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7年,行业总体规模翻一番达600亿元,建设一批高能级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权威机构,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高地。
《意见》提出提升供给水平、强化能力支撑、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能级、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规范管理等六个方面18条举措。
聚焦重点领域,提升供给水平
经过多年发展,浙江建立了检验检测支撑体系,但新兴领域专业化能力不足,部分领域检测能力还存在空白。为此,《意见》提出,要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315”科创体系建设,健全各产业链、供应链的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检验检测供给和服务水平。
支撑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智能物联、现代纺织与服装、集成电路、高端新材料、智能光伏、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等8个重点产业集群,强化“一集群一平台”检验检测支撑。
助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积极发展氢能、光伏、风电、核电、新型储能设施等领域检验检测服务。以纺织、电池、光伏、化纤等行业为重点,统筹推进碳领域认证和审定核查、检验检测等协同应用。
增强社会民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民生民安、公共安全领域技术支撑保障。
深化创新驱动,强化能力支撑
浙江检测领域科研层次及成果水平持续提升,但行业总体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专业化水平不高,仅11.8%机构有研发经费投入,部分检验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受制于人。为此,《意见》提出,要坚持创新驱动,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行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加大支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技术研发,组织实施省重点科技研发专项。支持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装备申报首台(套)产品认定。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提升行业专业能力水平。争创知识产权奖、标准创新奖、政府质量奖等。鼓励加快检验检测数智化转型。培育扶持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增强集聚发展效益。加快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加大招引及扶持力度。
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近年来,浙江积极探索机构资源整合和市场化改革,取得成效,但检验检测市场化机制还不完善,市场主体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为此,《意见》提出推动检验检测市场化改革和发展。
优化市场准入机制。积极推行告知承诺、自我声明、自行变更等多种渠道许可办理。持续深化联合审批,减轻机构负担。严格资质认定范围,避免重复许可。
推动机构做大做强。有序推进检验检测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有条件的机构申报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依法整合组建省级和区域性大型机构或企业集团。鼓励各市县依法整合组建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或区域检验检测中心。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各类企业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提升服务能级,促进协同开放
近年来,浙江检验检测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总体服务能级不高,国际化程度较低,82.1%的机构仅在本省区域内提供服务,省内机构涉及境外业务仅有11家。为此,《意见》提出,推动检验检测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国际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较高市场美誉度和认可度的服务品牌。
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浙里检”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机构开展线上检测服务。鼓励各类机构为企业提供多样化测试、检测、验证、认证和咨询服务。
增强产业协同能力。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联盟。加快建立完善绿色“双碳”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方法和认证制度。
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支持品牌机构积极开拓国际及港澳台市场。组织检测认证机构参与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行动。鼓励和支持国内机构和协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检测认证活动。
加强要素保障,增强发展动能
浙江检验检测整体规模和综合效益不断提升,但与先进省份比,浙江项目投入力度和规模比较欠缺,招大引强力度有待加强。为此,《意见》提出,用好用足国家及浙江服务业相关支持政策,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
加大要素资源扶持。支持机构纳入“凤凰行动”培育计划,健全行业融资渠道、金融产品服务、服务质量保险制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引进省外境外机构在浙设立区域型总部或功能性总部。鼓励各地对落户重大检验检测项目、平台,及新获国家实验室认可等资质的,按规定给予奖补。引导各类主体建设弥补市场失灵的公益性检测项目,填补国内省内技术空白、配套重点产业集群等项目,并给予支持。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引育高层次紧缺人才,鼓励建设一批院士、博士后工作站。检验检测人才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增加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有效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事业单位横向项目劳务报酬等政策。支持设置相关学科专业。
加强规范管理,提升监管质效
经持续整治,浙江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部分领域不规范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是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领域。为此,《意见》提出,强化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完善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
加强统筹规划。各级政府将检验检测纳入质量强市、现代服务业强市建设计划,加强督查考核,结合实际细化政策举措。
深化协同治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各部门管理应用平台数据交换。持续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活动,加大行业乱象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智慧监管。深化信用监管、远程触发式、柔性包容式无感监管模式。探索推进检验检测数字化监管。持续开展能力比对和能力验证。(来源:浙江发布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