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10/2020-67802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0-09-28
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9- 28 17: 16 浏览次数:( )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力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税务局、大数据局、人民银行    

为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现就进一步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紧紧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目标,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企业变更“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减费用”,实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持续提升“整体智治”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省份。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一网服务能力。将企业开办、变更备案、企业注销、证照联办统一纳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纳入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企业在设立登记后仍可随时通过企业开办平台办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发票申领、公章刻制等企业开办服务事项。持续推进相关申请人身份信息认证互认,实行“一次认证、全网通行”。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平台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网上办事率和企业开办全流程办件率。    

(二)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表填写、集成服务、一次领取”等便利化举措,推行证章等“同窗发放、一次领取”或24小时寄达。推行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导办区、自助服务区,配备咨询、导办帮办等服务专员。大力推行寄递服务、自助查档、自助打印等“不见面”办理服务。提供优质网上咨询服务,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三)大力推行“优流程、减材料、降成本”。一是优流程。进一步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减少名称复核人工干预。推进试点住所申报承诺+送达地址承诺制,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网格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机制。202010月底前,全省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通过企业开办平台,实现一表填报、合并申请,填报信息实时共享,及时反馈备案信息。将企业员工参保登记纳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社保部门不再单独办理新开办企业首次员工参保登记业务。二是减材料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以企业登记申请表为主表,将其他部门开办需采集的信息整合为附件,申请人一次填报,部门间不再重复填报。各部门充分应用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电子营业执照等共享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三是降成本。鼓励市县实现新设立企业免费获取首套公章(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章3枚,合同章视各地情况),引导新开办企业通过税务Ukey直接开具发票,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经营成本。    

(四)加快推动电子化应用。一是加快推进电子印章发放应用。在前期宁波试点基础上,加快出台全省推广电子印章相关管理规定,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管理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全省同步发放电子印章和电子营业执照。二是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涉企证照联办、企业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员工参保、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网上查档等业务中的应用。三是推进电子发票应用。一网通办平台提供发票和税务Ukey免费申领服务。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广力度,鼓励更多企业使用电子发票。2020年底前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    

(五)统筹推进企业变更“一件事”。群众企业眼中的“一件事”出发,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向企业变更“一件事”延伸。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时,市场监管部门将核准后企业变更信息同步推送至公安、税务、人社、公积金中心等部门,相关部门接受信息后即可完成变更备案,企业不再单独向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从“跑多部门”“跑多次”改革为“最多跑一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一件事”是纵深推进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六保”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确保此项改革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推进。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一件事”涉及部门多、环节多、任务重,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强化统筹协调,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健全企业开办长效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改革攻坚合力,统筹推进企业开办优化流程、降低成本、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工作。    

(三)注重宣传督评。各地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广泛宣传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一件事”,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统筹做好督查考评,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推动工作有力、举措创新的,要予以褒扬激励,及时总结推广;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各地可根据本通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    

附件:1.企业开办“一件事”办事指南    

2.企业变更“一件事”办事指南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2020年9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2企业变更“一件事”办事指南.doc

【附件】附件1企业开办“一件事”办事指南.doc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0年9月27印发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