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宁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0- 07- 02 08: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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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宁37号建议《关于制定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您在提案中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张重大的民生答卷。近年来,我省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强化食品安全的全链条治理和全过程追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省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近年来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工作名列前茅(2017年、2019年全国第1,2018年未考核),食品群众满意度为83.78,比上年提高2.41。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追溯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我省在食品安全追溯领域,较早就开展了先行的探索和实践。一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制定。201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要以食用农产品、食品等为突破口,加快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追溯体系建设融合发展。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食品,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2019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要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完善追溯协作机制。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任务,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2022年底,要推动企业信息化追溯、进口食品溯源防伪平台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互通互享信息。要推进100%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重点进口食品企业、其他有条件的食品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同时,文件还对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可以说,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路线图、责任人、时间表已基本明确。二是“双安双创”(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推进。我省早在2016年就开始开展“双安双创”工作。4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双安双创”为总载体和主抓手,构建了“54321”创建评价等一系列的工作体系,是全国极少数推进全域创建的省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领导批示肯定我省相关做法并向全国推广,甘肃等兄弟省份纷纷前来学习。“双安双创”评价细则中,有一项重要的占比指标就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要求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实现食品上下游的追溯。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全面实现从源头到消费环节的电子追溯。三是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的推动。我省充分发挥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这个“指挥棒”作用,将食品安全追溯相关内容纳入历年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推进全省各地以及省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今年更是将“辖区内所有涉林县(市、区)规模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全部录入省食用林产品追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所辖涉农县(市、区)区域内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省追溯平台并实行动态管理”等内容全部纳入年度考核,分值占比达到10%。

二、强化食品安全追溯“互联网+”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指出,“必须坚持以数字化治理为支撑,高水平建设数字浙江、信用浙江,一体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促进治理方式现代化。”我省在食品安全追溯建设方面也紧紧抓住浙江数字化优势,积极拥抱数字革命新时代。一是省级层面。近年来,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了省、市、县统一的全省追溯平台,形成以“一证一码”为主导,追溯码、“三品一标”相结合、“合格证+产地编码”等多形式并存的应用模式。加大省级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APP应用,现累计达47个县。完成了政务服务网权力运行、省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省智慧畜牧云以及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大平台与省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了107项权力事项,构建了6万余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档案。开展食盐电子防伪追溯系统建设,通过二维码扫描,实时掌握主要品种的动态及流向。采用“1+X”模式,建设全省重要产品追溯服务平台,并与阿里巴巴、丽水山耕、杭州甲骨文等7家追溯服务企业、1家信用服务企业、2家合作城市平台、1家电商平台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政企合作、数据共享的责任义务,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要产品追溯的覆盖度;联合第三方开发并上线运营浙江口岸进口商品防伪溯源平台并与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e-CIQ)数据对接,提供防伪、溯源、海外结合码等综合服务,范围包括进口婴幼儿乳粉、葡萄酒、食用油、蜂蜜产品等进口食品,真正做到商品信息全程透明、商品渠道来源正规。今年,按照省政府《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要求,我省对接现有的食品安全相关平台并进行业务流程再造,打破食品安全数据上各部门跨平台之间的“数据孤岛”,建设统一的“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其中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对接改造作为开发的重要内容列入其中。二是市级层面。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各地自发开展了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建设和实践。例如杭州市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探索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的建设,并在余杭区进行试点,探索建设“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风险可控”的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追溯体系。经过反复调研,形成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生产电子追溯系统,并在蜜饯、肉制品、烘培和糖果等具有一定区域性的行业中重点推广使用,形成了从原辅料采购——生产投料——成品检验——出货的全过程监管记录,还能及时对问题食品快速做出召回处理及拿出有效的整改措施。三是县(市、区)层面。全省85个涉农县(市、区)已经全部建成追溯体系,共计6.3万家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追溯平台管理,2.2万家主体实现可追溯。各县(市、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二维码”等技术应用,在产品上加贴的二维码、条形码或附加的标签、标示带等,消费者通过扫码就可以获取产品的名称、源头、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例如台州市黄岩区印发《黄岩区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先行先试”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和责任追溯制度。全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现场会在台州黄岩区召开,肯定了“一证一码”做法并面向全国推广。

三、强化长三角区域联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随着物流、科技技术等的发展,食品跨区域流动性越来越大,这也成为当前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上的难题。近年来,我省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等政策红利,积极开展食品跨区域流动的追溯管理。一是推进政策制度的研究。加强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追溯标准等方面研究合作,推进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区域追溯技术标准及信息系统对接管理等制度的统一。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在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加快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联席会议制度化建设,由三省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领导轮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合作,并协调解决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强化食品追溯技术支撑。积极推动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示范项目建设,共同构架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并共同维护应用,与各省市自有平台深度对接与共享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探索充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据采集、共享、分析及应用等领域内建设示范项目,带动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科技水平的整体提升。共同打造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张网”,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维度图”,通过量化指标、可视化的方式为精准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区域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能力、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及智慧监管能力。当前,在长三角区域上海、南京、无锡、杭州、宁波、合肥6市率先开展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体化体系建设。三是推进联合惩戒。充分发挥第三方行业引导作用,促进长三角地区产销对接、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等制度实施,推动区域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长三角食品安全领域统一的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和联动奖惩机制,引导和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诚实守信。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主体责任“红黑名单”信用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惩戒。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积极推动我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相关规则的制定。向立法机关建议通过立法细化我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相关规则,重点强调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强制性责任,提高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等内容,从制度层面推进我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为监管执法部门开展监管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在今年9月底完成平台的整体上线运行。通过平台整合国家层面回落数据、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数据、省级各部门以及各市、县(市、区)追溯数据,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的数据共享和系统集成,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的全周期管控、全链条监管、全过程防控、全社会共治、全方位应用。

三是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食品安全追溯中的应用。积极响应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号召,优先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中的运用,利用区块链信息不能篡改的特点,探索商品主要信息上链,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可靠,提高溯源效率。同时,通过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中区块链技术运用的经验积累,不断探索食品其他领域的区块链技术运用可行性。

四是加强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追溯的合作。基于6家试点城市共建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的基础上,整合各区域、各环节、各行业、各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据,形成区域内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主体信息库、产品信息库、产地信息库、追溯信息库。同时进一步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在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中的运用,最终实现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统一体系、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智库”。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潘欣、项霁阳(食品安全协调处)

联系电话:0571-89761501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大数据局、宁波市人

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印发

索引号: 002482410/2020-0229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0-07-0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宁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0- 07- 02 08: 59 字体:[ ] 浏览次数:( )

黄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宁37号建议《关于制定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您在提案中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张重大的民生答卷。近年来,我省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强化食品安全的全链条治理和全过程追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省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近年来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工作名列前茅(2017年、2019年全国第1,2018年未考核),食品群众满意度为83.78,比上年提高2.41。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追溯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我省在食品安全追溯领域,较早就开展了先行的探索和实践。一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制定。201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要以食用农产品、食品等为突破口,加快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追溯体系建设融合发展。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食品,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2019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要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完善追溯协作机制。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任务,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2022年底,要推动企业信息化追溯、进口食品溯源防伪平台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互通互享信息。要推进100%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重点进口食品企业、其他有条件的食品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同时,文件还对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可以说,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路线图、责任人、时间表已基本明确。二是“双安双创”(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推进。我省早在2016年就开始开展“双安双创”工作。4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双安双创”为总载体和主抓手,构建了“54321”创建评价等一系列的工作体系,是全国极少数推进全域创建的省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领导批示肯定我省相关做法并向全国推广,甘肃等兄弟省份纷纷前来学习。“双安双创”评价细则中,有一项重要的占比指标就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要求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实现食品上下游的追溯。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全面实现从源头到消费环节的电子追溯。三是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的推动。我省充分发挥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这个“指挥棒”作用,将食品安全追溯相关内容纳入历年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推进全省各地以及省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今年更是将“辖区内所有涉林县(市、区)规模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全部录入省食用林产品追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所辖涉农县(市、区)区域内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省追溯平台并实行动态管理”等内容全部纳入年度考核,分值占比达到10%。

二、强化食品安全追溯“互联网+”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指出,“必须坚持以数字化治理为支撑,高水平建设数字浙江、信用浙江,一体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促进治理方式现代化。”我省在食品安全追溯建设方面也紧紧抓住浙江数字化优势,积极拥抱数字革命新时代。一是省级层面。近年来,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了省、市、县统一的全省追溯平台,形成以“一证一码”为主导,追溯码、“三品一标”相结合、“合格证+产地编码”等多形式并存的应用模式。加大省级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APP应用,现累计达47个县。完成了政务服务网权力运行、省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省智慧畜牧云以及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大平台与省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了107项权力事项,构建了6万余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档案。开展食盐电子防伪追溯系统建设,通过二维码扫描,实时掌握主要品种的动态及流向。采用“1+X”模式,建设全省重要产品追溯服务平台,并与阿里巴巴、丽水山耕、杭州甲骨文等7家追溯服务企业、1家信用服务企业、2家合作城市平台、1家电商平台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政企合作、数据共享的责任义务,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要产品追溯的覆盖度;联合第三方开发并上线运营浙江口岸进口商品防伪溯源平台并与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e-CIQ)数据对接,提供防伪、溯源、海外结合码等综合服务,范围包括进口婴幼儿乳粉、葡萄酒、食用油、蜂蜜产品等进口食品,真正做到商品信息全程透明、商品渠道来源正规。今年,按照省政府《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要求,我省对接现有的食品安全相关平台并进行业务流程再造,打破食品安全数据上各部门跨平台之间的“数据孤岛”,建设统一的“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其中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对接改造作为开发的重要内容列入其中。二是市级层面。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各地自发开展了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建设和实践。例如杭州市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探索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的建设,并在余杭区进行试点,探索建设“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风险可控”的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追溯体系。经过反复调研,形成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生产电子追溯系统,并在蜜饯、肉制品、烘培和糖果等具有一定区域性的行业中重点推广使用,形成了从原辅料采购——生产投料——成品检验——出货的全过程监管记录,还能及时对问题食品快速做出召回处理及拿出有效的整改措施。三是县(市、区)层面。全省85个涉农县(市、区)已经全部建成追溯体系,共计6.3万家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追溯平台管理,2.2万家主体实现可追溯。各县(市、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二维码”等技术应用,在产品上加贴的二维码、条形码或附加的标签、标示带等,消费者通过扫码就可以获取产品的名称、源头、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例如台州市黄岩区印发《黄岩区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先行先试”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和责任追溯制度。全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现场会在台州黄岩区召开,肯定了“一证一码”做法并面向全国推广。

三、强化长三角区域联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随着物流、科技技术等的发展,食品跨区域流动性越来越大,这也成为当前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上的难题。近年来,我省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等政策红利,积极开展食品跨区域流动的追溯管理。一是推进政策制度的研究。加强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追溯标准等方面研究合作,推进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区域追溯技术标准及信息系统对接管理等制度的统一。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在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加快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联席会议制度化建设,由三省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领导轮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合作,并协调解决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强化食品追溯技术支撑。积极推动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示范项目建设,共同构架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并共同维护应用,与各省市自有平台深度对接与共享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探索充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据采集、共享、分析及应用等领域内建设示范项目,带动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科技水平的整体提升。共同打造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张网”,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维度图”,通过量化指标、可视化的方式为精准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区域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能力、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及智慧监管能力。当前,在长三角区域上海、南京、无锡、杭州、宁波、合肥6市率先开展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体化体系建设。三是推进联合惩戒。充分发挥第三方行业引导作用,促进长三角地区产销对接、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等制度实施,推动区域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长三角食品安全领域统一的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和联动奖惩机制,引导和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诚实守信。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主体责任“红黑名单”信用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惩戒。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积极推动我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相关规则的制定。向立法机关建议通过立法细化我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相关规则,重点强调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强制性责任,提高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等内容,从制度层面推进我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为监管执法部门开展监管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在今年9月底完成平台的整体上线运行。通过平台整合国家层面回落数据、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数据、省级各部门以及各市、县(市、区)追溯数据,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的数据共享和系统集成,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的全周期管控、全链条监管、全过程防控、全社会共治、全方位应用。

三是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食品安全追溯中的应用。积极响应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号召,优先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中的运用,利用区块链信息不能篡改的特点,探索商品主要信息上链,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可靠,提高溯源效率。同时,通过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中区块链技术运用的经验积累,不断探索食品其他领域的区块链技术运用可行性。

四是加强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追溯的合作。基于6家试点城市共建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的基础上,整合各区域、各环节、各行业、各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据,形成区域内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主体信息库、产品信息库、产地信息库、追溯信息库。同时进一步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在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中的运用,最终实现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统一体系、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智库”。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潘欣、项霁阳(食品安全协调处)

联系电话:0571-89761501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大数据局、宁波市人

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