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10/2016-67721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16-01-05
关于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6- 01- 05 10: 27 浏览次数:( )

    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计量标准是量传溯源体系的主体,尤其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维护全省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技术核心。目前,我省各级共有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75家、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50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183项、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4067项,备案的计量校准机构72家。经过多年的实践,总体上我省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管理基本规范,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机构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都是行政许可事项,各级质监部门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批和组织技术评审上,一旦发证之后,对有关单位持续满足行政许可条件、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的规范性等证后监督检查力度不足。二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责不够到位。少数机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维护管理、承担强制检定、为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等职能履行方面做得不够。三是计量检定、校准行为不够规范。尤其计量校准机构存在《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中的禁止性行为,不利于我省校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提出总体要求。一是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切实加强对有关机构和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技术执法,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信用管理、群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二)明确监管的重点和内容。一是行政审批和技术评审环节工作质量,重点是行政许可的受理、许可、案卷保存和技术评审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二是计量检定机构履职及规范运行情况,重点是公益性职能履行、强制检定工作规范性、问题的整改是否及时有效。三是计量校准机构规范运行情况,重点是校准机构的备案、建立计量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校准工作情况等。四是计量标准的维护及管理情况,重点计量标准的溯源性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的配备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标准的变更是否履行手续等。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管。一是明确省、市、县三级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二是加强评审管理,提出对考评员实施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考评员选派、强化对评审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价、严控技术评审时限等要求。三是健全监管方式。提出组织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并明确了频次和范围;提出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将随机抽查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建立“双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建立完善被检查单位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库,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加大使用方追溯检查力度,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证书报告问题和投诉举报线索进行倒查,强化执法检查。同时,明确检查重点,对于涉及民生、生态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强制检定、计量校准和计量标准实施重点监管。

    (四)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提出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公众舆论监督、建立信用监管机制等措施。

    (五)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地明确责任部门,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执法机构作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抓好落实。二是要求各地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后处理,确保工作形成闭环。三是要求各地落实有关单位主体责任,上级加强对下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之中,形成有效的责任传导机制,层层抓好落实。


政策原文链接:http://zjamr.zj.gov.cn/art/2021/1/5/art_1229565162_2404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