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立项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创新载体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工作细则》,2021年3月31日省局科技和审计处组织召开了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答辩现场会,经专家评审,省局确定了拟立项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可先发电子邮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须写明事实理由及提出者的真实信息、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鹏,0571-89761332,545637426@qq.com。
附件:拟立项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名单
省局科技和审计处
2021年4月2日
附件:
拟立项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名单
依托单位 | 拟立项重点实验室名称 |
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消费品安全研究重点实验室 |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测力与称重计量重点实验室 |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特种金属结构材料检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
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防护用品检测重点实验室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市场监管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 |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临港特种设备智能检验与监测重点实验室 |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纺织化学品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 |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海洋食品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 |
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智能马桶检测与研究重点实验室 |
关于拟立项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创新载体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工作细则》,2021年3月31日省局科技和审计处组织召开了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答辩现场会,经专家评审,省局确定了拟立项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可先发电子邮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须写明事实理由及提出者的真实信息、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鹏,0571-89761332,545637426@qq.com。
附件:拟立项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名单
省局科技和审计处
2021年4月2日
附件:
拟立项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名单
依托单位 | 拟立项重点实验室名称 |
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消费品安全研究重点实验室 |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测力与称重计量重点实验室 |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特种金属结构材料检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
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防护用品检测重点实验室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市场监管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 |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临港特种设备智能检验与监测重点实验室 |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纺织化学品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 |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海洋食品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 |
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 | 浙江省市场监管智能马桶检测与研究重点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