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根据《关于加强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改办函〔2019〕29号)精神,我局对涉及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的事项和具体环节名称进行清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取消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的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及编码 | 涉及环节名称 | 设置依据 | 清理方式 | 备注 | |||||
保留 | 取消 | |||||||||
主要理由 | 直接取消 | 书面承诺替代 | 数据共享替代 | 无法律风险取消 | 其他 | |||||
1 | 食品经营许可补办(许可-00496-006) | 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以上主要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 √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依法需要保留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的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及编码 | 涉及环节名称 | 设置依据 | 保留理由 | 备注 | |
1 | 公司变更登记(许可-00399-002) | 在报纸刊登合并、分立、减资声明 |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
2 | 公司注销登记(许可-00399-003) | 在报纸刊登清算公告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声明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已实现网上公示、零材料、零费用 | |
3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变更)(许可-00399-022) | 在报纸刊登合并、分立、减资声明 |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
4 | 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注销)(许可-00399-023) | 在报纸刊登清算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声明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已实现网上公示、零材料、零费用 | |
5 | 合伙企业注销(许可-00399-044) | 在报纸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声明 |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已实现网上公示、零材料、零费用 | |
6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许可-00701-003) | 在报纸刊登注销声明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已实现网上公示、零材料、零费用 | |
7 |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 已实现网上公示、零材料、零费用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2019年7月19日
为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根据《关于加强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改办函〔2019〕29号)精神,我局对涉及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的事项和具体环节名称进行清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取消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的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及编码 | 涉及环节名称 | 设置依据 | 清理方式 | 备注 | |||||
保留 | 取消 | |||||||||
主要理由 | 直接取消 | 书面承诺替代 | 数据共享替代 | 无法律风险取消 | 其他 | |||||
1 | 食品经营许可补办(许可-00496-006) | 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以上主要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 √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依法需要保留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的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及编码 | 涉及环节名称 | 设置依据 | 保留理由 | 备注 | |
1 | 公司变更登记(许可-00399-002) | 在报纸刊登合并、分立、减资声明 |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
2 | 公司注销登记(许可-00399-003) | 在报纸刊登清算公告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声明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已实现网上公示、零材料、零费用 | |
3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变更)(许可-00399-022) | 在报纸刊登合并、分立、减资声明 |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
4 | 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注销)(许可-00399-023) | 在报纸刊登清算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声明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已实现网上公示、零材料、零费用 | |
5 | 合伙企业注销(许可-00399-044) | 在报纸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声明 |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已实现网上公示、零材料、零费用 | |
6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许可-00701-003) | 在报纸刊登注销声明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一是系全国人大法律设定;二是该公告系向社会公示,用于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或担保要求,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三是该公告为债权债务申报期间的重要结算凭证。 | 已实现网上公示、零材料、零费用 | |
7 |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 已实现网上公示、零材料、零费用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