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桐乡市石门梅香园食品厂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0833048306722,发证日期:2024年09月18日,证书有效期:2029年09月17日)。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