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平代表:
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直销企业监管的建议》(宁82号建议)收悉。该建议指出了当前直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对策,对我们下一步推进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经会商省商务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不断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教育引导,积极推行行政指导,严厉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我省直销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省直销法人企业共5家,其中外资企业3家:玫琳凯(中国)有限公司、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和全美世界(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内资企业2家:浙江康恩贝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和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年国家13部委联合开展的“保健”市场乱象联合整治工作中,各直销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直销企业监管力度,对我省的5家直销企业进行检查抽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机制加强规范
运用各种途径,约谈、指导直销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一是行政约谈告诫。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在浙直销企业召开行政约谈会,总结我省直销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报查处的违规直销案件,提醒告诫直销企业依法规范经营。2019年1月25日,为做好我省“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内5家直销企业和在浙22家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召开行政约谈会,通报国家部委和我省“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有关精神,提出规范保健市场经营要求。二是加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积极引导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事业,关注贫困山区、孤寡老人、少年儿童的生活、学习,奉献爱心。近两年我省直销企业先后资助了金华市莘畈乡居家养老中心被服、松阳县板桥乡小学教学设备等物资,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肯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我省5家直销企业和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进行检查抽查,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在日常监管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直销企业举办的各类活动、会议、培训的监管,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台州、温州等地出台对直销企业各类会议、培训的规定,逐步使直销企业会议、培训的规范化;义乌市专门出台了《非政府部门会议报备及监管制度》,着力规范当前不法企业利用会议营销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
三、严格直销行业审核
我省商务部门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的审核,通过商务部全国统一管理系统办理,由省级商务部门审核转报,商务部审批发证。今年以来,省商务厅按照国家13部委开展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部署,组织各地商务部门积极开展对直销企业的核查工作,对全省直销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核实直销产品、直销培训员、直销员等情况,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百日行动。同时根据商务部要求,指导各地商务部门做好有关审批工作,暂停新增审批转报。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坚持底线思维,依法打击查处。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直销行业在经营过程中虚假宣传、违规直销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9年,在国家13部委联合开展的“保健”市场乱象联合整治工作中,我省共立案查处各类“保健”市场违法案件1220件,结案603件,涉案金额12103万元,罚没款203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0起。其中违规直销案件49起,罚没156万元。对直销企业涉传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严厉进行打击查处,如2018年12月,直销企业河北华林浙江分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经销商团队涉嫌传销案,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公安厅及时进行部署督办,指导属地开展打击查处工作。目前,涉事公司因组织虚假宣传被处以150万元罚款;涉事酒店因涉嫌为传销提供场所被处以30万元罚款;涉事经销商团队因涉嫌传销行为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四点工作建议,对推进加强我省直销企业的监管工作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今后我省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直销企业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直销企业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直销企业的守法意识。加强对我省直销企业营销人员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恪守职业道德,全面落实市场主体责任。要求直销企业严格遵守法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直销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坚决不能触碰《禁止传销条例》的高压线。要求直销企业采取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经销商、代理商、服务网点和非服务网点经营主体、直销培训员、直销员的监管和制约,切实防止违规招募培训、私自召开会议、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做到宣传行为、直销行为、计酬制度、信息披露“四个规范”。强化直销企业完善退换货制度,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履行退换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发现和纠正问题。针对直销企业各分公司、服务网点、直销员、经销商以及会议、培训、开展活动等方面的依法规范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了解、发现和消除一些薄弱环节和隐患。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将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等行政指导方式,促使企业进行整改。2019年全省直销企业“双随机”抽查检查不低于50%,加大检查力度,增强随机抽查对企业的震慑作用;省食品生产管理部门将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加大对保健食品检查抽查力度,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严厉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对直销企业在经营中发生违反两个条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结合企业信用建设,记录在案,使违法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及时公布处罚结果,以警示和教育其他企业,并将处罚结果上报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为国家主管部门审批、退出、淘汰违规直销企业提供依据。对直销企业的直销员、经销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依法查处后,通报直销企业,责令直销企业解除直销员、经销商直销资格,并追究直销员和经销商相关责任。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5日
索引号: | 002482410/2019-00436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19-12-03 |
王利平代表:
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直销企业监管的建议》(宁82号建议)收悉。该建议指出了当前直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对策,对我们下一步推进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经会商省商务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不断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教育引导,积极推行行政指导,严厉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我省直销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省直销法人企业共5家,其中外资企业3家:玫琳凯(中国)有限公司、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和全美世界(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内资企业2家:浙江康恩贝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和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年国家13部委联合开展的“保健”市场乱象联合整治工作中,各直销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直销企业监管力度,对我省的5家直销企业进行检查抽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机制加强规范
运用各种途径,约谈、指导直销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一是行政约谈告诫。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在浙直销企业召开行政约谈会,总结我省直销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报查处的违规直销案件,提醒告诫直销企业依法规范经营。2019年1月25日,为做好我省“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内5家直销企业和在浙22家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召开行政约谈会,通报国家部委和我省“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有关精神,提出规范保健市场经营要求。二是加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积极引导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事业,关注贫困山区、孤寡老人、少年儿童的生活、学习,奉献爱心。近两年我省直销企业先后资助了金华市莘畈乡居家养老中心被服、松阳县板桥乡小学教学设备等物资,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肯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我省5家直销企业和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进行检查抽查,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在日常监管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直销企业举办的各类活动、会议、培训的监管,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台州、温州等地出台对直销企业各类会议、培训的规定,逐步使直销企业会议、培训的规范化;义乌市专门出台了《非政府部门会议报备及监管制度》,着力规范当前不法企业利用会议营销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
三、严格直销行业审核
我省商务部门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的审核,通过商务部全国统一管理系统办理,由省级商务部门审核转报,商务部审批发证。今年以来,省商务厅按照国家13部委开展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部署,组织各地商务部门积极开展对直销企业的核查工作,对全省直销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核实直销产品、直销培训员、直销员等情况,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百日行动。同时根据商务部要求,指导各地商务部门做好有关审批工作,暂停新增审批转报。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坚持底线思维,依法打击查处。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直销行业在经营过程中虚假宣传、违规直销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9年,在国家13部委联合开展的“保健”市场乱象联合整治工作中,我省共立案查处各类“保健”市场违法案件1220件,结案603件,涉案金额12103万元,罚没款203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0起。其中违规直销案件49起,罚没156万元。对直销企业涉传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严厉进行打击查处,如2018年12月,直销企业河北华林浙江分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经销商团队涉嫌传销案,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公安厅及时进行部署督办,指导属地开展打击查处工作。目前,涉事公司因组织虚假宣传被处以150万元罚款;涉事酒店因涉嫌为传销提供场所被处以30万元罚款;涉事经销商团队因涉嫌传销行为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四点工作建议,对推进加强我省直销企业的监管工作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今后我省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直销企业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直销企业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直销企业的守法意识。加强对我省直销企业营销人员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恪守职业道德,全面落实市场主体责任。要求直销企业严格遵守法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直销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坚决不能触碰《禁止传销条例》的高压线。要求直销企业采取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经销商、代理商、服务网点和非服务网点经营主体、直销培训员、直销员的监管和制约,切实防止违规招募培训、私自召开会议、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做到宣传行为、直销行为、计酬制度、信息披露“四个规范”。强化直销企业完善退换货制度,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履行退换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发现和纠正问题。针对直销企业各分公司、服务网点、直销员、经销商以及会议、培训、开展活动等方面的依法规范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了解、发现和消除一些薄弱环节和隐患。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将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等行政指导方式,促使企业进行整改。2019年全省直销企业“双随机”抽查检查不低于50%,加大检查力度,增强随机抽查对企业的震慑作用;省食品生产管理部门将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加大对保健食品检查抽查力度,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严厉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对直销企业在经营中发生违反两个条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结合企业信用建设,记录在案,使违法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及时公布处罚结果,以警示和教育其他企业,并将处罚结果上报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为国家主管部门审批、退出、淘汰违规直销企业提供依据。对直销企业的直销员、经销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依法查处后,通报直销企业,责令直销企业解除直销员、经销商直销资格,并追究直销员和经销商相关责任。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