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11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0- 07- 02 09: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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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省委会、省台联: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7号提案《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经信厅、省法院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车俊书记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指出,“浙江从制造业起步,以民营经济、实体经济见长,这是富民强省的奥秘所在,也是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石”、创新驱动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制胜作用,是民营企业应对各类科技、经贸摩擦的破局利器。去年5月,省人大就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召开专题问询会,持续推进“一法两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省专利条例》)实施。

一、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有效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保持全国第一方阵,知识产权关键指标实现量质齐升,知识产权生态持续优化。截至2019年底,我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8件,居全国第四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525件,居全国第五位;商标有效注册量达250.4万件,居全国第二位;登记一般作品2.5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位居全国第五位。

(一)顶层设计更加完善。2019年,省经改组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列入重点改革课题。12月,经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审议,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出台了《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目标,是贯彻中办国办有关工作意见态度最坚决、动作最迅速的省份。

(二)司法保护更加严格。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8561件,审结25850件。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03件494人。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侵权犯罪案件858起,涉案金额超过12.7亿元。

(三)行政保护进一步强化。专利行政执法权全面下放至县区一级,开展“亮剑2019”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暨“铁拳”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海关“龙腾”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万余件。

(四)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省政府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市场监管、版权、文化、海关等行政执法保护和公检法司等刑事司法保护联动更加紧密,跨部门累计调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8000余件。“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加快了近10倍(由原来平均17个月缩短至54天)。

(五)运用转化更加顺畅。强化知识产权金融结合,率先实现县(市、区)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全覆盖,全省专利权质押额达173.9亿元,居全国首位;商标权质押额达到90亿元,连续四年保持全国第一。

(六)“最多跑一地”改革更加深入。杭州高新区、杭州未来科技城积极打造知识产权园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累计建成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5家,实现知识产权“一站受理、一网通办、一地咨询”。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全门类知识产权集成服务的省份。

(七)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更加有效。金华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省已有6个设区市(杭甬温嘉湖金)进入国家示范城市序列。台州市以总成绩第一入选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全省3个市(杭甬台)共获中央财政专项支持6亿元,为全国最多。

(八)长三角知识产权协作更加深入。三省一市签署《长三角地区共同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意向书》《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四地市场监管部门首次开展了打击假冒“博世”电池的联合执法,涉案总金额达800余万元。

二、提案中的问题和意见客观中肯、符合实际

提案中所提出的我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弱、成果转化率低、侵权频发、维权举证难等问题,符合客观实际,与我们走访调研监管部门、企业、研发人员、代理服务机构中,反映的问题和情况相吻合。

一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理念还比较淡薄。2019年,我省申请专利的企业数还不到5万家,只占企业总数的2%。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水平有待提升,我省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只有广东的1/10,江苏的1/3,与外向型经济大省尚不匹配。

二是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结构性矛盾还客观存在。我省现有近16万件有效发明专利、250万件的注册商标,真正的高价值专利、知名品牌不多。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政策“两张皮”现象还比较普遍,非正常申请还比较突出。

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仍是国内外最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权保护的举证难、司法审判周期长、侵权损害赔偿低等问题还未根本解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弱,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加上行业自律水平不高,使得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处于热点和焦点。

四是知识产权市场化运用整体水平不高。知识产权交易难还未根本解决,存在交易信息不对称、价值评估无定式、市场化流转不顺畅等问题。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业务还局限于省内部分高校的职务发明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专利申请与转化还存在结构性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两办《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市场化创造与运用体系,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励创新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助力复工复产,为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完善知识产权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

1.高标准制定“十四五”规划。省政府已将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列入省级重点专项规划,我们将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以两办意见为纲领,高标准谋划“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将知识产权助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作为知识产权省部合作会商重要内容,系统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2.推进知识产权涉企政策落地。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每年制定实施强省建设工作要点,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进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科技新政50条”和企业减负政策中的涉企知识产权政策落地。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完善专利优先审查程序办法。

3.强化政策考核高质量导向。优化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评价和统计监测,推进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修订省级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强化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引导。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促进知识产权反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二)着力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4.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一是大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二是改革完善省专利示范企业、专利奖评选培育建设工作,建立领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三是通过发布创造力百强企业名单、开展省专利奖评选等工作,激发企业创新热情。四是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对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费用补助。

5.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预警导航机制。一是实施专利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双创基地建设,推广实施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预警工程。二是聚焦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上市及出口护航、知识产权证券化与融资交易、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援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布局实施一批创新试点项目。三是推进校企联动。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动高校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提高布局质量。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切实提升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能力。

6.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人才供给。一是建设知识产权人才(专家)库,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高端服务人才支撑。二是发挥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作用,构建完善领军型、管理型、实务型和创新创业人才等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加大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培育力度。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探索开展产学研联合培养新模式。四是组建海外维权专家顾问团,选设一批海外知识产权观察企业和社会组织。

7.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宣传普法、教育培训、学术研究和国际文化交流工作体系,营造尊重创新、崇尚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二是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品牌日等主题活动,形成强大声势,推动知识产权普法宣传走深走实。三是加大知识产权扶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巡回演讲,推进知识产权入企工作。四是成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志愿者联盟,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培训、咨询等服务。

(三)不断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8.围绕“严保护”,强化打击侵权假冒新举措。一是开展综合执法亮剑,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典型案件。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清单,结合信用浙江、“双随机、一公开”体系建设,探索实施信用惩戒。三是推进专利行政执法权下放,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正法直度”专项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提请加快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严保护”,向企业传递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9.围绕“大保护”,构建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是做细做实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对多部门联动配合、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的重点工作重点跟进。二是推进行政、司法、刑事衔接,总结推广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和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行政司法衔接、行政刑事案件移送制度。三是创新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侵权假冒线索智能发现机制,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探索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查处打击模式。通过“大保护”,为企业汇聚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10.围绕“快保护”,建立多元化快速解决机制。一是充分发挥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的作用,建立快速审查、快速确权机制,加快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二是升级商标品牌指导站,探索覆盖乡镇、面向企业一线的维权援助体系。三是发挥好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仲裁调解中心等社会组织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社会共治体系。通过“快保护”,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11.围绕“同保护”,推进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充分发挥海外维权援助分中心作用,实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二是加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大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进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是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源头追溯、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合作。四是做深做实“三服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万里行”、“百家代理机构服务千家企业”等服务企业活动。通过“同保护”,为企业进一步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1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一是推进服务标准体系运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和培训服务水平。二是鼓励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质量。三是强化代理行业监管,制定实施《浙江省专利代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面向全省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四是引进和培育高资质知识产权代理和咨询服务中介,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13.深化知识产权“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推广杭州高新区(滨江)等地经验做法,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一站式服务”等便利化改革。二是推进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高新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建设。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大WIPO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信息传播利用基地、高校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专利公共服务网点等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徐小军

联系电话:0571-89761352,18267115656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司法厅、

省公安厅、省经信厅、省法院。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印发

索引号: 002482410/2020-0232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0-07-02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11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0- 07- 02 09: 58 字体:[ ] 浏览次数:( )

台盟省委会、省台联: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7号提案《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经信厅、省法院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车俊书记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指出,“浙江从制造业起步,以民营经济、实体经济见长,这是富民强省的奥秘所在,也是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石”、创新驱动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制胜作用,是民营企业应对各类科技、经贸摩擦的破局利器。去年5月,省人大就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召开专题问询会,持续推进“一法两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省专利条例》)实施。

一、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有效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保持全国第一方阵,知识产权关键指标实现量质齐升,知识产权生态持续优化。截至2019年底,我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8件,居全国第四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525件,居全国第五位;商标有效注册量达250.4万件,居全国第二位;登记一般作品2.5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位居全国第五位。

(一)顶层设计更加完善。2019年,省经改组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列入重点改革课题。12月,经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审议,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出台了《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目标,是贯彻中办国办有关工作意见态度最坚决、动作最迅速的省份。

(二)司法保护更加严格。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8561件,审结25850件。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03件494人。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侵权犯罪案件858起,涉案金额超过12.7亿元。

(三)行政保护进一步强化。专利行政执法权全面下放至县区一级,开展“亮剑2019”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暨“铁拳”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海关“龙腾”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万余件。

(四)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省政府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市场监管、版权、文化、海关等行政执法保护和公检法司等刑事司法保护联动更加紧密,跨部门累计调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8000余件。“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加快了近10倍(由原来平均17个月缩短至54天)。

(五)运用转化更加顺畅。强化知识产权金融结合,率先实现县(市、区)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全覆盖,全省专利权质押额达173.9亿元,居全国首位;商标权质押额达到90亿元,连续四年保持全国第一。

(六)“最多跑一地”改革更加深入。杭州高新区、杭州未来科技城积极打造知识产权园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累计建成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5家,实现知识产权“一站受理、一网通办、一地咨询”。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全门类知识产权集成服务的省份。

(七)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更加有效。金华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省已有6个设区市(杭甬温嘉湖金)进入国家示范城市序列。台州市以总成绩第一入选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全省3个市(杭甬台)共获中央财政专项支持6亿元,为全国最多。

(八)长三角知识产权协作更加深入。三省一市签署《长三角地区共同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意向书》《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四地市场监管部门首次开展了打击假冒“博世”电池的联合执法,涉案总金额达800余万元。

二、提案中的问题和意见客观中肯、符合实际

提案中所提出的我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弱、成果转化率低、侵权频发、维权举证难等问题,符合客观实际,与我们走访调研监管部门、企业、研发人员、代理服务机构中,反映的问题和情况相吻合。

一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理念还比较淡薄。2019年,我省申请专利的企业数还不到5万家,只占企业总数的2%。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水平有待提升,我省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只有广东的1/10,江苏的1/3,与外向型经济大省尚不匹配。

二是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结构性矛盾还客观存在。我省现有近16万件有效发明专利、250万件的注册商标,真正的高价值专利、知名品牌不多。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政策“两张皮”现象还比较普遍,非正常申请还比较突出。

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仍是国内外最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权保护的举证难、司法审判周期长、侵权损害赔偿低等问题还未根本解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弱,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加上行业自律水平不高,使得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处于热点和焦点。

四是知识产权市场化运用整体水平不高。知识产权交易难还未根本解决,存在交易信息不对称、价值评估无定式、市场化流转不顺畅等问题。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业务还局限于省内部分高校的职务发明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专利申请与转化还存在结构性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两办《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市场化创造与运用体系,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励创新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助力复工复产,为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完善知识产权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

1.高标准制定“十四五”规划。省政府已将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列入省级重点专项规划,我们将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以两办意见为纲领,高标准谋划“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将知识产权助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作为知识产权省部合作会商重要内容,系统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2.推进知识产权涉企政策落地。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每年制定实施强省建设工作要点,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进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科技新政50条”和企业减负政策中的涉企知识产权政策落地。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完善专利优先审查程序办法。

3.强化政策考核高质量导向。优化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评价和统计监测,推进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修订省级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强化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引导。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促进知识产权反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二)着力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4.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一是大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二是改革完善省专利示范企业、专利奖评选培育建设工作,建立领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三是通过发布创造力百强企业名单、开展省专利奖评选等工作,激发企业创新热情。四是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对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费用补助。

5.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预警导航机制。一是实施专利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双创基地建设,推广实施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预警工程。二是聚焦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上市及出口护航、知识产权证券化与融资交易、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援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布局实施一批创新试点项目。三是推进校企联动。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动高校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提高布局质量。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切实提升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能力。

6.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人才供给。一是建设知识产权人才(专家)库,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高端服务人才支撑。二是发挥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作用,构建完善领军型、管理型、实务型和创新创业人才等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加大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培育力度。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探索开展产学研联合培养新模式。四是组建海外维权专家顾问团,选设一批海外知识产权观察企业和社会组织。

7.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宣传普法、教育培训、学术研究和国际文化交流工作体系,营造尊重创新、崇尚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二是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品牌日等主题活动,形成强大声势,推动知识产权普法宣传走深走实。三是加大知识产权扶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巡回演讲,推进知识产权入企工作。四是成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志愿者联盟,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培训、咨询等服务。

(三)不断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8.围绕“严保护”,强化打击侵权假冒新举措。一是开展综合执法亮剑,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典型案件。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清单,结合信用浙江、“双随机、一公开”体系建设,探索实施信用惩戒。三是推进专利行政执法权下放,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正法直度”专项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提请加快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严保护”,向企业传递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9.围绕“大保护”,构建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是做细做实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对多部门联动配合、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的重点工作重点跟进。二是推进行政、司法、刑事衔接,总结推广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和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行政司法衔接、行政刑事案件移送制度。三是创新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侵权假冒线索智能发现机制,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探索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查处打击模式。通过“大保护”,为企业汇聚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10.围绕“快保护”,建立多元化快速解决机制。一是充分发挥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的作用,建立快速审查、快速确权机制,加快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二是升级商标品牌指导站,探索覆盖乡镇、面向企业一线的维权援助体系。三是发挥好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仲裁调解中心等社会组织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社会共治体系。通过“快保护”,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11.围绕“同保护”,推进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充分发挥海外维权援助分中心作用,实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二是加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大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进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是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源头追溯、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合作。四是做深做实“三服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万里行”、“百家代理机构服务千家企业”等服务企业活动。通过“同保护”,为企业进一步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1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一是推进服务标准体系运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和培训服务水平。二是鼓励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质量。三是强化代理行业监管,制定实施《浙江省专利代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面向全省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四是引进和培育高资质知识产权代理和咨询服务中介,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13.深化知识产权“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推广杭州高新区(滨江)等地经验做法,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一站式服务”等便利化改革。二是推进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高新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建设。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大WIPO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信息传播利用基地、高校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专利公共服务网点等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徐小军

联系电话:0571-89761352,18267115656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司法厅、

省公安厅、省经信厅、省法院。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