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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2410/2017-677277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17-09-07 |
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2017年浙江省“小微企业成长之星”和“十大服务小微企业优秀项目”、“十大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的通知(浙微组发〔2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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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企业: 为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2号)精神,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17年浙江省 “小微企业成长之星”和“十大服务小微企业优秀项目”“十大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推选活动。在全省上下各成员单位、社会化专业机构和广大小微企业的积极参与下,经自荐、推荐、评审、公示等环节,决定认定杭州博达伟业公共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为2017年浙江省“小微企业成长之星”,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组织实施的“小微专项金融债”等项目为2017年浙江省“十大服务小微企业优秀项目”,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委会管理的“梦想小镇”等平台为2017年浙江省“十大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 希望被认定的企业和全省广大小微企业紧紧抓住当前发展机遇,坚持练好内功,加快转型升级,努力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做出新作为。各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为契机,继续围绕小微企业成长需求,攻坚破难,切实唱响实干最强音,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1.2017年浙江省“小微企业成长之星” 2.2017年浙江省“十大服务小微企业优秀项目” 3.2017年浙江省“十大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 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 2017年浙江省“小微企业成长之星”
附件2 2017年浙江省“十大服务小微企业优秀项目”
附件3 2017年浙江省“十大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
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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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2017年浙江省“小微企业成长之星”和“十大服务小微企业优秀项目”、“十大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的通知(浙微组发〔2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