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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2410/2012-67749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
发布机构: |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12-07-20 |
关于认定海宁(中国)皮革城为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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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宁中国皮革城按照将海宁打造成为“世界皮革制造基地”的总体要求,积极调整结构、创新交易形式,改善硬件设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的改造提升。特别是今年以来,该市场通过移地新建、提档扩容,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由传统商品市场向现代化专业市场的转变,大大提升了市场档次和品位,市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交易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市场的布局、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海宁中国皮革城的星级市场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市场规模已在全国同类市场中名列前茅,市场在当地经济发展中的龙头作用日益凸显。 根据《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试行)》的规定,经海宁中国皮革城申报,嘉兴市、海宁市工商局初审,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评审组的实地考核验收和评审,省工商局决定认定海宁中国皮革城为2005年度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有效期为2005年10月至2008年10月。 希望海宁中国皮革城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经营和服务水平,完善市场功能,不断深化星级市场创建工作,增强市场发展后劲,奠定皮革产业龙头市场的地位,在全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中积极发挥好表率典范作用,为提升我省市场整体水平,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星级市场 认定 决定 主送: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10月21日印发 |
附件:关于认定海宁(中国)皮革城为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