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局抽检2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情况的通告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 05- 11 07: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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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2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5家经营单位、4家生产企业、1家委托生产企业、2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PJ20000000003133477的羊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现代农贸城陈建寅猪肉店销售的羊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19日向温州现代农贸城陈建寅猪肉店送达了报告编号为SY202007058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羊肉,其行为已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鉴于当事人经营面积小于50平方米,违法经营额不大,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温瓯市监处字〔2020〕120号”的处罚决定:责令整改;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3.4元,共计罚没款5173.4元。

二、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105630082的泡泡果汁泥 苹果香橙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宝力臣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黄罐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泡果汁泥苹果香橙,总钠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24日向浙江黄罐果蔬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CCS20050416的不合格报告。经核查,该不合格产品共计生产21936袋,合计2325.22公斤,生产企业召回10066袋,共计1067公斤,并做出销毁处理。当事人生产与标签明示不符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条规定,属生产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台市监案处〔2021〕57019号”的处罚决定:罚款206112元。

(三)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三、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4530342的河虾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龙之梦大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河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15日向嘉兴市龙之梦大酒店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GTJ(2020)GC0326的检验报告。经核查,经营不合格河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积极配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嘉南市监处字〔2020〕69581号的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3.9元。

四、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4530321的河虾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南肖埠农副产品市场王步福销售的河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16日向南肖埠农副产品市场王步福送达了编号为GTJ(2020)GC0308的检测报告。经核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项规定,涉嫌经营兽药残留食品的行为。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杭江市监委凯罚处字〔2020〕49号”的决定: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3000元,合计罚没款3050元。

五、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341734529的香葱味苏打(韧性饼干)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建德浙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张美仙糕点坊销售的、慈溪市龙港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味苏打(韧性饼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日向慈溪市龙港饮料食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GC20000000341734529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可提供同批次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日向建德浙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张美仙糕点坊送达编号C20000000341734529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饼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杭州市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建市管南罚处字〔2020〕6号”的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款3000元,合计罚没款3035元。

(四)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六、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3939264的菓子町园道趣味造型饼干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宁兴海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江门一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菓子町园道趣味造型饼干,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分局于2020年12月11日向宁波宁兴海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PE2020A10576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分局作出编号为“甬保市监免处〔2021〕1号”的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三)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七、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2432922、GC20000000002432924的蜂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市处州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蜂蜜、百花蜜,菌落总数和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0年11月25日向丽水市处州蜂业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C202002923、SC202002924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蜂蜜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莲市监处字〔2021〕15号”的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17.02元,罚款70000元,没收涉案不合格蜂蜜200瓶。

八、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566231617的巴旦木仁(原味熟)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惠友食品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利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为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日向杭州临安利云食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FHN20201168785的检验报告。杭州临安利云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产品真实性异议。经核查,企业反映情况属实,该批次产品实际由委托生产企业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私下分装后销售。经核查,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当事人在其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鉴于临安局2020年10月27日已对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霉菌超标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在受到处罚后一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属情节严重情形。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杭临)市监罚处〔2021〕76号”的处罚决定:处罚款7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70元,合计罚没款75870元;将其小作坊许可证标注为“失效”,收回原登记证。

(三)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九、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3937253的千体梅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樟树市上善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泉州创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体梅,脱乙酰比沙可啶、匹可硫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5132679的小瑜家罐装芝麻味

(芝麻夹心海苔)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连云港市小瑜家食品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小瑜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瑜家罐装芝麻味(芝麻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一、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3939266的桂花糕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桂林糖美人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桂林谷磨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二、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440335932的董小米(微微辣味)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晋江市萌果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宁陵县聚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董小米(微微辣味),酸价和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三、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2432905的壹号槐花蜜河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云龙区蜜乐蜂产品商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壹号槐花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四、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341734430的椒盐南瓜籽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阿勒泰市北屯福宁商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新疆海川三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南瓜籽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五、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650832880的即食海蜇丝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胶州市哲汤惠日用百货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日照市岚山锦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六、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650832870的海苔夹心脆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潍坊微咖联盟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富宝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夹心脆,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七、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650832877的绿色飞扬炸拌海苔(炒海苔)孜然味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泗洪大薯兄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浩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色飞扬炸拌海苔(炒海苔)孜然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八、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595930310的占花饼干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汕头市幸福日子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齐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占花饼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九、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341730772的会兴腊肠(中式腊肠)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汕头市龙湖区潮味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南春会兴食品厂生产的会兴腊肠(中式腊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十、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410730418的一技之肠·辣肠(爆辣)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都晟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贵州苗寨情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技之肠·辣肠(爆辣)(酱卤肉制品),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关于总局抽检2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情况的通告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 05- 11 07: 14 字体:[ ] 浏览次数:(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2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5家经营单位、4家生产企业、1家委托生产企业、2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PJ20000000003133477的羊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现代农贸城陈建寅猪肉店销售的羊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19日向温州现代农贸城陈建寅猪肉店送达了报告编号为SY202007058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羊肉,其行为已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鉴于当事人经营面积小于50平方米,违法经营额不大,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温瓯市监处字〔2020〕120号”的处罚决定:责令整改;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3.4元,共计罚没款5173.4元。

二、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105630082的泡泡果汁泥 苹果香橙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宝力臣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黄罐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泡果汁泥苹果香橙,总钠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24日向浙江黄罐果蔬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CCS20050416的不合格报告。经核查,该不合格产品共计生产21936袋,合计2325.22公斤,生产企业召回10066袋,共计1067公斤,并做出销毁处理。当事人生产与标签明示不符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条规定,属生产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台市监案处〔2021〕57019号”的处罚决定:罚款206112元。

(三)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三、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4530342的河虾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龙之梦大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河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15日向嘉兴市龙之梦大酒店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GTJ(2020)GC0326的检验报告。经核查,经营不合格河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积极配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嘉南市监处字〔2020〕69581号的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3.9元。

四、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4530321的河虾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南肖埠农副产品市场王步福销售的河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16日向南肖埠农副产品市场王步福送达了编号为GTJ(2020)GC0308的检测报告。经核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项规定,涉嫌经营兽药残留食品的行为。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杭江市监委凯罚处字〔2020〕49号”的决定: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3000元,合计罚没款3050元。

五、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341734529的香葱味苏打(韧性饼干)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建德浙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张美仙糕点坊销售的、慈溪市龙港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味苏打(韧性饼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日向慈溪市龙港饮料食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GC20000000341734529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可提供同批次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日向建德浙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张美仙糕点坊送达编号C20000000341734529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饼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杭州市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建市管南罚处字〔2020〕6号”的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款3000元,合计罚没款3035元。

(四)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六、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3939264的菓子町园道趣味造型饼干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宁兴海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江门一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菓子町园道趣味造型饼干,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分局于2020年12月11日向宁波宁兴海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PE2020A10576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分局作出编号为“甬保市监免处〔2021〕1号”的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三)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七、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2432922、GC20000000002432924的蜂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市处州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蜂蜜、百花蜜,菌落总数和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0年11月25日向丽水市处州蜂业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C202002923、SC202002924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蜂蜜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莲市监处字〔2021〕15号”的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17.02元,罚款70000元,没收涉案不合格蜂蜜200瓶。

八、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566231617的巴旦木仁(原味熟)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惠友食品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利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为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日向杭州临安利云食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FHN20201168785的检验报告。杭州临安利云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产品真实性异议。经核查,企业反映情况属实,该批次产品实际由委托生产企业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私下分装后销售。经核查,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当事人在其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鉴于临安局2020年10月27日已对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霉菌超标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在受到处罚后一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属情节严重情形。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杭临)市监罚处〔2021〕76号”的处罚决定:处罚款7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70元,合计罚没款75870元;将其小作坊许可证标注为“失效”,收回原登记证。

(三)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九、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3937253的千体梅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樟树市上善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泉州创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体梅,脱乙酰比沙可啶、匹可硫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5132679的小瑜家罐装芝麻味

(芝麻夹心海苔)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连云港市小瑜家食品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小瑜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瑜家罐装芝麻味(芝麻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一、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3939266的桂花糕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桂林糖美人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桂林谷磨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二、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440335932的董小米(微微辣味)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晋江市萌果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宁陵县聚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董小米(微微辣味),酸价和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三、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2432905的壹号槐花蜜河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云龙区蜜乐蜂产品商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壹号槐花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四、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341734430的椒盐南瓜籽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阿勒泰市北屯福宁商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新疆海川三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南瓜籽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五、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650832880的即食海蜇丝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胶州市哲汤惠日用百货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日照市岚山锦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六、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650832870的海苔夹心脆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潍坊微咖联盟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富宝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夹心脆,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七、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650832877的绿色飞扬炸拌海苔(炒海苔)孜然味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泗洪大薯兄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浩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色飞扬炸拌海苔(炒海苔)孜然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八、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595930310的占花饼干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汕头市幸福日子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齐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占花饼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九、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341730772的会兴腊肠(中式腊肠)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汕头市龙湖区潮味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南春会兴食品厂生产的会兴腊肠(中式腊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十、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410730418的一技之肠·辣肠(爆辣)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都晟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贵州苗寨情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技之肠·辣肠(爆辣)(酱卤肉制品),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