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日至9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原省工商局党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26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市场监管局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省委的权威和巡视制度的权威,先后召开6次局党委会议,2次局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重大事项,以坚定不移的意志和信心完成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把巡视整改的“政治答卷”答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省局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严格按照“五个亲自”的要求,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牵头抓总。各责任领导切实承担起分管责任,抓好各自分管条线上的巡视整改工作。各责任处室和单位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积极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在机构改革的当下,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积极主动担当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印发了《落实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明确整改任务清单、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健全巡视跟踪督查督办机制,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对整改措施实施清单化、销号制,对照整改任务要求,逐条逐项落实落细。坚持做到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六见”为标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目前已办结,办结率为100%。对选人用人专项督查中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对违规违纪的,立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政务处分2人(开除处分1人,记过处分1人);提醒教育27人;组织处理4人(调离岗位2人,改任处级非领导职务1人,事业单位调离岗位1人)。纠正1名违规兼职人员,清理6名混岗人员,4名违规兼任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的在职处级干部辞去了职务,6名在协会工作的公务员回归机关工作。已建章立制27项。共清退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加班费、就餐补贴,收回设备租赁费等费用共计1499131.23元。
一、关于牵头推动商事登记类“最多跑一次”改革“起个大早、赶个晚集”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局以省政府名义召开“证照分离”工作部署会,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工作,完成12个证照联办事项的全省上线,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率。与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常态化企业开办减材料、减环节和减时间的通知》,从线上、线下两方面着手,切实为企业减负。省局召开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开办环节发现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进一步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省局还通过组织现场检查、暗访等形式,对衢州、丽水、金华、温州等地开展督查,并启动第四期全省市场准入环境评估,推动工作落地落细。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不够充分,“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有待全域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省政府高度重视“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2018年10月9日,组织召开全省放心消费在浙江推进会,作出重要批示。省局贯彻推进会精神,为正在起草的《浙江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四项举措,从制度层面深化放心消费工作。省局推荐的“再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万家”等内容已被列入2019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截止2018年12月20日,全省新培育并公布的市场、商店、网店、餐饮、景区等五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6314家,新发展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4646家,分别超额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63%、46%。同时,省局不断拓宽放心消费示范建设范围,培育公布放心民宿256家、高速公路放心消费示范服务区50对、放心消费示范区160家,目前全省各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总量已达到54514家。
(二)强化新业态监管。省局充分发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作用,将互联网金融广告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截止12月中旬,共监测互联网金融广告5.94万条次,违法广告441条次,发现案件线索9条。同时,开展为期5个月(2018年8—12月)的全省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18年11月底,共查处互联网金融广告案件98件,罚没款230.75万元,向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线索20条,公开曝光违法金融广告典型案例26个。我省互联网广告案件数量位列全国前三,受到总局通报肯定。2016—2018年间,我省共建设金融消费教育基地306家,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1154家,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省局针对网络消费特殊时点,部署网络经营行为定向监测行动,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和消费提醒,编制《2018年“双十一购物节”期间我省网购投诉情况》,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省局还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截止2018年12月,全省已有11个市及67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消费投诉公示工作,覆盖全省78%的市县,累计发布消费投诉公示1237期,形成了全省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提质扩面。进一步压实对基层“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责任传导,省政府办公厅已将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省农办将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指标体系的内容。进一步加大2018年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力度,全年完成城镇放心市场改造提升201家、乡村放心市场改造提升154家,目前全省城镇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已提高到71.7%,乡村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已提高到33.3%。截止2018年12月20日,省政府民生实事智慧督查系统已确认创建进度完成355家,省农办已组织实地考核检查355家,省局还完成了对355家放心农贸市场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同时,省局以省政府名义代拟起草《浙江省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建设行动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乡村放心农贸市场规划、用地、消防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体制调整、机构整合、商事制度改革“三潮碰头”形势应对不力,思想政治工作不主动,全省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力度下降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局党委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现党委书记与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与其他联系和分管的处级干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与本处室人员谈心谈话三个“全覆盖”,并通过座谈、支部书记上党课、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全局干部的思想动态进行了解,进一步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力度,省局将完善市场监管执法评价指标,设置专项行动评价指标,优化综合工作评价指标,推动系统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同时,强化案例指导,推动系统执法业务不断提升。此外,把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作为重中之重,举办全省经检(稽查)大队长能力素质培训班,建立竞争执法人才库,全面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2018年全省规范化执法办案区建设已完成52%,2019年将实现全省县(市、区)局全覆盖。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局坚持学用结合,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结合收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浙江市场监管改革发展等内容,每一位班子成员都作了交流发言。同时,进一步深化支部建设,制定《关于加强省局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网上党课宣讲交流活动,向全局300余名党员发放“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就高质量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围绕当前党内重要工作、应知应会党建知识,开展“大家谈”活动进行专题部署。省局还举办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辅导报告会,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围绕“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一主题作专题辅导。
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两次召开局党委会,传达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并研究分析省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重申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的统领作用,局党委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主要责任,全面强化对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照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切实强化对工商学院等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工商学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讲话精神和省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部署落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学院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制定了《中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此外,工商学院还制订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校园网站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对网站、微信号等宣传阵地发布内容的日常管理。
六、关于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支部基础组织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高质量组织生活会。针对巡视整改发现的问题,局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委班子每一位成员都针对巡视组反馈问题及征求到的意见作了自我剖析检查,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省局每个支部都于2018年12月中旬前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委安排了机关党委委员分片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监督和点评,切实把高质量作为组织生活会的常态化要求。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18年,省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支部委员会都召开了支委会,26个支部书记都上了党课。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共组织了314场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了84场党课,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了“三会一课”的效果。
(三)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强化民主评议党员,针对部分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虚化的问题,相关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对照标准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严格履行党费交纳义务,针对部分支部涉及党费未交和未足额缴纳的党员在第一时间足额交纳了党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对全局发展党员的相关资料进行重新检查,把相关党员的入党资料充实到人事档案中。
七、关于选人用人标准程序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工作要求。对部分干部个人事项少报、漏报问题,召开局务会,对涉事的3名干部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并重申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力度,省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强化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二)迅速整改个别处级干部退休后违规经商的问题。在巡视发现问题后,立即责令原省工商局经检处处长退出在企业的全部股份,并责令其向省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同时,举一反三,加强组织建设,严格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在退休时,要进行组织谈话,对经商办企业等一些违规行为要实行承诺制,确保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三)整改混岗混编及干部档案存疑问题。对涉及违规兼职和混岗混编的人员进行了谈话,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免去1名公务员在事业单位所兼的职务。6名事业身份在机关工作的同志返回原编制所在单位工作。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干部人事档案逐个进行核查,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开除处理。
八、关于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完善正向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局属部门的考核评议办法、《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关于提升工作效能促进担当作为 激励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及庸懒散、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和容错免责正面清单等2个清单,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强化日常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
(二)强化省消保委日常管理。对巡视发现的省消保委1名员工连续请假并未履行规范的请假手续的问题,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该员工已主动离职。
(三)加大领导干部调研广度和深度。省局部署开展“问需企业助发展问计基层助融合”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分成8组赴杭州、宁波、温州等地,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就纵深推进商事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放心消费、大市场监管体制下的药品监管体系构建等问题进行走访调研。此外还修订完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定期统计报告制度,确保领导干部下基层走访调研工作常态化。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局机关相关费用下沉到下属企业报销的问题。省局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核查,责令时任新闻中心负责人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同时,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规定、按标准接待,厉行勤俭节约,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同时,对资金下沉的浙江金信文化发展中心已与另一家局下属企业——企业服务中心一起办理了企业注销的财政审批程序。
(二)整改局机关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巡视发现问题后,局机关立即将占用的车辆归还省消保委秘书处,并结清了相关费用共计33767.23元。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省局制定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切实做到用制度管理。
(三)整改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巡视发现的下属工商学院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的问题,省局对工商学院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工商学院党委向省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责令工商学院领导班子及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清退购物卡或等额现金6万元。同时,要求工商学院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巡视发现的下属市场导报社擅自提高公务接待标准的问题,市场导报社已第一时间停止执行原有的接待标准,并修订完成《市场导报社接待管理规定》,省局成立工作组进驻市场导报社,对其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督导,并将根据工作组和派驻纪检组对相关线索的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四)整改少数党员干部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根据巡视组移交的线索,局派驻纪检组已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目前,相关情况正在核实处理中。省局将根据省委巡视组、巡视办的要求,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注重源头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十、关于主体责任履行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第一责任。召开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深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廉政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切实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督促局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局党委书记向分管局领导都提出了加强“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强、业务强的要求。同时,局党委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每次党委会议局派驻纪检组都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对局党委的决策部署过程和执行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廉政建议。
(三)有效防范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督促所有下属事业单位扛起主体责任,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从根本上堵住漏洞、解决问题。并要求各下属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情况自评分析,突出风险排查,强化问题防范,做好工作部署。对巡视发现的下属市场导报社在审计和巡察中出现的问题,市场导报社已基本逐条整改到位,并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整改不反弹。
十一、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把握“四种形态”运用尺度,对巡视发现的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进行逐条核查。同时,对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又进行了重点核查。对涉及的相关领导干部未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局党委对相关人员分别作出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取消当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与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中止调任公务员等处理。同时,严格监督执纪,对3例函询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对涉嫌收受礼品问题的干部,局党委将根据纪检组调查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处理。对涉嫌入股经商办企业的干部,分别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办理合伙人注销和退出手续。
十二、关于对资金资产监管不力存在国资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省局已经与中标银行进行沟通,中标银行承诺定期存单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利率予以补差,目前,中标银行已递交了存单到期后进行利率补差的承诺书。
(二)整改将财政预算经费转移为企业资金的问题。召开党委会,批准了《关于撤销浙江省工商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完成对外股权转让、历史账务遗留问题处理、税务清算等,完成省工商企业服务中心注销登记。随后,企业档案查询、整理等公共服务职能回归档案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劳务人员并入档案中心,档案中心全体人员不再在企业服务中心列支人员经费,自2018第二季度开始已停止向企业服务中心支付档案整理费。
(三)整改检测设备无偿出借核长期闲置问题。省消保委秘书处与公正检验中心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合同,公正检验中心向省消保委秘书处归还了检测设备,并向省消保委支付了115.4万元设备租赁费。下一步,消保委秘书处将结合比较试验中心工作职责,联合相关检测单位,不定期开展食品类公益性便民检测。同时,结合国民消费教育中心每月开展的消费教育活动,开展消费者走进食品实验室参观活动,提升检测设备使用频率。
(四)严肃处理“小金库”问题。8.097万元账外资金已全部退还,并根据核查情况,对档案中心副主任作出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今后,省局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三、关于下属市场导报社涉嫌套取资金和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巡视发现的市场导报社虚开套取资金和违规购买、处置公务车辆的问题,违规处置车辆的10万元款项已追回,其他相关问题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在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局党委成立了工作组进驻市场导报社,对其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督导。省局将根据纪检组和工作组的调查核实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十四、关于信息化建设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导及信息办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省局信息化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提醒。责令相关处室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范和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目前,已在《省工商局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当前信息化项目管理补充操作意见》,对信息化项目管理、验收等制度进行完善。同时,着手编制《浙江省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开展核心业务梳理和流程模型建立,科学统筹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前瞻性思考,让信息化建设要更好的服务于改革发展和业务需求这个大局。
十五、关于下属工商学院合作办学、工程建设等领域涉嫌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合作办学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工商学院对2014-2017年合作办学招生生源情况进行核查,并制定了《工商学院合作办学招生生源名单公示办法》,成立了工商学院合作办学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合作办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合作办学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同时,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省局将根据纪检组的核查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二)严防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利益寻租。工商学院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完成了《关于工商学院存在工程项目随意变更和学生宿舍2号楼维修项目虚假招标嫌疑的情况核查》。同时,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省局将根据纪检组的核查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三)依法依规采购教材。工商学院已制定《工商学院教材采购招标办法》,制定了《工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材管理的若干规定》。目前,工商学院已与第三方教材采购招标单位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协议》,并通过第三方开展教材招标工作。
十六、关于在职处级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4名在职处级干部已辞去兼任的协会法定代表人职务,并由各协会办理相关手续。结合机构改革,在协会工作的个别公务员已回归机关工作。同时,省局着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兼职管理的通知》,以制度化形式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局机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始终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及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必须更好的服从服务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站位去理解落实。抓住巡视整改的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考验干部队伍政治觉悟、党性修养、干事作风的试金石。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标本兼治。巡视整改既要坚持问题导向,也要坚持效果导向,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作为检验整改工作到位的标尺,把治标与治本、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委核心作用、优化机关政治生态、深化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干部作风水平,以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实效性。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成果应用。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紧密结合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坚持为高质量发展服务,为高品质生活服务,坚决把牢紧扣全省“两个高水平”目标服务的主线,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稳步前进,以巡视整改实效扎实推进新时代浙江市场监管工作新发展,继续奋力走在全国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1;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邮政编码310005(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qq.com
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日至9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原省工商局党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26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市场监管局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省委的权威和巡视制度的权威,先后召开6次局党委会议,2次局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重大事项,以坚定不移的意志和信心完成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把巡视整改的“政治答卷”答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省局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严格按照“五个亲自”的要求,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牵头抓总。各责任领导切实承担起分管责任,抓好各自分管条线上的巡视整改工作。各责任处室和单位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积极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在机构改革的当下,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积极主动担当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印发了《落实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明确整改任务清单、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健全巡视跟踪督查督办机制,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对整改措施实施清单化、销号制,对照整改任务要求,逐条逐项落实落细。坚持做到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六见”为标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目前已办结,办结率为100%。对选人用人专项督查中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对违规违纪的,立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政务处分2人(开除处分1人,记过处分1人);提醒教育27人;组织处理4人(调离岗位2人,改任处级非领导职务1人,事业单位调离岗位1人)。纠正1名违规兼职人员,清理6名混岗人员,4名违规兼任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的在职处级干部辞去了职务,6名在协会工作的公务员回归机关工作。已建章立制27项。共清退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加班费、就餐补贴,收回设备租赁费等费用共计1499131.23元。
一、关于牵头推动商事登记类“最多跑一次”改革“起个大早、赶个晚集”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局以省政府名义召开“证照分离”工作部署会,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工作,完成12个证照联办事项的全省上线,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率。与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常态化企业开办减材料、减环节和减时间的通知》,从线上、线下两方面着手,切实为企业减负。省局召开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开办环节发现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进一步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省局还通过组织现场检查、暗访等形式,对衢州、丽水、金华、温州等地开展督查,并启动第四期全省市场准入环境评估,推动工作落地落细。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不够充分,“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有待全域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省政府高度重视“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2018年10月9日,组织召开全省放心消费在浙江推进会,作出重要批示。省局贯彻推进会精神,为正在起草的《浙江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四项举措,从制度层面深化放心消费工作。省局推荐的“再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万家”等内容已被列入2019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截止2018年12月20日,全省新培育并公布的市场、商店、网店、餐饮、景区等五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6314家,新发展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4646家,分别超额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63%、46%。同时,省局不断拓宽放心消费示范建设范围,培育公布放心民宿256家、高速公路放心消费示范服务区50对、放心消费示范区160家,目前全省各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总量已达到54514家。
(二)强化新业态监管。省局充分发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作用,将互联网金融广告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截止12月中旬,共监测互联网金融广告5.94万条次,违法广告441条次,发现案件线索9条。同时,开展为期5个月(2018年8—12月)的全省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18年11月底,共查处互联网金融广告案件98件,罚没款230.75万元,向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线索20条,公开曝光违法金融广告典型案例26个。我省互联网广告案件数量位列全国前三,受到总局通报肯定。2016—2018年间,我省共建设金融消费教育基地306家,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1154家,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省局针对网络消费特殊时点,部署网络经营行为定向监测行动,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和消费提醒,编制《2018年“双十一购物节”期间我省网购投诉情况》,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省局还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截止2018年12月,全省已有11个市及67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消费投诉公示工作,覆盖全省78%的市县,累计发布消费投诉公示1237期,形成了全省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提质扩面。进一步压实对基层“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责任传导,省政府办公厅已将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省农办将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指标体系的内容。进一步加大2018年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力度,全年完成城镇放心市场改造提升201家、乡村放心市场改造提升154家,目前全省城镇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已提高到71.7%,乡村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已提高到33.3%。截止2018年12月20日,省政府民生实事智慧督查系统已确认创建进度完成355家,省农办已组织实地考核检查355家,省局还完成了对355家放心农贸市场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同时,省局以省政府名义代拟起草《浙江省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建设行动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乡村放心农贸市场规划、用地、消防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体制调整、机构整合、商事制度改革“三潮碰头”形势应对不力,思想政治工作不主动,全省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力度下降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局党委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现党委书记与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与其他联系和分管的处级干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与本处室人员谈心谈话三个“全覆盖”,并通过座谈、支部书记上党课、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全局干部的思想动态进行了解,进一步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力度,省局将完善市场监管执法评价指标,设置专项行动评价指标,优化综合工作评价指标,推动系统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同时,强化案例指导,推动系统执法业务不断提升。此外,把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作为重中之重,举办全省经检(稽查)大队长能力素质培训班,建立竞争执法人才库,全面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2018年全省规范化执法办案区建设已完成52%,2019年将实现全省县(市、区)局全覆盖。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局坚持学用结合,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结合收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浙江市场监管改革发展等内容,每一位班子成员都作了交流发言。同时,进一步深化支部建设,制定《关于加强省局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网上党课宣讲交流活动,向全局300余名党员发放“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就高质量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围绕当前党内重要工作、应知应会党建知识,开展“大家谈”活动进行专题部署。省局还举办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辅导报告会,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围绕“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一主题作专题辅导。
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两次召开局党委会,传达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并研究分析省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重申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的统领作用,局党委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主要责任,全面强化对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照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切实强化对工商学院等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工商学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讲话精神和省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部署落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学院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制定了《中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此外,工商学院还制订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校园网站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对网站、微信号等宣传阵地发布内容的日常管理。
六、关于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支部基础组织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高质量组织生活会。针对巡视整改发现的问题,局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委班子每一位成员都针对巡视组反馈问题及征求到的意见作了自我剖析检查,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省局每个支部都于2018年12月中旬前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委安排了机关党委委员分片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监督和点评,切实把高质量作为组织生活会的常态化要求。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18年,省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支部委员会都召开了支委会,26个支部书记都上了党课。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共组织了314场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了84场党课,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了“三会一课”的效果。
(三)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强化民主评议党员,针对部分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虚化的问题,相关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对照标准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严格履行党费交纳义务,针对部分支部涉及党费未交和未足额缴纳的党员在第一时间足额交纳了党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对全局发展党员的相关资料进行重新检查,把相关党员的入党资料充实到人事档案中。
七、关于选人用人标准程序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工作要求。对部分干部个人事项少报、漏报问题,召开局务会,对涉事的3名干部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并重申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力度,省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强化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二)迅速整改个别处级干部退休后违规经商的问题。在巡视发现问题后,立即责令原省工商局经检处处长退出在企业的全部股份,并责令其向省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同时,举一反三,加强组织建设,严格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在退休时,要进行组织谈话,对经商办企业等一些违规行为要实行承诺制,确保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三)整改混岗混编及干部档案存疑问题。对涉及违规兼职和混岗混编的人员进行了谈话,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免去1名公务员在事业单位所兼的职务。6名事业身份在机关工作的同志返回原编制所在单位工作。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干部人事档案逐个进行核查,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开除处理。
八、关于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完善正向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局属部门的考核评议办法、《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关于提升工作效能促进担当作为 激励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及庸懒散、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和容错免责正面清单等2个清单,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强化日常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
(二)强化省消保委日常管理。对巡视发现的省消保委1名员工连续请假并未履行规范的请假手续的问题,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该员工已主动离职。
(三)加大领导干部调研广度和深度。省局部署开展“问需企业助发展问计基层助融合”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分成8组赴杭州、宁波、温州等地,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就纵深推进商事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放心消费、大市场监管体制下的药品监管体系构建等问题进行走访调研。此外还修订完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定期统计报告制度,确保领导干部下基层走访调研工作常态化。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局机关相关费用下沉到下属企业报销的问题。省局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核查,责令时任新闻中心负责人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同时,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规定、按标准接待,厉行勤俭节约,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同时,对资金下沉的浙江金信文化发展中心已与另一家局下属企业——企业服务中心一起办理了企业注销的财政审批程序。
(二)整改局机关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巡视发现问题后,局机关立即将占用的车辆归还省消保委秘书处,并结清了相关费用共计33767.23元。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省局制定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切实做到用制度管理。
(三)整改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巡视发现的下属工商学院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的问题,省局对工商学院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工商学院党委向省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责令工商学院领导班子及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清退购物卡或等额现金6万元。同时,要求工商学院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巡视发现的下属市场导报社擅自提高公务接待标准的问题,市场导报社已第一时间停止执行原有的接待标准,并修订完成《市场导报社接待管理规定》,省局成立工作组进驻市场导报社,对其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督导,并将根据工作组和派驻纪检组对相关线索的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四)整改少数党员干部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根据巡视组移交的线索,局派驻纪检组已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目前,相关情况正在核实处理中。省局将根据省委巡视组、巡视办的要求,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注重源头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十、关于主体责任履行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第一责任。召开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深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廉政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切实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督促局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局党委书记向分管局领导都提出了加强“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强、业务强的要求。同时,局党委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每次党委会议局派驻纪检组都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对局党委的决策部署过程和执行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廉政建议。
(三)有效防范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督促所有下属事业单位扛起主体责任,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从根本上堵住漏洞、解决问题。并要求各下属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情况自评分析,突出风险排查,强化问题防范,做好工作部署。对巡视发现的下属市场导报社在审计和巡察中出现的问题,市场导报社已基本逐条整改到位,并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整改不反弹。
十一、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把握“四种形态”运用尺度,对巡视发现的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进行逐条核查。同时,对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又进行了重点核查。对涉及的相关领导干部未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局党委对相关人员分别作出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取消当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与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中止调任公务员等处理。同时,严格监督执纪,对3例函询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对涉嫌收受礼品问题的干部,局党委将根据纪检组调查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处理。对涉嫌入股经商办企业的干部,分别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办理合伙人注销和退出手续。
十二、关于对资金资产监管不力存在国资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省局已经与中标银行进行沟通,中标银行承诺定期存单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利率予以补差,目前,中标银行已递交了存单到期后进行利率补差的承诺书。
(二)整改将财政预算经费转移为企业资金的问题。召开党委会,批准了《关于撤销浙江省工商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完成对外股权转让、历史账务遗留问题处理、税务清算等,完成省工商企业服务中心注销登记。随后,企业档案查询、整理等公共服务职能回归档案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劳务人员并入档案中心,档案中心全体人员不再在企业服务中心列支人员经费,自2018第二季度开始已停止向企业服务中心支付档案整理费。
(三)整改检测设备无偿出借核长期闲置问题。省消保委秘书处与公正检验中心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合同,公正检验中心向省消保委秘书处归还了检测设备,并向省消保委支付了115.4万元设备租赁费。下一步,消保委秘书处将结合比较试验中心工作职责,联合相关检测单位,不定期开展食品类公益性便民检测。同时,结合国民消费教育中心每月开展的消费教育活动,开展消费者走进食品实验室参观活动,提升检测设备使用频率。
(四)严肃处理“小金库”问题。8.097万元账外资金已全部退还,并根据核查情况,对档案中心副主任作出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今后,省局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三、关于下属市场导报社涉嫌套取资金和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巡视发现的市场导报社虚开套取资金和违规购买、处置公务车辆的问题,违规处置车辆的10万元款项已追回,其他相关问题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在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局党委成立了工作组进驻市场导报社,对其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督导。省局将根据纪检组和工作组的调查核实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十四、关于信息化建设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导及信息办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省局信息化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提醒。责令相关处室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范和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目前,已在《省工商局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当前信息化项目管理补充操作意见》,对信息化项目管理、验收等制度进行完善。同时,着手编制《浙江省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开展核心业务梳理和流程模型建立,科学统筹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前瞻性思考,让信息化建设要更好的服务于改革发展和业务需求这个大局。
十五、关于下属工商学院合作办学、工程建设等领域涉嫌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合作办学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工商学院对2014-2017年合作办学招生生源情况进行核查,并制定了《工商学院合作办学招生生源名单公示办法》,成立了工商学院合作办学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合作办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合作办学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同时,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省局将根据纪检组的核查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二)严防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利益寻租。工商学院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完成了《关于工商学院存在工程项目随意变更和学生宿舍2号楼维修项目虚假招标嫌疑的情况核查》。同时,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省局将根据纪检组的核查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三)依法依规采购教材。工商学院已制定《工商学院教材采购招标办法》,制定了《工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材管理的若干规定》。目前,工商学院已与第三方教材采购招标单位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协议》,并通过第三方开展教材招标工作。
十六、关于在职处级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4名在职处级干部已辞去兼任的协会法定代表人职务,并由各协会办理相关手续。结合机构改革,在协会工作的个别公务员已回归机关工作。同时,省局着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兼职管理的通知》,以制度化形式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局机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始终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及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必须更好的服从服务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站位去理解落实。抓住巡视整改的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考验干部队伍政治觉悟、党性修养、干事作风的试金石。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标本兼治。巡视整改既要坚持问题导向,也要坚持效果导向,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作为检验整改工作到位的标尺,把治标与治本、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委核心作用、优化机关政治生态、深化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干部作风水平,以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实效性。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成果应用。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紧密结合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坚持为高质量发展服务,为高品质生活服务,坚决把牢紧扣全省“两个高水平”目标服务的主线,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稳步前进,以巡视整改实效扎实推进新时代浙江市场监管工作新发展,继续奋力走在全国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1;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邮政编码310005(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qq.com
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