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宁3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1- 10- 12 14: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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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伟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宁波年糕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的建议》(宁32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食品分类系统的基本情况

我国现行的食品分类系统主要有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分类体系、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分类体系等。

(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

该目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将食品分为32大类,是对获证产品单元的划分,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该标准由卫生部门制定,将食品分为16大类,GB 2760-2014的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另外还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等标准都有各自的食品类别分类。

(三)关于食品分类系统的使用

依据不同的食品分类系统,同一种食品可能会有不同的食品分类,要综合考虑产品的主要原料、工艺、执行标准、食用方法等,并根据使用目的来确定。如生产许可分类仅用于生产许可管理,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分类并不完全一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执行。  

二、关于年糕和糕点的相关规定

(一)年糕

按照宁波大多数年糕生产企业的工艺及特点,目前主要的生产流程为:原料→浸泡→磨浆→过滤→打粉→蒸煮→冷却→成型→包装,产品执行标准《年糕》(SB/T 10507-2008)。

1.SB/T 10507-2008中年糕的定义,是以大米等谷物为主要原料,经成粉蒸制或直接蒸制、冷却、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品。

2.在《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谷物粉类制成品是指以谷物碾磨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按不同生产工艺加工制作未经熟制(或不完全熟制)的成型食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将米粉制品归入粮食加工品。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将米粉制品纳入粮食和粮食制品。

(二)糕点

1.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的规定,糕点是指以谷类、豆类、薯类、油脂、糖、蛋等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料,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以及熟制前或熟制后在产品表面或熟制后内部添加奶油、蛋白、可可、果酱等的食品。

2.《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糕点单独成大类,《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明确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将糕点纳入焙烤食品大类,糕点的定义为:以粮、油、糖和(或)甜味剂、蛋等为主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三)年糕的许可分类

结合以上相关定义,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年糕生产许可分类属于“粮食加工品(0104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据了解,与宁波年糕工艺类似的其他省份生产的年糕产品,如江西弋阳年糕,产品执行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弋阳年糕》(DB36/T 518-2019),主要工艺流程:原料→冲洗→浸泡→清洗→入甑蒸→挤压捶打→复蒸→捶打→成形→包装,产品许可分类为粮食加工品(明确传统工艺,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添加剂)。部分省如广东的年糕和宁波的年糕名称虽然一样,但其实制作工艺不一样,且原料上有差别,广东年糕,以廉江安铺年糕为典型代表,主要以糯米、糖、食用油为主要原料,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可即食类食品,按照产品工艺划分,属于糕点中韧糕类产品。

三、关于年糕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一)传统年糕(执行SB/T 10507-2008)

传统年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需严格按照GB 2760-2014粮食和粮食制品大类中大米及其制品的添加剂使用规定,允许使用的防腐剂为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最大使用量为0.25g/kg。据了解,国家卫健委正在修订GB2760,如宁波年糕想要增加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建议行业协会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进行沟通申请,我局也将根据职能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修改意见。

(二)年糕新产品

随着食品产业的发展,年糕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有与年糕相近似的产品,如韧糕类糕点(《糕点分类》GB/T 30645-2014中韧糕类是指以糯米粉、糖等为主要原料,经蒸制、成形的韧性糕点),归类于《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糕点大类下的热加工糕点[蒸煮类糕点(韧糕类)]。企业如有需要,可通过增加糕点许可单元的方式,将新产品纳入许可,在食品标签上清晰标注糕点种类与执行标准。届时,我局将会同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为企业扩项取证事宜提供帮助和指导。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 毛林燕

联系电话:0571-89761524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卫生健康委,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印发

索引号: 002482410/2021-6772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10-1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宁3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1- 10- 12 14: 49 字体:[ ] 浏览次数:( )

B

费伟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宁波年糕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的建议》(宁32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食品分类系统的基本情况

我国现行的食品分类系统主要有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分类体系、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分类体系等。

(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

该目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将食品分为32大类,是对获证产品单元的划分,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该标准由卫生部门制定,将食品分为16大类,GB 2760-2014的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另外还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等标准都有各自的食品类别分类。

(三)关于食品分类系统的使用

依据不同的食品分类系统,同一种食品可能会有不同的食品分类,要综合考虑产品的主要原料、工艺、执行标准、食用方法等,并根据使用目的来确定。如生产许可分类仅用于生产许可管理,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分类并不完全一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执行。  

二、关于年糕和糕点的相关规定

(一)年糕

按照宁波大多数年糕生产企业的工艺及特点,目前主要的生产流程为:原料→浸泡→磨浆→过滤→打粉→蒸煮→冷却→成型→包装,产品执行标准《年糕》(SB/T 10507-2008)。

1.SB/T 10507-2008中年糕的定义,是以大米等谷物为主要原料,经成粉蒸制或直接蒸制、冷却、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品。

2.在《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谷物粉类制成品是指以谷物碾磨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按不同生产工艺加工制作未经熟制(或不完全熟制)的成型食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将米粉制品归入粮食加工品。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将米粉制品纳入粮食和粮食制品。

(二)糕点

1.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的规定,糕点是指以谷类、豆类、薯类、油脂、糖、蛋等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料,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以及熟制前或熟制后在产品表面或熟制后内部添加奶油、蛋白、可可、果酱等的食品。

2.《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糕点单独成大类,《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明确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将糕点纳入焙烤食品大类,糕点的定义为:以粮、油、糖和(或)甜味剂、蛋等为主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三)年糕的许可分类

结合以上相关定义,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年糕生产许可分类属于“粮食加工品(0104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据了解,与宁波年糕工艺类似的其他省份生产的年糕产品,如江西弋阳年糕,产品执行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弋阳年糕》(DB36/T 518-2019),主要工艺流程:原料→冲洗→浸泡→清洗→入甑蒸→挤压捶打→复蒸→捶打→成形→包装,产品许可分类为粮食加工品(明确传统工艺,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添加剂)。部分省如广东的年糕和宁波的年糕名称虽然一样,但其实制作工艺不一样,且原料上有差别,广东年糕,以廉江安铺年糕为典型代表,主要以糯米、糖、食用油为主要原料,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可即食类食品,按照产品工艺划分,属于糕点中韧糕类产品。

三、关于年糕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一)传统年糕(执行SB/T 10507-2008)

传统年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需严格按照GB 2760-2014粮食和粮食制品大类中大米及其制品的添加剂使用规定,允许使用的防腐剂为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最大使用量为0.25g/kg。据了解,国家卫健委正在修订GB2760,如宁波年糕想要增加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建议行业协会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进行沟通申请,我局也将根据职能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修改意见。

(二)年糕新产品

随着食品产业的发展,年糕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有与年糕相近似的产品,如韧糕类糕点(《糕点分类》GB/T 30645-2014中韧糕类是指以糯米粉、糖等为主要原料,经蒸制、成形的韧性糕点),归类于《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糕点大类下的热加工糕点[蒸煮类糕点(韧糕类)]。企业如有需要,可通过增加糕点许可单元的方式,将新产品纳入许可,在食品标签上清晰标注糕点种类与执行标准。届时,我局将会同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为企业扩项取证事宜提供帮助和指导。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 毛林燕

联系电话:0571-89761524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卫生健康委,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