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二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 05- 12 15: 41
字体:[
]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便利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追溯义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区分风险程度、分步推进实施的原则,起草了《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与前版相比,重点品种增加生姜、荔枝、桑葚、鸡肉、鲫鱼、青虾、黄鳝、泥鳅、中华鳖,食用植物油类别下预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调整为食用植物调和油、芝麻油;重点主体保持不变。拟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注明反馈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收,邮编:31000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jxcgz@163.com。

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 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月8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二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 05- 12 15: 41 字体:[ ] 浏览次数:( )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便利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追溯义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区分风险程度、分步推进实施的原则,起草了《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与前版相比,重点品种增加生姜、荔枝、桑葚、鸡肉、鲫鱼、青虾、黄鳝、泥鳅、中华鳖,食用植物油类别下预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调整为食用植物调和油、芝麻油;重点主体保持不变。拟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注明反馈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收,邮编:31000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jxcgz@163.com。

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 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