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10/2017-67722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
发布机构: |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13 |
![]() ![]() ![]()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若干举措》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
12-
13
14:
46
浏览次数:(
)
一、推出若干举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是新常态下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水平发展的重大创新实践,是准确把握浙江历史新方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份的必然选择。2016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努力把“浙江的今天”建设得更好。工商部门牵头的“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市场主体升级、民企“双对接”、“四换三名”商标品牌战略是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重要内容,经过几年的实践,成效日益显现。此次省工商局出台“若干举措”,目的就是使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迅速行动起来,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切入口,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助力转型升级的具体实践中,以政府部门的观念革新、倒逼转型来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起草过程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工商局迅速启动“若干举措”的起草工作。期间,专门组成起草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听取企业、基层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从社会反映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省工商局党委高度重视,冯水华局长先后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专题会议、党委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明确的要求。省工商局有关业务处室反复研究,多次修改补充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月4日至2月10日,通过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没有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主要有十一个方面的内容: (一)四措并举,大力推进工商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最多跑一次”清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企业登记网上申报审核。申请人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只需到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登记材料可领取营业执照。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拓展登记服务渠道。 (二)推行企业名称和住所申报承诺制。进一步开放企业名称库,实施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持续推进“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改革,试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支持地方政府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建立住所(经营场所)禁入负面清单。 (三)试点推广外商投资企业“一窗一表”登记备案模式。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备案。积极支持杭州等地试行 “一窗一表”登记备案模式。 (四)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全面归集和公示涉企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实行联合惩戒。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探索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 (五)坚决打好治劣扶优攻坚战。加大企业简易注销力度,放宽适用范围,扩大企业类型,取消设立年限限制。继续推进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工作,开展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试点工作。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的清理、清退、清除工作。 (六)全力打赢首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收官战。打造“五小微企群”,完善梯次培育库、行业指导目录、重点培育库,以 “四个率”为重点,推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专业化服务联盟,定期发布成长指数和发展报告。滚动制定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精心承办好服务小微企业成长暨2017年民企“双对接”活动月。 (七)精心组织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系列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部署开展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等系列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企业主体责任制度落实,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八)更好发挥“三名”工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实现“家门口”办理。有序推进在统一市场监管体系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商标信用监管,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九)深化与电商平台战略合作,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深化与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建立数据对接交互机制,加大网络案件协作力度,实施联合打假,联合打击炒信。推进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交互和信用评价联动,联合惩戒网络失信行为。积极创建“国家网络市场服务与监管示范区”。 (十)全力推进中国(浙江)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积极助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等重大规划项目建设。 (十一)持续开展“当好店小二、服务助成长--万名工商(市场监管)干部连万家小微企业”服务活动。当好宣传员,提供商事制度改革等政策举措的宣讲和指导。当好帮扶员,年内新增100个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点示范点。整合品牌指导站、护密维权指导站(点)等功能。当好信息员,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的分析研判和信息发布。 四、涉法内容的说明 “若干举措”中,除第1-5项和第10项外,其余为抓好政策落地落细推出的服务性举措。需要做涉法说明的内容如下: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这项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车俊省长明确提出的重点工作。省工商局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六条等规定,对所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15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按照《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最终实现企业登记“零上门”。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允许以多种方式提出登记申请,推出手机APP申报、银行网点代办、同城通办等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 (二)企业名称和住所申报承诺制。简化企业名称和住所等关键环节的登记手续,对优化市场准入作用明显。对名称登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放开企业名称库有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开放企业名称库,通过信息化技术实施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相关登记材料与企业设立登记材料合并,避免登记材料重复提交。对住所登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要求,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通过事先获取创业园区整体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的方式,免去企业另行提交使用证明的手续。 (三)外商投资企业“一窗一表”登记备案。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的规定,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备案。同时,为了进一步简便外资企业准入,支持各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部门审批窗口集中入驻的前提下,试点外商投资企业“一窗一表”登记备案模式,实现工商部门登记与商务部门备案一个窗口办理、一份表格申请、一套材料申报。 (四)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创业活力的重大举措。《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等规定,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的事项清单、抽查机制、抽查结果运用以及与社会信用衔接方面都做了要求。为了推动政策落地落细,省工商局进一步明确建立“四统一”工作机制,探索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五)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6〕187号)等规定,我省将在试点基础上,开展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以及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试点等工作。 (六)“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这项改革是进一步推动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准入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推动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此,省工商局支持舟山积极借鉴全国其他地区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争取外部支持,完善制度规范,有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五、生效日期 “若干举措”意义重大,时间紧迫,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