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 04- 01 15: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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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其他食品等14类食品5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49批次、不合格1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义乌市凌豪小食杂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温州市鹿城区花慕生鲜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千张,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西门农贸市场苏爱琴摊位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街道湖东农贸市场吴兴鲜稻鸡熟食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酱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罗锦龙水产调味品店销售的莴苣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永嘉县英子蔬菜店销售的去皮芋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杭州亩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千张,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杭州萧山新街阿坚副食品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新鲜千张,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金华市婺城区王艳萍蔬菜店销售的去皮荸荠,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义乌市陈晶水产品商行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第二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慈溪市匡堰镇高家农贸市场陆晓芳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金华市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廿三里中心菜场杨海龙摊位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望湖中心菜场刘玉成摊位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鲜活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德清县阜溪街道翁多鱼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盐县武原雪萍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西街菜场陈昌安摊位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

嵊州市古木烤鸭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猪头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326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326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326.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50326.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 04- 01 15: 52 字体:[ ] 浏览次数:( )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其他食品等14类食品5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49批次、不合格1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义乌市凌豪小食杂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温州市鹿城区花慕生鲜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千张,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西门农贸市场苏爱琴摊位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街道湖东农贸市场吴兴鲜稻鸡熟食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酱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罗锦龙水产调味品店销售的莴苣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永嘉县英子蔬菜店销售的去皮芋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杭州亩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千张,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杭州萧山新街阿坚副食品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新鲜千张,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金华市婺城区王艳萍蔬菜店销售的去皮荸荠,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义乌市陈晶水产品商行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第二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慈溪市匡堰镇高家农贸市场陆晓芳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金华市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廿三里中心菜场杨海龙摊位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望湖中心菜场刘玉成摊位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鲜活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德清县阜溪街道翁多鱼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盐县武原雪萍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西街菜场陈昌安摊位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

嵊州市古木烤鸭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猪头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326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326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326.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503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