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温州芦旺食品厂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0433032606042,发证日期:2021年12月30日,证书有效期:2026年12月29日)。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