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嘉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 12- 03 1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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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峰代表:

您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建议》(嘉47号)收悉。该建议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群众共治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几年我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的主要工作

自2012年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让人民吃的放心”这一中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着力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大力开展重点问题治理,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全省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事件,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一)以全面打击肃环境,惩治犯罪有力度。组织开展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三小一市场”、畜禽水产、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地沟油”治理等专项行动,打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合拳。自2012年起,连续六年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系列活动,切实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据统计,2013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系统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40901件,涉案金额13.42亿元,罚没款4.4亿元,依法移送公安876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1020个,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2018年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毛食品”、农村食品等专项整治,全省共办结食品违法案件15739起,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食品刑事案件82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289人。

(二)以金融手段逼自律,企业意识有提高。一是强化“六个一”措施,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风险防控功能,严格督促保险机构落实“一份风险评估报告、一个风险管理数据库”等“六个一”措施,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食责险示范性文本并成立区域性运营服务中心,建立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从而发挥保险机构优势构建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省投保食安险的单位共计62771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864家,流通主体24664家,餐饮单位31338家,其他主体4905家。承保公司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共25177份,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排查整改隐患,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实现关口前移。二是强化倒逼机制,推进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金融联手信用工程试点工作,把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评价体系,与金融机构信贷挂钩,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全省有88个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明确各类实施主体约400万家,涵盖了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贸市场举办者、经营户等所有市场经营主体,采集基本信息162万余条,录入不良信息14329条,进行信用评价343万余家,累计实施金融惩戒4054家。

(三)以标准监督强制度,放心消费有信心。一是制定《小作坊食品安全通用规范》等系列制度标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实现从“重审批轻监管”到“宽准入严监管”的转变。继续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2018年共完成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单位建设3329家。办好民生实事项目,建成“阳光厨房”9115家、农村家宴放心厨房1603家、名特优食品作坊621家、放心农贸市场355家。二是深化“阳光厨房”提振消费信心。2014年起在全省推行“阳光厨房”建设工程,让后厨接受消费者监督,倒逼餐饮单位自觉提升厨房食品安全水平,提增公众餐饮消费信心。全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考核推动”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分层,全力推进,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建成“阳光厨房”9115家,全省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70%以上。按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将餐饮服务单位分为A、B、C及笑脸、平脸、哭脸三个信誉等级,并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公示,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用脚投票,倒逼餐饮服务单位主动改进自身管理水平。

(四)以规范建设夯基础,工作重心有下移。加强基层(县乡两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及动态管理,抓好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省138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及其办公室,配备食安办专兼职干部3662名,有1284个乡镇(街道)食安办已承担“市场监管平台”职责。行政村(社区)30717个,设置社会治理小网格69643个,配备协管员(信息员)82069名,设立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20997个,其中绍兴市村级(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各地持续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2018年度,共发放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补助经费1.8亿元。各地积极开发使用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软件,截至2018年12月底,43364名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使用了移动监管信息平台,全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809次,协管员(信息员)接受培训人次达16.1万人次,巡查上报隐患97676个。

(五)以群防群控推共治,社会监督有渠道。一是大力开展“四个你我”活动,增强群众互动。成立各类社会监督员队伍1647支共19577人,组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义工队”,开展“啄木鸟”公益行动,引导推动各地民间组织公益活动蓬勃开展。全国首创以“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你我”活动,鼓励各地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搭建案件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案件信息公开。2016年建立以来,共发布抽检、严重失信名单、行政处罚、违法广告等各类信息1319期、143185条次,及时公示案件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倒逼企业重视信用、落实主体责任,并起到了消费预警的作用。三是搭建投诉举报受理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广开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执行投诉举报受理、办理期限,实现群众对执法部门、违法分子的直接监督。仅2018年就接受投诉举报及政策咨询5592件,省政府统一平台按时办结率达100%。原国家总局中心交办1897件,交办件按时办结和及时延期率继续保持在100%。

(六)以宣传教育营氛围,舆论形势有改善。一是组建多领域宣传队伍。建立科普宣教讲师团、科普专家、宣传志愿者、宣传联络员四位一体的宣传队伍。全省已有讲师团63支811人、专家队伍151支2143人、志愿者10643人、联络员8631人。二是搭建全方位宣传阵地。按照“在老百姓家门口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的思路,充分利用食品企业资源,大力推进政企合作,共建食品安全科普基地,全省共设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3000多个,科普宣传专栏16334个,乡镇(街道)科普宣传站实现全覆盖。积极与媒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聘请公众人物担任食品安全形象代言人,全省各地在媒体平台上合作设立宣传专栏、专版192个。大力发展自媒体建设,省、市、县三级全部开通政务微信、微博,在中国食品药品舆情监测中心每周公布的“省级以下系统微信排行榜”中,我省平均每周有3-4个市、县政务微信入围全国十强,影响力不断增强。三是建立广覆盖科普资源库。建立数字化科普资料库,收集整理公益广告、海报、微电影等500多套科普资料,430条饮食健康科普信息,为各地开展宣传活动、“互联网+科普”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学生食品安全暑期社会实践、大型食品安全知识展览等宣传活动。五年来,全省共组织宣传活动2万余次,发放资料496万份,直接受益人群2000多万人,形成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五是建立高效率舆论引导机制。建立舆情监测系统,实现省、市两级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实时监测全覆盖。紧紧把握“时、度、效”,开展涉食舆论引导和辟谣工作,建立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专家学者第三方角度发声、自媒体同步转发的集团作战战略,近3年成功处置棉花肉松、塑料紫菜等舆情事件50多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聚焦群众生活品质提升,推进共治共享机制创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更高要求发挥市场作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食品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严重失信者行业禁入机制。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在市级层面推广区域共保体经验,推动参保双方互动,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高。

二是更广范围扩大群众参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讲好食品监管“故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进”活动、粮食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创新开展群众性监督,深化“四个你我”活动,规范管理、发展壮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管员队伍。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舆情处置,引导媒体科学、客观、有序监督。

三是更实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坚持群众满意导向,围绕群众关切,大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阳光厨房”、农村家宴放心厨房、送药上山岛等民生实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加强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培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和回应群众期盼的能力水平。

四是更强举措推进社会共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依照2017年8月9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修订发布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食药监稽〔2017〕67号)奖金标准,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并且四类有重大社会影响且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奖励金额不少于30万元。提升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活动的积极性和参与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及举报奖励具体制度正在制修订,我省也将及时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

索引号: 002482410/2019-00434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9-12-03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嘉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 12- 03 10: 01 字体:[ ] 浏览次数:( )

邵峰代表:

您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建议》(嘉47号)收悉。该建议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群众共治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几年我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的主要工作

自2012年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让人民吃的放心”这一中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着力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大力开展重点问题治理,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全省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事件,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一)以全面打击肃环境,惩治犯罪有力度。组织开展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三小一市场”、畜禽水产、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地沟油”治理等专项行动,打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合拳。自2012年起,连续六年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系列活动,切实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据统计,2013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系统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40901件,涉案金额13.42亿元,罚没款4.4亿元,依法移送公安876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1020个,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2018年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毛食品”、农村食品等专项整治,全省共办结食品违法案件15739起,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食品刑事案件82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289人。

(二)以金融手段逼自律,企业意识有提高。一是强化“六个一”措施,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风险防控功能,严格督促保险机构落实“一份风险评估报告、一个风险管理数据库”等“六个一”措施,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食责险示范性文本并成立区域性运营服务中心,建立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从而发挥保险机构优势构建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省投保食安险的单位共计62771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864家,流通主体24664家,餐饮单位31338家,其他主体4905家。承保公司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共25177份,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排查整改隐患,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实现关口前移。二是强化倒逼机制,推进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金融联手信用工程试点工作,把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评价体系,与金融机构信贷挂钩,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全省有88个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明确各类实施主体约400万家,涵盖了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贸市场举办者、经营户等所有市场经营主体,采集基本信息162万余条,录入不良信息14329条,进行信用评价343万余家,累计实施金融惩戒4054家。

(三)以标准监督强制度,放心消费有信心。一是制定《小作坊食品安全通用规范》等系列制度标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实现从“重审批轻监管”到“宽准入严监管”的转变。继续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2018年共完成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单位建设3329家。办好民生实事项目,建成“阳光厨房”9115家、农村家宴放心厨房1603家、名特优食品作坊621家、放心农贸市场355家。二是深化“阳光厨房”提振消费信心。2014年起在全省推行“阳光厨房”建设工程,让后厨接受消费者监督,倒逼餐饮单位自觉提升厨房食品安全水平,提增公众餐饮消费信心。全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考核推动”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分层,全力推进,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建成“阳光厨房”9115家,全省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70%以上。按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将餐饮服务单位分为A、B、C及笑脸、平脸、哭脸三个信誉等级,并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公示,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用脚投票,倒逼餐饮服务单位主动改进自身管理水平。

(四)以规范建设夯基础,工作重心有下移。加强基层(县乡两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及动态管理,抓好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省138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及其办公室,配备食安办专兼职干部3662名,有1284个乡镇(街道)食安办已承担“市场监管平台”职责。行政村(社区)30717个,设置社会治理小网格69643个,配备协管员(信息员)82069名,设立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20997个,其中绍兴市村级(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各地持续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2018年度,共发放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补助经费1.8亿元。各地积极开发使用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软件,截至2018年12月底,43364名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使用了移动监管信息平台,全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809次,协管员(信息员)接受培训人次达16.1万人次,巡查上报隐患97676个。

(五)以群防群控推共治,社会监督有渠道。一是大力开展“四个你我”活动,增强群众互动。成立各类社会监督员队伍1647支共19577人,组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义工队”,开展“啄木鸟”公益行动,引导推动各地民间组织公益活动蓬勃开展。全国首创以“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你我”活动,鼓励各地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搭建案件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案件信息公开。2016年建立以来,共发布抽检、严重失信名单、行政处罚、违法广告等各类信息1319期、143185条次,及时公示案件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倒逼企业重视信用、落实主体责任,并起到了消费预警的作用。三是搭建投诉举报受理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广开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执行投诉举报受理、办理期限,实现群众对执法部门、违法分子的直接监督。仅2018年就接受投诉举报及政策咨询5592件,省政府统一平台按时办结率达100%。原国家总局中心交办1897件,交办件按时办结和及时延期率继续保持在100%。

(六)以宣传教育营氛围,舆论形势有改善。一是组建多领域宣传队伍。建立科普宣教讲师团、科普专家、宣传志愿者、宣传联络员四位一体的宣传队伍。全省已有讲师团63支811人、专家队伍151支2143人、志愿者10643人、联络员8631人。二是搭建全方位宣传阵地。按照“在老百姓家门口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的思路,充分利用食品企业资源,大力推进政企合作,共建食品安全科普基地,全省共设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3000多个,科普宣传专栏16334个,乡镇(街道)科普宣传站实现全覆盖。积极与媒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聘请公众人物担任食品安全形象代言人,全省各地在媒体平台上合作设立宣传专栏、专版192个。大力发展自媒体建设,省、市、县三级全部开通政务微信、微博,在中国食品药品舆情监测中心每周公布的“省级以下系统微信排行榜”中,我省平均每周有3-4个市、县政务微信入围全国十强,影响力不断增强。三是建立广覆盖科普资源库。建立数字化科普资料库,收集整理公益广告、海报、微电影等500多套科普资料,430条饮食健康科普信息,为各地开展宣传活动、“互联网+科普”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学生食品安全暑期社会实践、大型食品安全知识展览等宣传活动。五年来,全省共组织宣传活动2万余次,发放资料496万份,直接受益人群2000多万人,形成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五是建立高效率舆论引导机制。建立舆情监测系统,实现省、市两级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实时监测全覆盖。紧紧把握“时、度、效”,开展涉食舆论引导和辟谣工作,建立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专家学者第三方角度发声、自媒体同步转发的集团作战战略,近3年成功处置棉花肉松、塑料紫菜等舆情事件50多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聚焦群众生活品质提升,推进共治共享机制创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更高要求发挥市场作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食品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严重失信者行业禁入机制。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在市级层面推广区域共保体经验,推动参保双方互动,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高。

二是更广范围扩大群众参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讲好食品监管“故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进”活动、粮食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创新开展群众性监督,深化“四个你我”活动,规范管理、发展壮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管员队伍。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舆情处置,引导媒体科学、客观、有序监督。

三是更实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坚持群众满意导向,围绕群众关切,大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阳光厨房”、农村家宴放心厨房、送药上山岛等民生实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加强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培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和回应群众期盼的能力水平。

四是更强举措推进社会共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依照2017年8月9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修订发布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食药监稽〔2017〕67号)奖金标准,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并且四类有重大社会影响且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奖励金额不少于30万元。提升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活动的积极性和参与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及举报奖励具体制度正在制修订,我省也将及时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