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准院全力助推残疾人就业服务标准化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 06- 12 09: 21
字体:[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群体,是“扩中”“提低”改革的重点扶持对象。着重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增收,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

近日,在省局、省残联的支持和指导下,由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牵头,省标准院院提供技术支撑的浙江省地方标准《残疾人就业服务规范》正式发布,于2023年3月23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是全国首个针对残疾人群体及用人单位规范开展就业服务的省级地方标准。

一方面,该标准从服务场所及设施、人员管理及要求两个方面规定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求,包括就业服务场所功能区域设置、面积以及无障碍设施、就业服务系统等配置要求,并对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的配备、培训、技能、行为举止等方面作出详细规范,着力破解残疾人就业服务精细化程度不够、供需匹配度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有利于推进全省各地高质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另一方面,标准规定了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就业服务对象范围、所应符合的相关国家标准、信息化服务方式、就业资源共享、服务回访、服务记录、服务信息公开等内容。同时,针对言语、听力、肢体、智力、精神等不同类型残疾人的特征和服务需求,对职业适应评估、职业指导服务、职业康复服务、职业培训服务、职业介绍服务、创业指导服务等各类就业服务的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内容、方式、流程以及实操性的要求。此外,本标准基于残疾人就业服务内容,提出了应制定残疾人就业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给出了评价的要素、方式、周期以及后续持续改进的要求。

《残疾人就业服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将推动全省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有效对接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规范精准地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该标准的实施将帮助残疾人特殊群体通过就业实现自我价值和全面发展,为我省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标准力量。



省标准院全力助推残疾人就业服务标准化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 06- 12 09: 21 字体:[ ] 浏览次数:(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群体,是“扩中”“提低”改革的重点扶持对象。着重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增收,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

近日,在省局、省残联的支持和指导下,由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牵头,省标准院院提供技术支撑的浙江省地方标准《残疾人就业服务规范》正式发布,于2023年3月23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是全国首个针对残疾人群体及用人单位规范开展就业服务的省级地方标准。

一方面,该标准从服务场所及设施、人员管理及要求两个方面规定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求,包括就业服务场所功能区域设置、面积以及无障碍设施、就业服务系统等配置要求,并对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的配备、培训、技能、行为举止等方面作出详细规范,着力破解残疾人就业服务精细化程度不够、供需匹配度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有利于推进全省各地高质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另一方面,标准规定了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就业服务对象范围、所应符合的相关国家标准、信息化服务方式、就业资源共享、服务回访、服务记录、服务信息公开等内容。同时,针对言语、听力、肢体、智力、精神等不同类型残疾人的特征和服务需求,对职业适应评估、职业指导服务、职业康复服务、职业培训服务、职业介绍服务、创业指导服务等各类就业服务的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内容、方式、流程以及实操性的要求。此外,本标准基于残疾人就业服务内容,提出了应制定残疾人就业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给出了评价的要素、方式、周期以及后续持续改进的要求。

《残疾人就业服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将推动全省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有效对接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规范精准地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该标准的实施将帮助残疾人特殊群体通过就业实现自我价值和全面发展,为我省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标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