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1期)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 04- 07 17: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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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其他食品等17类食品36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49批次、不合格1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杭州致境贸易有限公司在抖音(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本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珍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义乌市三号小食杂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丽水市道章副食品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龙游素红禽蛋经营部销售的莴苣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瑞安市桥邻菜市场张延雀摊位销售的香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金华市金东区志科农产品经营部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标称春霞淀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红薯粉丝,苋菜红、日落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金华市东阳市东门菜场周彩云摊位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华商星光城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华商星光城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温州市苍南县钱库菜市场吴美珠摊位销售的荷兰豆,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临海市人民路农贸市场赵君英摊位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鲜活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龙港市鑫悦果蔬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绍兴市柯桥区柯桥云东生鲜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杭州三墩农贸市场超军蔬菜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杭州余杭千亩山超市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嘉兴宁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食荚豌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402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40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402.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402.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1期)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 04- 07 17: 41 字体:[ ] 浏览次数:( )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其他食品等17类食品36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49批次、不合格1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杭州致境贸易有限公司在抖音(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本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珍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义乌市三号小食杂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丽水市道章副食品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龙游素红禽蛋经营部销售的莴苣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瑞安市桥邻菜市场张延雀摊位销售的香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金华市金东区志科农产品经营部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标称春霞淀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红薯粉丝,苋菜红、日落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金华市东阳市东门菜场周彩云摊位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华商星光城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华商星光城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温州市苍南县钱库菜市场吴美珠摊位销售的荷兰豆,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临海市人民路农贸市场赵君英摊位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鲜活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龙港市鑫悦果蔬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绍兴市柯桥区柯桥云东生鲜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杭州三墩农贸市场超军蔬菜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杭州余杭千亩山超市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嘉兴宁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食荚豌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402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40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402.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4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