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0- 07- 02 09: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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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征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38号提案《关于推进“智慧菜篮子工程”的几点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智慧菜篮子工程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保障“菜篮子”质量安全和价格行为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加大价格行为监管力度,提升了“菜篮子”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了“菜篮子”市场运行秩序。同时,我们对网络生鲜食品销售的新业态也积极关注。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情况

(一)关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小菜场、大民生”,农贸市场牵系着千家万户的菜篮子,是民生所系、政府之责、公共服务必需。以省放心农贸市场建设为抓手,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省城乡共建成并认定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1075家,省放心农贸市场全省覆盖率从2016年的33.5%提升到2019年的52.9%。其主要做法是:

1.建立健全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政策措施。由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专题部署“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通过出台优化区域网点布局、保障用地支持、加强消防指导、加大财政奖补和税费优惠等多项公益性政策措施,不断推进软硬件建设和业态创新,不断形成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运营管理专业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经营服务优质化、社会评价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2.强化农贸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考评标准》《浙江省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将“食品安全放心”列为核心标准和重中之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督促市场举办单位更新添置检测设备、规范检测项目、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溯源机制,切实提高市场举办方的食品安全追溯检测水平和能力,而且还通过复核比对等检查手段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根据《浙江省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平台》统计,2017-2019年,全省各地的放心农贸市场累计完成农产品的日常快速定性检测2343多万次,其中检出不合格2.1万次,对问题农产品实施下架或销毁等处理1.3万次,录入农产品的准入台账和溯源信息22808多万条,有效保障了我省广大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3.打造多元化农贸市场。全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在保障“环境整洁、食品安全、价格平实”的托底前提下,紧密结合城镇、乡村、街区、社区的便民生活服务中心建设,在市场业态上融合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等价值元素,积极引导打造“生鲜食材荟萃、数字绿色共享、社交人文家园、便民服务集聚、城乡旅游亮点”五位一体的新一代放心农贸市场。全省各地涌现了众多具有地域人文特色和业态多元创新的邻里型农贸市场,如:杭州下城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打造了环保生态智慧的朝晖六区农贸市场;宁波鄞州区建设了硬件高端社区共享的邻里中心惠风西路菜市场;温州鹿城区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改造了以南塘豆腐博物馆为特色主题的新南塘农贸市场;舟山新建了滨海韵味风情叠加渔家文化底蕴的朱家尖农贸市场;江山贺村镇南农贸市场成为了展示当地特色农产品和具备购物体验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二)关于市场菜价问题

1.加大价格行为监管力度。“菜篮子”价格行为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我局持续加大价格行为监管力度,通过查办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案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运行秩序,对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全省聚焦以猪肉、粮油、蛋菜等“米袋子”“菜篮子”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以口罩为代表的防护用品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已累计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592起,其中处罚10万元以上大要案12件,对违法主体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2.关于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除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企业依据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决定,即实行市场调节价。国家通过对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管控方式,以及对放开商品和服务实行价格行为监管等间接方式共同维护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目前我省纳入《浙江省定价目录》管理即实行政府直接管制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仅限于电力、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环保排污费、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12大类34项。“菜篮子”商品价格不属于政府直接管制序列,由市场自主调节形成,除市场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情况时,政府才可通过法定程序采取限价等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三)关于网络生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

通过手机APP等网络应用下单购买后再配送给消费者的网络生鲜食品销售是近年来兴起的新模式。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网络生鲜食品销售为城市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为保障网络生鲜食品安全,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1.建立网络生鲜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布《浙江省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规范》公告,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经营者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行为提供保障。

2.督促网络生鲜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严把入市关、销售关、后处置关,守法诚信经营。同时,鼓励网络平台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制度,对平台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或借助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保障食品安全。

3.加强网络生鲜食品监管。对网络生鲜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对淘宝、天猫和自建网站进行专项监测,梳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食品销售监测情况。如宁波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信息28条,其中涉及证照未公示7家,涉嫌超范围经营1家。会同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保持网络生鲜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确保生鲜食品质量安全。

4.推进网络生鲜食品销售产业规范化发展。指导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接食品配送项目,对规模化食品配送平台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其加强产品质量、操作过程、人员健康等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规范存储;与此同时,该局积极组织搭建线上、线下食用农产品供、销、运、储对接机制,主动为生鲜电商平台、食品配送平台与农批市场、大型商超进行牵线搭桥,加大供销信息收集、共享,大力发展线上交易、冷鲜柜存储、无接触配送等现代销售方式。台州“无人菜场”食品配送平台就已开设了30个“无人菜场”配送点,配送经验被《中国食品安全》等多家媒体报道。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市消保委对联华鲸选、叮咚买菜、盒马鲜生、每日优鲜、京东到家、美团、多点等7家“网上买菜APP”开展消费体察和风险评价,共抽检37个批次食用农产品,35批次合格,合格率94.6%;不合格2批次。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保委还对联华鲸选、叮咚买菜、盒马鲜生、倪的菜、菜划算、吾米网络、明康汇等7家“网上买菜APP”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落实入市查验的责任以确保渠道合法,落实自查的责任以确保过程无忧,落实配送的责任以确保新鲜可靠,落实维权责任以确保消费者权益保障,落实监督责任以确保专门的机构人员制度,落实食材来源的责任以确保追踪溯源等“六大责任、六个确保”的主体责任,督促网络生鲜食品销售平台绷紧食品安全之弦,严把入市关、销售关、后处置关,守法合规,诚信经营。

5.扩大网络生鲜食品消费宣传。借助“放心消费在浙江”网站、浙江在线载体,以“3•15国际消费者日”在线互动活动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电商平台选择、生鲜食品源头和注意避免生鲜食品交叉污染,重点关注平台对食品安全的管控能力、供应链、冷链配送和仓储能力等情况,蔬菜和肉类拿回家后要用流水清洗,处理蔬菜和肉类用具要尽量分开等,提高消费者购买网络生鲜食品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实施农贸市场“五化”改造提升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关于“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覆盖,推动公共场所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服务大提升”的决策部署,实施农贸市场“五化”改造提升行动,提出市场建筑装饰设计倡导绿色生态理念,融入节能减排等环保元素,建立统一的市场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或入口,推动市场商户商品上线,实现客户在线选购、在线配送,在线结算,打造一批设施完善、环境舒适、业态丰富、服务满意、质效兼优的农贸市场,实现我省农贸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创新优势。抓好《浙江省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平台》的全面应用,既服务于农贸市场的信息化管理,又服务于政府部门的民生研判决策。

(二)严查“菜篮子”价格违法行为。针对当前价格总水平调控新形势和新要求,科学谋划,尽职履责,持续强化“菜篮子”价格监管,严查重办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价格运行秩序,配合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共同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全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落实浙江省农业专班粮食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配合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进猪肉平价摊位建设。

(三)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建设。以省政府建设“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为契机,深化余杭区和台州农港城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试点工作,开发通过二维码扫描贯穿“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的系统和手机应用。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打通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信息库、动物检疫信息数据,以及农批市场管理数据、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数据和支付结算主体信息等上下游数据,开展食用农产品全过程追溯监管。会同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继续加强网络生鲜食品销售监管,推进“线上定期抓取、线下及时查处”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食品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智慧菜篮子工程民生实事项目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 柳凌,联系电话:0571-89761548,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杭州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印发

索引号: 002482410/2020-0231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0-07-0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0- 07- 02 09: 48 字体:[ ] 浏览次数:( )

许征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38号提案《关于推进“智慧菜篮子工程”的几点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智慧菜篮子工程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保障“菜篮子”质量安全和价格行为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加大价格行为监管力度,提升了“菜篮子”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了“菜篮子”市场运行秩序。同时,我们对网络生鲜食品销售的新业态也积极关注。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情况

(一)关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小菜场、大民生”,农贸市场牵系着千家万户的菜篮子,是民生所系、政府之责、公共服务必需。以省放心农贸市场建设为抓手,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省城乡共建成并认定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1075家,省放心农贸市场全省覆盖率从2016年的33.5%提升到2019年的52.9%。其主要做法是:

1.建立健全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政策措施。由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专题部署“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通过出台优化区域网点布局、保障用地支持、加强消防指导、加大财政奖补和税费优惠等多项公益性政策措施,不断推进软硬件建设和业态创新,不断形成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运营管理专业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经营服务优质化、社会评价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2.强化农贸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考评标准》《浙江省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将“食品安全放心”列为核心标准和重中之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督促市场举办单位更新添置检测设备、规范检测项目、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溯源机制,切实提高市场举办方的食品安全追溯检测水平和能力,而且还通过复核比对等检查手段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根据《浙江省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平台》统计,2017-2019年,全省各地的放心农贸市场累计完成农产品的日常快速定性检测2343多万次,其中检出不合格2.1万次,对问题农产品实施下架或销毁等处理1.3万次,录入农产品的准入台账和溯源信息22808多万条,有效保障了我省广大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3.打造多元化农贸市场。全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在保障“环境整洁、食品安全、价格平实”的托底前提下,紧密结合城镇、乡村、街区、社区的便民生活服务中心建设,在市场业态上融合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等价值元素,积极引导打造“生鲜食材荟萃、数字绿色共享、社交人文家园、便民服务集聚、城乡旅游亮点”五位一体的新一代放心农贸市场。全省各地涌现了众多具有地域人文特色和业态多元创新的邻里型农贸市场,如:杭州下城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打造了环保生态智慧的朝晖六区农贸市场;宁波鄞州区建设了硬件高端社区共享的邻里中心惠风西路菜市场;温州鹿城区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改造了以南塘豆腐博物馆为特色主题的新南塘农贸市场;舟山新建了滨海韵味风情叠加渔家文化底蕴的朱家尖农贸市场;江山贺村镇南农贸市场成为了展示当地特色农产品和具备购物体验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二)关于市场菜价问题

1.加大价格行为监管力度。“菜篮子”价格行为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我局持续加大价格行为监管力度,通过查办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案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运行秩序,对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全省聚焦以猪肉、粮油、蛋菜等“米袋子”“菜篮子”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以口罩为代表的防护用品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已累计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592起,其中处罚10万元以上大要案12件,对违法主体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2.关于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除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企业依据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决定,即实行市场调节价。国家通过对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管控方式,以及对放开商品和服务实行价格行为监管等间接方式共同维护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目前我省纳入《浙江省定价目录》管理即实行政府直接管制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仅限于电力、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环保排污费、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12大类34项。“菜篮子”商品价格不属于政府直接管制序列,由市场自主调节形成,除市场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情况时,政府才可通过法定程序采取限价等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三)关于网络生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

通过手机APP等网络应用下单购买后再配送给消费者的网络生鲜食品销售是近年来兴起的新模式。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网络生鲜食品销售为城市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为保障网络生鲜食品安全,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1.建立网络生鲜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布《浙江省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规范》公告,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经营者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行为提供保障。

2.督促网络生鲜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严把入市关、销售关、后处置关,守法诚信经营。同时,鼓励网络平台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制度,对平台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或借助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保障食品安全。

3.加强网络生鲜食品监管。对网络生鲜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对淘宝、天猫和自建网站进行专项监测,梳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食品销售监测情况。如宁波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信息28条,其中涉及证照未公示7家,涉嫌超范围经营1家。会同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保持网络生鲜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确保生鲜食品质量安全。

4.推进网络生鲜食品销售产业规范化发展。指导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接食品配送项目,对规模化食品配送平台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其加强产品质量、操作过程、人员健康等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规范存储;与此同时,该局积极组织搭建线上、线下食用农产品供、销、运、储对接机制,主动为生鲜电商平台、食品配送平台与农批市场、大型商超进行牵线搭桥,加大供销信息收集、共享,大力发展线上交易、冷鲜柜存储、无接触配送等现代销售方式。台州“无人菜场”食品配送平台就已开设了30个“无人菜场”配送点,配送经验被《中国食品安全》等多家媒体报道。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市消保委对联华鲸选、叮咚买菜、盒马鲜生、每日优鲜、京东到家、美团、多点等7家“网上买菜APP”开展消费体察和风险评价,共抽检37个批次食用农产品,35批次合格,合格率94.6%;不合格2批次。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保委还对联华鲸选、叮咚买菜、盒马鲜生、倪的菜、菜划算、吾米网络、明康汇等7家“网上买菜APP”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落实入市查验的责任以确保渠道合法,落实自查的责任以确保过程无忧,落实配送的责任以确保新鲜可靠,落实维权责任以确保消费者权益保障,落实监督责任以确保专门的机构人员制度,落实食材来源的责任以确保追踪溯源等“六大责任、六个确保”的主体责任,督促网络生鲜食品销售平台绷紧食品安全之弦,严把入市关、销售关、后处置关,守法合规,诚信经营。

5.扩大网络生鲜食品消费宣传。借助“放心消费在浙江”网站、浙江在线载体,以“3•15国际消费者日”在线互动活动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电商平台选择、生鲜食品源头和注意避免生鲜食品交叉污染,重点关注平台对食品安全的管控能力、供应链、冷链配送和仓储能力等情况,蔬菜和肉类拿回家后要用流水清洗,处理蔬菜和肉类用具要尽量分开等,提高消费者购买网络生鲜食品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实施农贸市场“五化”改造提升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关于“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覆盖,推动公共场所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服务大提升”的决策部署,实施农贸市场“五化”改造提升行动,提出市场建筑装饰设计倡导绿色生态理念,融入节能减排等环保元素,建立统一的市场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或入口,推动市场商户商品上线,实现客户在线选购、在线配送,在线结算,打造一批设施完善、环境舒适、业态丰富、服务满意、质效兼优的农贸市场,实现我省农贸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创新优势。抓好《浙江省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平台》的全面应用,既服务于农贸市场的信息化管理,又服务于政府部门的民生研判决策。

(二)严查“菜篮子”价格违法行为。针对当前价格总水平调控新形势和新要求,科学谋划,尽职履责,持续强化“菜篮子”价格监管,严查重办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价格运行秩序,配合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共同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全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落实浙江省农业专班粮食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配合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进猪肉平价摊位建设。

(三)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建设。以省政府建设“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为契机,深化余杭区和台州农港城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试点工作,开发通过二维码扫描贯穿“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的系统和手机应用。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打通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信息库、动物检疫信息数据,以及农批市场管理数据、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数据和支付结算主体信息等上下游数据,开展食用农产品全过程追溯监管。会同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继续加强网络生鲜食品销售监管,推进“线上定期抓取、线下及时查处”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食品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智慧菜篮子工程民生实事项目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 柳凌,联系电话:0571-89761548,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杭州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