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省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条件,促进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特种设备工作实际,我局对2020年印发的《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市监人〔2020〕9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及修改理由请于4月3日前通过邮件或信件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职称办。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周丽
联系人电话:0571-86026401
电子邮箱:tzsbgpw@zjtj.org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省市场监管局职称办
附件:《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条件,促进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特种设备工作实际,我局对2020年印发的《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市监人〔2020〕9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及修改理由请于4月3日前通过邮件或信件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职称办。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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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tzsbgpw@zjtj.org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省市场监管局职称办
附件:《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