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10/2018-67722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18-03-15
新《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 03- 15 10: 20 浏览次数:( )

一、修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011年出台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以下简称“原三包目录”),在过去的七年的时间里为维护我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随着我省经济和消费升级,许多新兴产品和智能产品普遍走入城乡居民家庭,原三包目录已不能适应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兴产品的不断出现,产品智能化,特别是电子类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很快,并普遍走入城乡居民家庭,对这类产品亟需纳入;二是2011年后国家陆续出台一些商品“三包”规定,与我省原三包目录规定存在重复交叉,不利于实际执行,需要相应修改衔接;三是随着产品技术的进一步提升和成熟,一些产品厂家执行的“三包”保护标准已经高于我省原三包目录规定的保护水平,我省地方三包水平需要相应提高。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亟需对我省的原三包商品目录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依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国家规定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简称'三包')的商品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商务主管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根据本省实际制定实行三包的商品目录及相应商品的三包有效期限、三包责任”。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人大常办函【2017】27号“关于制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三、修订的过程

从2017年5月份开始,省工商局对全省近几年12315举报申诉系统数据库中的消费者申诉数据进行了调取、整理,并按照行业分类进行梳理,列出了消费者重点咨询、投诉的商品目录。针对存在的问题,9月底,我局征求各市市场监管部门意见,组织对生产企业、大型商场、专业市场、超市、行业协会、检验机构等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初稿。10月中旬,会同省质监局、省商务厅进行多次调研和意见征求,在以上基础上,省工商局整理形成新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意见稿,并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份,会同省质监局、省商务厅,连续召开了四场三包商品目录修订的座谈会和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专题座谈会进行论证,座谈会邀请省人大法工委领导听取专家、企业和消费者代表等多方面的意见。2018年1月24至2月2日,通过省工商局官网公告,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四、修订的主要原则和内容

本次修订我们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国家和原三包目录没有规定的我们进行增加;二是国家已出台的规定与原三包目录重复的进行删除;三是原三包目录已有规定,但国家没有规定出台的,继续保留。四是原三包目录已有规定,但该商品大幅萎缩或淘汰的进行删除。具体修订内容如下:拟删除家具、家庭装饰装修服务、影碟机、饮水机、轿车、阴极射线管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MP3、MP4、MP5等10种现行法律法规已有规定或萎缩淘汰商品;因市场需求,保留商品房、平板电脑、数码照相机、电动助力自行车等20种商品;新增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盖)、空气净化器、行车记录仪等15种商品,新三包商品目录共计35种商品。(详见新《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

五、修订后的主要特点

修订后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与当前的消费热点进行了有效的对接,对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了进一步明晰,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消费水平更相适应。一是“三包”商品目录的种类做了较大范围的调整。近几年来,国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出台了部分商品的国家三包,国家三包高于或相同于原三包目录的商品进行了删除,如汽车、家具等商品;对一些市场淘汰或萎缩商品做了删除,如MP3、PM4、MP5等手持视频产品等。同时,新兴产品的不断出现,商品智能化、一体化,特别是电子类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很快,并普遍走入城乡居民家庭,新增了15种商品纳入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二是更加注重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保护,把住宅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重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中我们针对目前住宅电梯安装使用非常普及,全省拥有各类电梯48万部,每天乘坐电梯3亿人次,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将住宅电梯纳入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非常必要,是全国首个将住宅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的省份。三是保护水平均高于国家三包商品规定的标准。重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中的35种商品均为未纳入国家三包商品规定的或高于国家三包商品规定标准的商品。

六、生效日期

本文件自2018年5月1日实施。

政策原文链接:http://zjamr.zj.gov.cn/art/2018/3/15/art_1229565162_2404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