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 06- 25 10: 17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升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07月0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所在省(市)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邮编:200032,联系人:刘宙君,联系电话:021-64220000-252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邮编:210036,联系人:210036,联系人:王亚杰,联系电话:025-8330097);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邮编:310005,联系人:郑勤,联系电话:0571-8976145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邮编:230051,联系人:石汉成,联系电话:0551-63356884)。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2.各有关单位名单.docx

附件1.关于征求《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docx

关于征求《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 06- 25 10: 17 字体:[ ] 浏览次数:(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升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07月0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所在省(市)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邮编:200032,联系人:刘宙君,联系电话:021-64220000-252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邮编:210036,联系人:210036,联系人:王亚杰,联系电话:025-8330097);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邮编:310005,联系人:郑勤,联系电话:0571-8976145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邮编:230051,联系人:石汉成,联系电话:0551-63356884)。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2.各有关单位名单.docx

附件1.关于征求《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