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10/2019-67772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19-03-27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项举措》政策解读文本
发布日期: 2019- 03- 27 16: 47 浏览次数:( )

问:制定实施《20项举措》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主力军,是浙江形象的金名片,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浙江发展能有今天的成就,民营经济居功至伟。但从当前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来看,仍面临着许多难点和痛点,比如,企业比较关心的享受政策一视同仁的问题、公平竞争的问题、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等等。因此,制定《20项举措》,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服务和支持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必要性。

问:这次省市场监管局出台《20项举措》的主要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李克强总理在台州调研时也强调“民营经济的管理者、经营者和生产者,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车俊书记在省委常委会议上提出“以实打实举措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

在此背景下,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出台《20项举措》,主要目的是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优化创新发展环境、优化高品质生活环境等方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结合市场监管综合职能优势,围绕技术、标准、品牌和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环境营造、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等方面核心内容,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制定《20项举措》的政策依据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遵循,根据《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进行制定。

问:《20项举措》的适用范围是哪些?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20项举措》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公开发布,在全省范围内执行。从适用范围上来看,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各类民营企业。执行时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问:《20项举措》的解读机关是谁?

答:解读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白峰,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邮政编码:310005,联系电话:0571-8976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