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10/2016-67721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1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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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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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计量标准是量传溯源体系的主体,尤其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维护全省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技术核心。目前,我省各级共有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75家、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50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183项、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4067项,备案的计量校准机构72家。经过多年的实践,总体上我省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管理基本规范,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机构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都是行政许可事项,各级质监部门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批和组织技术评审上,一旦发证之后,对有关单位持续满足行政许可条件、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的规范性等证后监督检查力度不足。二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责不够到位。少数机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维护管理、承担强制检定、为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等职能履行方面做得不够。三是计量检定、校准行为不够规范。尤其计量校准机构存在《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中的禁止性行为,不利于我省校准市场的健康发展。 政策原文链接:http://zjamr.zj.gov.cn/art/2021/1/5/art_1229565162_24047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