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织里西美服饰有限公司网络刷单(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26 09:48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市监处罚〔2022〕15号;

  案件名称:湖州织里西美服饰有限公司涉嫌网络刷单(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湖州织里西美服饰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郭玉良;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5月,当事人通过网页弹窗广告得知浙江银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全区”平台提供刷单服务,为增加店铺的好评分值,利于店铺经营,当事人对“亲亲小鸭旗舰店”淘宝店铺销售的新款童装进行刷单。当事人在“安全区”平台注册账号并使用其法定代表人郭玉良的银行卡进行充值,充值后当事人在该平台发布需要刷单的商品链接、数量、勾选评价的要求(买家的性别、年龄、是否带图好评等)确定刷单佣金。“安全区”平台上注册的买手根据领取的刷单任务完成浏览、下单、收货、发布购物评价等工作。当事人发布刷单的商品为其店内销售的女款童装而实际上以库存滞销商品或低价物品代替通过快递发货,买手在收货后完成评价,确认支付后,当事人“安全区”的充值金额通过平台划转给买手,平台及买手各获得一定佣金,买手可在“安全区”平台进行提现操作,提回支付的货款并赚取佣金。
至2020年12月21日浙江银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缙云县公安局查获,“安全区”平台停止运营时止,当事人在该平台从2020年5月开始至12月份累计使用了4.6万元充值金额用于淘宝店铺“亲亲小鸭旗舰店”刷单。当事人销售的女款童装销售单价57元/件至77元/件不等,虚构交易数量笔数约600笔左右,支付的刷单平均佣金13元/笔。;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14000元,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