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10/2019-67770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19-12-16
《关于下放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 12- 16 12: 49 浏览次数:( )

根据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下放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事项的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政策精神,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2019年第13号),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函〔2019〕153号)对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简称CCC免办)作出具体安排。CCC免办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实施,或者视情况下放给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应统筹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配备并保障必要的人员、办公设备及工作条件,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CCC免办证明。今年3月份省局党委会在研究承接CCC免办工作时已明确要求将该项工作分步下放至各市局。省局2019年4月1日正式承接浙江地区CCC免办相关工作,并按要求于6月、7月分别将杭州、宁波地区的CCC免办工作下放。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省局党委要求,提高系统CCC免办后续监管成效,决定将CCC免办工作下放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衢州、丽水等9个市局。

二、主要内容

(一)将原由省局承办的CCC免办行政确认事项下放至各市局(杭州、宁波已下放),以市局为单位负责本辖区进口产品CCC免办审核并出具CCC免办证明。

(二)为做好CCC免办承接工作,各市局要落实专人负责,配备并保障必要的人员、办公设备及工作条件,并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并出具CCC免办证明。

(三)各市局应严格遵守CCC免办相关规定,遵循监管有效及便利申请人原则,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对CCC免办使用情况的后续监管。

(四)各市局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通过CCC免办产品在2年内完成后续监管,监管记录录入CCC免办系统。

(五)CCC免办证明的受理、审核实行全程电子化申请和管理(管理系统网址:http://cccmb.cnca.cn),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办理。

(六)鼓励各地运用诚信管理、分类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做好CCC免办审核和后续监管工作。

三、实施安排

(一)CCC免办工作是中央事权,属于行政确认事项。结合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函〔2019〕153号),原由省局承接办理的CCC免办下放市局承接办理,职能归属于合格评定业务条线。

(二)2020年2月1日起,以市局为单位承接由省局下放的CCC免办行政确认事项(杭州、宁波已承接),负责审核辖区内进口产品CCC免办,出具CCC免办证明。

(三)免办企业后续监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辖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规范性文件:关于下放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