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6/SC1)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委有关要求,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筹建的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6/SC1)拟调整秘书处承担单位。经公开征集和技术评审后,根据专家推荐意见,拟建议由浙江大学和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联合承担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6/SC1)秘书处,并由浙江大学牵头承担。现对以上秘书处承担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1412、0571-89761419,邮箱:zjbz2012@126.com)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
附表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建议
技术委员会编号 | 技术委员会名称 | 拟建议秘书处承担单位 |
SAC/TC356/SC1 |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 分技术委员会 | 浙江大学、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6/SC1)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委有关要求,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筹建的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6/SC1)拟调整秘书处承担单位。经公开征集和技术评审后,根据专家推荐意见,拟建议由浙江大学和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联合承担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6/SC1)秘书处,并由浙江大学牵头承担。现对以上秘书处承担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1412、0571-89761419,邮箱:zjbz2012@126.com)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
附表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建议
技术委员会编号 | 技术委员会名称 | 拟建议秘书处承担单位 |
SAC/TC356/SC1 |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 分技术委员会 | 浙江大学、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