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宁波市江丰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0233028706462,发证日期:2020年07月07日,证书有效期:2025年07月06日)。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