点海外知识产权案件应对指导率达到100%。开展发明专利获权提速专项行动,省、杭州、宁波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生物、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专利快速预审服务领域,温州、嘉兴、台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投入运行。
(三)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强化放心消费建设政策顶层设计,出台《关于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制定《浙江省放心消费单元建设指引(试行)》,构建“3+6+X”放心消费单元建设制度体系。谋划实施“放心消费惠民行动”,全省动态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5.1万家。抓实投诉举报工作,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有效保障消费市场秩序,全省投诉按时办结率100%、举报按时核查率99.99%,投诉调解成功率52.91%。强化重复来信源头治理,聚焦教育、医疗等领域重复维权事项组织开展2024年价格收费执法“守护”专项行动。
四、关于“深化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改革统筹谋划。完善改革组织架构,调整省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架构,建立“一个局领导领衔、一个牵头部门、多个协同单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深谋实推改革项目,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知识产权、市场主体梯度培育、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等改革项目纳入省委改革委工作要点,成功争取全国广告业统计“多报合一”改革试点落地浙江。研究确定全省市场监管助企惠民“十件实事”,制定印发省局全面深化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强化改革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例会、进展晾晒等制度,推进改革任务闭环落实。
(二)提升数字化改革系统性实效性。强化顶层设计谋划,形成《在新形势下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深化建设的研究报告》,并将试验区深化建设报告的主要思路纳入省局2024年工作要点。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大力精简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应用,提升数字化应用迭代质量。规范电子政务项目申报,修订省局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强化项目事后评估,制定《重大应用系统绩效评价细则》,将重大应用驾驶舱融入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推动日常工作和分析研判同步关联,强化数据分析和指挥实战工作。
(三)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协调。出台《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监管执法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赋权事项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强化市场监管专业执法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督促指导基层处理好监管与执法的关系。编纂《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年度典型案例和实务》,组织开展执法大演习大练兵大比武和军事化练兵活动,开展食品委托生产和美容美发执法实务培训,举办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沙龙,提升基层办案能力。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星级所数量占全省基层所总数的29.8%。
(四)推进协会学会“去行政化”改革。完善学(协)会管理机制,出台《关于实施“三强三优”工程推进学(协)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落实自主办会要求。全面加强学(协)会党的领导,印发《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协)会党建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健全组织体系等八方面深化学(协)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学(协)会党建工作由局机关党委统一管理。明确学(协)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落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
五、关于“‘两品一特’安全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浙里食安”建设。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规范化工作制度2.0版,细化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运行管理15类制度,推动全省风险预警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建立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指挥体系,布设监测哨点。强化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72.9%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浙食链”闭环管理。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养老助供餐机构“阳光厨房”建设。出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创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开展“百姓点检”免费检测3.3万余批次。编制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全面落实“三清单一承诺”机制。10.2万家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完成率在98%以上。
(二)加强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加强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将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燃气灶、商用燃气灶等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纳入浙江省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2024年省级监督抽查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250批次。对抽查发现的燃气器具不合格企业点对点出具针对性“质量建议书”70份。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产品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发布一批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典型案例。印发《浙江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将水泥、钢筋等重点产品列入全省重点监管目录,2024年抽查相关产品205批次。全面推进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将全省工业产品“两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对工业产品许可获证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和“两个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企业5.1万家、特种设备9.4万台,消除问题隐患1.6万项。印发《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将“扫盲纳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政执法等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压紧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两个规定”试点,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管,完成在用特种设备赋码180.4万台,动态赋码率达99.8%,电梯规范扫码维保率达98.1%。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全省电梯应急响应平均时间从过去30分钟缩短至15.5分钟。
六、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和完善“五张责任清单”工作机制,打造责任落实闭环链条,织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健全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修订《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规定(试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召开省局党委2024年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等。健全对下级“一把手”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今年以来省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48人次,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
(二)提升监督执纪效能。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机关纪委监督执纪效能的通知》,建立健全案件情况通报、协审、协办等联动配合机制。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同,联合开展重要节点正风肃纪督查6批次,发现问题14个,全部反馈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持续巩固拓展纪检干部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升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加强清廉市场监管建设。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从建设审批服务领域行风满意窗口、推动日常监管减负增效等九方面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深化行风问题排查质效,建立行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机制,举一反三推进全省系统同类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摸排,针对性细化完善风险防控举措,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效性。
七、关于“部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权力事项风险排查。紧盯招标、评审、认证等重点领域,对相关权力事项开展风险排查,共梳理机关处室549条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权力事项实施管理办法,丰富权力事项监督的覆盖面,出台相关权力事项实施管理办法21个,从制度上防范“靠山吃山”现象。加大权力事项的监督力度,完善权力事项的监督流程、监督内容、监督报备机制。
(二)防范数字化项目建设廉政风险。按照“一件事”逻辑梳理数字化建设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举措,排查廉政风险点22个,制定防控措施39条。强化项目建设审批管理,修订《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制定《电子政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建设程序。强化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可研报告和招标文件编制,严格招标采购执行。强化项目垄断风险防范,建立省局重大数字化项目源代码一本账,已基本完成重大数字化项目源代码入档工作。
(三)严格控制工程项目造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3个已结算审核工程项目进行咨询复核。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从可研编制、立项审批、工程管理、结算与造价、施工招标采购等方面作专题辅导,增强工程项目建设专业知识。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按照“一件事”逻辑,梳理排查23个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33项防控措施,及时修订相关制度。
(四)深化违规经商办企专项治理。制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离职后从业行为限制规定》,规范经商办企业行为。
八、关于“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查纠形式主义问题。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文办会办事规范指南》,精简2024年发文数量,加强公文审核把关,严格议事协调机构发文。严控会议数量,坚决落实省委“周半无会”制度。开展专班及抽调人员集中清理规范行动。完善专班运行闭环管理机制,建立专班及借调人员管理台账,强化借调人员跟踪管理。
(二)强化违规吃喝问题整治。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利用重要节假日等时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醒。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关于严禁市场监管干部职工违规吃喝的规定》。整合市场监管系统纪检力量,强化吃喝等问题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加大监管力度。
九、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修订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规定》《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上党委会研究事项,梳理《2024年重大预算项目应上会清单》,落实执行规范,明确资金使用上会责任、上会流程。
十、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委领导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规定,做深做实干部选拔分析研判和动议,每批次干部选拔任用职位、条件和人选初步意向均在党委班子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沟通酝酿。
(二)加强干部队伍系统谋划。深入分析省局干部队伍现状和未来五年发展变化,形成省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提出18项具体举措和7张规划清单。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省局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方案。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健全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补充动态储备机制。
(三)严格直属单位干部管理。部署开展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中层专项清理。加强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监督,开展14家直属单位近三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检查。制定下发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23条,推动提升直属单位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落细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落实局党委党建工作制度。局党委在党纪学习教育示范带头,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局党委不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专题审议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2024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二)修订“双月双强双评”考评办法。对标省委综合考核要求,研究制定《2024年度省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综合考核办法》,将“双月双强双评”评价机制修改为“季度评价”机制,实行“负面评价”,考核指标、内容、分值权重等体现差异化、特色化,强化刚性指标的设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常态巡查、日常工作记录台账检查和反馈等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督促整改。结合意识形态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问等形式,对各单位党组织学习计划制定、“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闭环。每月梳理发布学习清单,为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提供参考,督促指导党员干部强化理论学习。落实巡听旁听机制,开展巡听旁听指导工作,督促直属单位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效。
十二、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巡视原省质监局党委指出“部分下属单位办公用房严重超标”“部分下属单位一把手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有关责任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将直属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公车使用情况纳入正风肃纪督查工作的重点问题。
(二)加强正风肃纪检查。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对驻杭13家直属单位的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三)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省局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通报和警示教育,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分析报告》。组织150余名党员干部分两批赴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召开省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警示教育会议,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常态抓好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对于推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定期调度工作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切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见到实效。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聚焦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组织再研究、再落实,挖深找准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常态长效推动各项工作,切实从源头堵塞漏洞短板。围绕行权用权等关键点,强化对业务审批、监管执法、项目评审、考核创建的监督管理,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批制度、建立一批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三是深入推进成果转化。坚持整改工作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牢固树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找准市场监管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加快完善“民呼我为、企呼我应”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平安市监”“法治市监”建设,全力办好助企惠民“十件实事”,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扎实整改成效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88392863;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电子邮箱:sgsj@zj.gov.cn。
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市场监管局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强烈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推进。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0次召开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对36个问题,制定15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同时,统筹推进年度中心任务和巡视整改,统筹推进当下改与长远建,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全程跟踪问效。按照“一事一紧盯、一周一报告、一月一督查”工作模式,构建“建账—查账—销账”工作机制,打造从部署到协调到督办,环环相扣、有机衔接、逻辑严密、务实有效的工作闭环,形成合力攻坚、全面整改、真改实改的良好局面。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开除党籍3人);政务处分1人(警告1人);诫勉2人,教育提醒8人;建立完善制度29项。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等。强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四个角色”定位。大兴调查研究,围绕解决加快推进浙江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面临的若干重大问题,在平台经济、品牌建设、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研究确定14项局领导领衔的重点调研课题。实施重大决策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研究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二)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建立健全推进统一大市场的长效机制,推动出台《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建立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制定出台公平竞争护企行动方案,实施分行业分领域规范公平竞争审查试点,开展全省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专项整治。实施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改革,今年以来审查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8169件,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115件。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丰富反垄断监管工具,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反垄断监管机制。
(三)深化商事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优化集成办理平台,推动登记许可集成办理事项扩面至11个。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强制注销改革,扩大简易注销适用主体覆盖面,优化注销流程,办结时间提速76%。推动全面推广应用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全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应用率已从38%提升至69%。建设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专区,构建“一码三端多区”一体化应用场景,全省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率达86%,已在42个政务、商务办事领域得到应用,应用场景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关于“高标高质打造质量强省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质量工作统筹。推动成立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2024年度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要点》和《2024年全省质量工作要点》,系统谋划推进“三个强省”建设。部署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工作,研究制定《质量强企遴选工作方案》《质量强链工作方案》《质量强县培育工作方案》,出台《关于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 助力特色产业质量升级的实施意见》。
(二)持续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深化省部合作,签署新一轮省部标准化工作合作备忘录,印发《2024年标准化工作省部合作工作要点》。推进企业对标达标提升,编制《浙江省企业标准筑基工程行动方案》,1317家企业获得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证书。推进重点标准实施应用,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品字标”认证和“品字标”自我声明,“浙江制造”标准应用率达98%。强化激励举措,下达2024年省级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对107个单位的标准化项目进行补助激励。
(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印发《质量提升强企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 助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质量升级的实施意见》,聚焦八大重点产业集群,推进质量攻坚项目104个。制定《浙江省区域质量发展水平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产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监测研究工作。巩固提升小微企业质量认证百千万行动,在全省132个行业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育服务。全面提升检测专业化能力,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促进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增“415X”相关检验检测能力1133项,涉及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等43个领域。
(四)推进浙江制造“品字标”品牌建设改革。研究制定“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改革方案,优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顶层设计。实施浙江精品培育行动,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方阵和“浙江精品”矩阵。制定《“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管理要求》,优化“浙江制造”认证管理系统,实现“浙江制造”认证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定期开展“品字标”企业(产品)发展情况监测,修改完善“浙江制造”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品牌发展指数模型,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绩效评估,实施品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提高“浙江制造”品牌效应。持续推进“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
三、关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市场秩序监管力度。组织开展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执法亮剑护民”行动,全省累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1213件、涉直播违法案件158件。印发省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拓展双随机抽查事项,推动全省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占比达到56.53%,通过联合检查减少重复上门9.25万次。开展全省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印发《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经营主体检查指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违法行为检查指引》,重点加大对6个大类18项突出问题的治理。加快建设“网络直播监测平台”,提高数据风险防范能力,拓展直播监测覆盖范围,提升直播领域网络交易和广告风险处置能力。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制度供给力度,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浙江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快处机制。推动省市县三级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体系,引导企业针对性地开展PCT专利申请布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获权能力。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迭代“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数字化应用,重点海外知识产权案件应对指导率达到100%。开展发明专利获权提速专项行动,省、杭州、宁波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生物、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专利快速预审服务领域,温州、嘉兴、台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投入运行。
(三)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强化放心消费建设政策顶层设计,出台《关于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制定《浙江省放心消费单元建设指引(试行)》,构建“3+6+X”放心消费单元建设制度体系。谋划实施“放心消费惠民行动”,全省动态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5.1万家。抓实投诉举报工作,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有效保障消费市场秩序,全省投诉按时办结率100%、举报按时核查率99.99%,投诉调解成功率52.91%。强化重复来信源头治理,聚焦教育、医疗等领域重复维权事项组织开展2024年价格收费执法“守护”专项行动。
四、关于“深化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改革统筹谋划。完善改革组织架构,调整省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架构,建立“一个局领导领衔、一个牵头部门、多个协同单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深谋实推改革项目,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知识产权、市场主体梯度培育、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等改革项目纳入省委改革委工作要点,成功争取全国广告业统计“多报合一”改革试点落地浙江。研究确定全省市场监管助企惠民“十件实事”,制定印发省局全面深化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强化改革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例会、进展晾晒等制度,推进改革任务闭环落实。
(二)提升数字化改革系统性实效性。强化顶层设计谋划,形成《在新形势下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深化建设的研究报告》,并将试验区深化建设报告的主要思路纳入省局2024年工作要点。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大力精简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应用,提升数字化应用迭代质量。规范电子政务项目申报,修订省局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强化项目事后评估,制定《重大应用系统绩效评价细则》,将重大应用驾驶舱融入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推动日常工作和分析研判同步关联,强化数据分析和指挥实战工作。
(三)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协调。出台《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监管执法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赋权事项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强化市场监管专业执法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督促指导基层处理好监管与执法的关系。编纂《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年度典型案例和实务》,组织开展执法大演习大练兵大比武和军事化练兵活动,开展食品委托生产和美容美发执法实务培训,举办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沙龙,提升基层办案能力。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星级所数量占全省基层所总数的29.8%。
(四)推进协会学会“去行政化”改革。完善学(协)会管理机制,出台《关于实施“三强三优”工程推进学(协)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落实自主办会要求。全面加强学(协)会党的领导,印发《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协)会党建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健全组织体系等八方面深化学(协)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学(协)会党建工作由局机关党委统一管理。明确学(协)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落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
五、关于“‘两品一特’安全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浙里食安”建设。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规范化工作制度2.0版,细化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运行管理15类制度,推动全省风险预警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建立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指挥体系,布设监测哨点。强化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72.9%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浙食链”闭环管理。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养老助供餐机构“阳光厨房”建设。出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创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开展“百姓点检”免费检测3.3万余批次。编制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全面落实“三清单一承诺”机制。10.2万家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完成率在98%以上。
(二)加强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加强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将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燃气灶、商用燃气灶等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纳入浙江省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2024年省级监督抽查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250批次。对抽查发现的燃气器具不合格企业点对点出具针对性“质量建议书”70份。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产品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发布一批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典型案例。印发《浙江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将水泥、钢筋等重点产品列入全省重点监管目录,2024年抽查相关产品205批次。全面推进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将全省工业产品“两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对工业产品许可获证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和“两个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企业5.1万家、特种设备9.4万台,消除问题隐患1.6万项。印发《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将“扫盲纳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政执法等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压紧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两个规定”试点,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管,完成在用特种设备赋码180.4万台,动态赋码率达99.8%,电梯规范扫码维保率达98.1%。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全省电梯应急响应平均时间从过去30分钟缩短至15.5分钟。
六、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和完善“五张责任清单”工作机制,打造责任落实闭环链条,织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健全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修订《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规定(试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召开省局党委2024年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等。健全对下级“一把手”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今年以来省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48人次,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
(二)提升监督执纪效能。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机关纪委监督执纪效能的通知》,建立健全案件情况通报、协审、协办等联动配合机制。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同,联合开展重要节点正风肃纪督查6批次,发现问题14个,全部反馈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持续巩固拓展纪检干部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升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加强清廉市场监管建设。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从建设审批服务领域行风满意窗口、推动日常监管减负增效等九方面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深化行风问题排查质效,建立行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机制,举一反三推进全省系统同类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摸排,针对性细化完善风险防控举措,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效性。
七、关于“部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权力事项风险排查。紧盯招标、评审、认证等重点领域,对相关权力事项开展风险排查,共梳理机关处室549条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权力事项实施管理办法,丰富权力事项监督的覆盖面,出台相关权力事项实施管理办法21个,从制度上防范“靠山吃山”现象。加大权力事项的监督力度,完善权力事项的监督流程、监督内容、监督报备机制。
(二)防范数字化项目建设廉政风险。按照“一件事”逻辑梳理数字化建设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举措,排查廉政风险点22个,制定防控措施39条。强化项目建设审批管理,修订《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制定《电子政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建设程序。强化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可研报告和招标文件编制,严格招标采购执行。强化项目垄断风险防范,建立省局重大数字化项目源代码一本账,已基本完成重大数字化项目源代码入档工作。
(三)严格控制工程项目造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3个已结算审核工程项目进行咨询复核。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从可研编制、立项审批、工程管理、结算与造价、施工招标采购等方面作专题辅导,增强工程项目建设专业知识。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按照“一件事”逻辑,梳理排查23个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33项防控措施,及时修订相关制度。
(四)深化违规经商办企专项治理。制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离职后从业行为限制规定》,规范经商办企业行为。
八、关于“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查纠形式主义问题。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文办会办事规范指南》,精简2024年发文数量,加强公文审核把关,严格议事协调机构发文。严控会议数量,坚决落实省委“周半无会”制度。开展专班及抽调人员集中清理规范行动。完善专班运行闭环管理机制,建立专班及借调人员管理台账,强化借调人员跟踪管理。
(二)强化违规吃喝问题整治。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利用重要节假日等时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醒。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关于严禁市场监管干部职工违规吃喝的规定》。整合市场监管系统纪检力量,强化吃喝等问题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加大监管力度。
九、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修订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规定》《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上党委会研究事项,梳理《2024年重大预算项目应上会清单》,落实执行规范,明确资金使用上会责任、上会流程。
十、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委领导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规定,做深做实干部选拔分析研判和动议,每批次干部选拔任用职位、条件和人选初步意向均在党委班子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沟通酝酿。
(二)加强干部队伍系统谋划。深入分析省局干部队伍现状和未来五年发展变化,形成省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提出18项具体举措和7张规划清单。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省局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方案。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健全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补充动态储备机制。
(三)严格直属单位干部管理。部署开展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中层专项清理。加强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监督,开展14家直属单位近三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检查。制定下发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23条,推动提升直属单位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落细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落实局党委党建工作制度。局党委在党纪学习教育示范带头,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局党委不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专题审议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2024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二)修订“双月双强双评”考评办法。对标省委综合考核要求,研究制定《2024年度省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综合考核办法》,将“双月双强双评”评价机制修改为“季度评价”机制,实行“负面评价”,考核指标、内容、分值权重等体现差异化、特色化,强化刚性指标的设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常态巡查、日常工作记录台账检查和反馈等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督促整改。结合意识形态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问等形式,对各单位党组织学习计划制定、“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闭环。每月梳理发布学习清单,为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提供参考,督促指导党员干部强化理论学习。落实巡听旁听机制,开展巡听旁听指导工作,督促直属单位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效。
十二、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巡视原省质监局党委指出“部分下属单位办公用房严重超标”“部分下属单位一把手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有关责任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将直属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公车使用情况纳入正风肃纪督查工作的重点问题。
(二)加强正风肃纪检查。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对驻杭13家直属单位的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三)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省局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通报和警示教育,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分析报告》。组织150余名党员干部分两批赴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召开省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警示教育会议,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常态抓好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对于推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定期调度工作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切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见到实效。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聚焦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组织再研究、再落实,挖深找准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常态长效推动各项工作,切实从源头堵塞漏洞短板。围绕行权用权等关键点,强化对业务审批、监管执法、项目评审、考核创建的监督管理,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批制度、建立一批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三是深入推进成果转化。坚持整改工作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牢固树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找准市场监管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加快完善“民呼我为、企呼我应”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平安市监”“法治市监”建设,全力办好助企惠民“十件实事”,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扎实整改成效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88392863;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电子邮箱:sgsj@zj.gov.cn。
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