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2410/2025-67912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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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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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的决策部署,打造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关于深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背景及依据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将“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列入主要目标,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意见》,聚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提出要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预警和处置,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程序和方法,强化协同治理和联合处置。当前,我省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向好,但是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带来新挑战,产品质量安全事前预防和标本兼治的机制还不完善,系统施策、协同快处的合力还需进一步强化,亟需整合优化现有监管资源,加强科技赋能,推动风险防控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从事后处置向事前事中监管、从碎片化管理向全链条治理转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9项内容。 一是优化风险信息收集模式。聚焦风险感知网络更加灵敏、风险监测数据更加集成、新型风险和潜在风险发现更加主动,提出了拓宽风险感知渠道、加强关键信息采集、开展风险主动研究3项举措。 二是提升风险研究评价水平。锚定风险研判更加科学和精准目标,提出完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风险研究评价能力、提升风险防控智治水平3项任务。 三是畅通风险分流处置路径。坚持风险信息分类施策,强化协同治理和联合处置,形成规范处置流程、强化联动监管、促进结果运用3项举措。 三、特色亮点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实施意见》从“重点监测什么、重点评估什么、重点防控什么”出发,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形成织密监测网络、归集关键信息、建好评价模型、开展精准评估等举措,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潜在风险预警,提升风险隐患“早发现”能力。 二是坚持协同快响。《实施意见》贯彻系统观念和“整体市监”理念,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信息共享、综合治理。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协同快处工作机制,明确组织架构和内部职责分工,提升风险隐患“快处置”能力。 三是坚持数字赋能。《实施意见》以市场监管数字政府2.0建设为契机,将数治贯穿风险监测——评价——分发——处置——反馈始终,提出关键风险指标动态实时反馈,风险走向提前预判,风险产品、企业或区域精准定位,标准成果智能输出等工作目标,提升风险防控工作效能。 适用范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的市场监管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解读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71—89761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