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1- 10- 12 15: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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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进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互联网公司专利年限经营制度”的建议》(杭10号)收悉。经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益于改革开放的时代红利、党委政府的政策红利和中国这个全球最大市场的红利,我省互联网平台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年增长率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均超过15%,在全国保持领先。平台经济作为浙江的一张“金名片”,对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平台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涉嫌垄断、不正当竞争和资本无序扩张等问题,存在风险隐患。去年下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浙江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态度鲜明,主动作为,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平台经济监管、发展工作。我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多措并举强化平台经济全链条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率先出台平台经济监管新政。坚持依法规范与支持发展并重、创新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治“果”与治“因”并重、监管执法与制度建设并重,于2021年3月12日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包括六个方面共20条举措,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内容上具有开放性,在突出反垄断监管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同时,对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数据安全等方面明确了要求;二是举措上具有可操作性,充分结合浙江实际,提出的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是可落实落地的;三是机制上具有协同性,成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的平台经济工作专班,建立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部门联合会商工作机制,突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政企互动、社会监督,形成平台经济监管合力;四是手段上具有多样性,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律、信用、社会参与等各种手段,尤其用好数字化手段,打好“组合拳”;五是闭环上具有逻辑性,构建大数据监测、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闭环监管体系,形成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执法的闭环工作机制。目前,已将20条举措逐条逐项细化分解为155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明晰任务举措和时间要求。

二、强化事前合规,密集开展平台企业竞争合规辅导。针对平台经济不同对象、不同风险,采取指导会、辅导会、约谈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平台企业合规辅导。一是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在全省310余家平台企业中全面部署开展自查整改和评估督导工作,要求各平台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十四个方面116项整改清单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平台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督导。二是召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辅导会,向43家企业通报监测发现的经营者集中应申报未申报风险问题,辅导宣讲反垄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开展自查。三是召开社区团购及生鲜电商平台约谈会,督促5家平台全面落实国家部委关于社区团购“九个不得”的要求,对照监测发现的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整改,严格商品审核,完善促销规则,强化技术监测,切实防范风险。四是召开全省平台负责人培训会,面向55家平台企业99位负责人深入宣贯中央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专题解读平台经济相关政策制度,对平台企业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五是组建反垄断专家指导委员会,打造“大成集智”的反垄断高端智库,聘请包括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在内的首批10位专家为专家委员,充分发挥专家在竞争政策和反垄断领域决策建议、课题研究、案件咨询、立法论证等方面的作用,为浙江省平台经济监管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自2021年2月开展系列合规辅导以来,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意识明显增强,平台企业尤其是头部平台企业高度重视尊法学法守法,合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平台企业也越来越深刻认识到其发展得益于党委政府鼓励创新、审慎包容的政策举措。

三、强化事中审查,率先上线“浙江公平在线”系统。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于2021年2月26日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该系统依托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现有基础,着重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纵向垄断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12类行为实施实时监测,具有信息全网监测、数据聚合画像、风险分类识别、问题综合研判、证据在线保存等五方面功能,并建立了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实现平台经济整体智治。目前,系统已覆盖重点网络平台350家、平台内经营者228万家、重点品牌513个、商品7000余万件。系统上线以来累计发现风险信息及违法线索1193条,已全部落地处置,监测准确率为61.8%。系统威慑效应已逐步显现,平台企业“二选一”“纵向垄断协议”等涉嫌垄断风险明显减少,社区团购平台低价倾销风险指数已从年初的25.3%降至目前的4.2%。

四、强化事后执法,严厉打击平台经济违法违规行为。聚焦电子商务、直播平台、社区电商等平台经济领域,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自2021年1月以来,共立案查处138件违法案件。组织违法线索集中交办,将“浙江公平在线”系统监测发现的294条线索,按照“分级分类、应立必立”的原则进行闭环处置,其中149条线索立案查处,62条线索按程序移送查处,其余83条线索分别采取责令改正、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委托相关方鉴定等处置措施。截至目前,已累计督促平台下架商品444件,通知规范整改店铺338家,关闭店铺12家。

五、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平台经济领域资本无序扩张。落实规范平台企业入股金融机构行为,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求依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加强平台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监管,强化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自查,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压降与平台企业联合贷款规模。对金融机构金融营销宣传制度建设、营销信息发布等进行专项检查,督促金融机构切实规范金融营销行为,特别对浮夸型金融产品营销文案进行窗口指导。深入推进杭州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通过试点探索运用信息披露、社会监督、标准化、监管科技等手段,努力打造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着力提升金融监管的穿透性、专业性,营造健康开放的金融科技新生态贡献力量。目前,已通过首批杭州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5个,第二批内有4个试点应用正在公示,积极探索运用“监管沙盒”等方式,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

对于您提出的设立“互联网公司专利年限经营制度”的建议,鉴于当前建立实施该制度尚缺乏法律法规支撑,我们将认真研究,在相关立法过程中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构建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平台经济创新监管的浙江实践”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全力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牵头协调工作,做好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努力做到提前完成、高质量完成,确保20条举措尽快落地见效,为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贡献浙江经验。

二、进一步推进系统升级。持续推进“浙江公平在线”系统迭代升级,不断提高系统对平台经营主体、交易行为、网售商品的监测覆盖面,持续优化监测模型,完善平台数据画像功能,提升系统监测能级,确保系统真正管用实用好用。充分发挥“天罗地网”金融风险监测防控系统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涉嫌资本无序扩张的监测分析和联合研判。

三、进一步强化闭环处置。按照大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结果反馈的闭环监管要求,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平台企业自查自纠;对交办各地的案件线索,加强核查研判,及时立案处置,做到查处一批、惩戒一批、通报一批,全面形成监管闭环。

四、进一步推动督促整改。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总局要求,督促指导全省平台企业深入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自查,切实做到立即改全面改彻底改,确保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整改到位。

五、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加快推进杭州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第二批试点创新应用,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遵从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守正创新,共同营造开放、包容、安全的金融生态环境。

六、进一步加强合规指导。制定出台《浙江省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指引》,制度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行政指导、行政辅导和行政约谈。不定期组织举办平台企业负责人培训班,深入学习平台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将公平竞争意识和反垄断合规要求内化到企业经营管理中,真正做到依法经营、守正创新。

七、进一步优化平台服务。强化服务供给,为平台企业研究制定精准管用的服务举措。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及时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关注平台企业的重大关切,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平台企业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平台经济监管、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处 陈跃华

联系电话:0571-89761110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印发

索引号: 002482410/2021-67724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10-1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1- 10- 12 15: 46 字体:[ ] 浏览次数:(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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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进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互联网公司专利年限经营制度”的建议》(杭10号)收悉。经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益于改革开放的时代红利、党委政府的政策红利和中国这个全球最大市场的红利,我省互联网平台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年增长率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均超过15%,在全国保持领先。平台经济作为浙江的一张“金名片”,对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平台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涉嫌垄断、不正当竞争和资本无序扩张等问题,存在风险隐患。去年下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浙江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态度鲜明,主动作为,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平台经济监管、发展工作。我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多措并举强化平台经济全链条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率先出台平台经济监管新政。坚持依法规范与支持发展并重、创新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治“果”与治“因”并重、监管执法与制度建设并重,于2021年3月12日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包括六个方面共20条举措,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内容上具有开放性,在突出反垄断监管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同时,对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数据安全等方面明确了要求;二是举措上具有可操作性,充分结合浙江实际,提出的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是可落实落地的;三是机制上具有协同性,成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的平台经济工作专班,建立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部门联合会商工作机制,突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政企互动、社会监督,形成平台经济监管合力;四是手段上具有多样性,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律、信用、社会参与等各种手段,尤其用好数字化手段,打好“组合拳”;五是闭环上具有逻辑性,构建大数据监测、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闭环监管体系,形成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执法的闭环工作机制。目前,已将20条举措逐条逐项细化分解为155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明晰任务举措和时间要求。

二、强化事前合规,密集开展平台企业竞争合规辅导。针对平台经济不同对象、不同风险,采取指导会、辅导会、约谈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平台企业合规辅导。一是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在全省310余家平台企业中全面部署开展自查整改和评估督导工作,要求各平台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十四个方面116项整改清单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平台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督导。二是召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辅导会,向43家企业通报监测发现的经营者集中应申报未申报风险问题,辅导宣讲反垄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开展自查。三是召开社区团购及生鲜电商平台约谈会,督促5家平台全面落实国家部委关于社区团购“九个不得”的要求,对照监测发现的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整改,严格商品审核,完善促销规则,强化技术监测,切实防范风险。四是召开全省平台负责人培训会,面向55家平台企业99位负责人深入宣贯中央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专题解读平台经济相关政策制度,对平台企业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五是组建反垄断专家指导委员会,打造“大成集智”的反垄断高端智库,聘请包括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在内的首批10位专家为专家委员,充分发挥专家在竞争政策和反垄断领域决策建议、课题研究、案件咨询、立法论证等方面的作用,为浙江省平台经济监管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自2021年2月开展系列合规辅导以来,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意识明显增强,平台企业尤其是头部平台企业高度重视尊法学法守法,合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平台企业也越来越深刻认识到其发展得益于党委政府鼓励创新、审慎包容的政策举措。

三、强化事中审查,率先上线“浙江公平在线”系统。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于2021年2月26日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该系统依托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现有基础,着重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纵向垄断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12类行为实施实时监测,具有信息全网监测、数据聚合画像、风险分类识别、问题综合研判、证据在线保存等五方面功能,并建立了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实现平台经济整体智治。目前,系统已覆盖重点网络平台350家、平台内经营者228万家、重点品牌513个、商品7000余万件。系统上线以来累计发现风险信息及违法线索1193条,已全部落地处置,监测准确率为61.8%。系统威慑效应已逐步显现,平台企业“二选一”“纵向垄断协议”等涉嫌垄断风险明显减少,社区团购平台低价倾销风险指数已从年初的25.3%降至目前的4.2%。

四、强化事后执法,严厉打击平台经济违法违规行为。聚焦电子商务、直播平台、社区电商等平台经济领域,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自2021年1月以来,共立案查处138件违法案件。组织违法线索集中交办,将“浙江公平在线”系统监测发现的294条线索,按照“分级分类、应立必立”的原则进行闭环处置,其中149条线索立案查处,62条线索按程序移送查处,其余83条线索分别采取责令改正、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委托相关方鉴定等处置措施。截至目前,已累计督促平台下架商品444件,通知规范整改店铺338家,关闭店铺12家。

五、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平台经济领域资本无序扩张。落实规范平台企业入股金融机构行为,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求依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加强平台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监管,强化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自查,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压降与平台企业联合贷款规模。对金融机构金融营销宣传制度建设、营销信息发布等进行专项检查,督促金融机构切实规范金融营销行为,特别对浮夸型金融产品营销文案进行窗口指导。深入推进杭州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通过试点探索运用信息披露、社会监督、标准化、监管科技等手段,努力打造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着力提升金融监管的穿透性、专业性,营造健康开放的金融科技新生态贡献力量。目前,已通过首批杭州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5个,第二批内有4个试点应用正在公示,积极探索运用“监管沙盒”等方式,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

对于您提出的设立“互联网公司专利年限经营制度”的建议,鉴于当前建立实施该制度尚缺乏法律法规支撑,我们将认真研究,在相关立法过程中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构建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平台经济创新监管的浙江实践”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全力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牵头协调工作,做好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努力做到提前完成、高质量完成,确保20条举措尽快落地见效,为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贡献浙江经验。

二、进一步推进系统升级。持续推进“浙江公平在线”系统迭代升级,不断提高系统对平台经营主体、交易行为、网售商品的监测覆盖面,持续优化监测模型,完善平台数据画像功能,提升系统监测能级,确保系统真正管用实用好用。充分发挥“天罗地网”金融风险监测防控系统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涉嫌资本无序扩张的监测分析和联合研判。

三、进一步强化闭环处置。按照大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结果反馈的闭环监管要求,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平台企业自查自纠;对交办各地的案件线索,加强核查研判,及时立案处置,做到查处一批、惩戒一批、通报一批,全面形成监管闭环。

四、进一步推动督促整改。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总局要求,督促指导全省平台企业深入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自查,切实做到立即改全面改彻底改,确保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整改到位。

五、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加快推进杭州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第二批试点创新应用,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遵从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守正创新,共同营造开放、包容、安全的金融生态环境。

六、进一步加强合规指导。制定出台《浙江省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指引》,制度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行政指导、行政辅导和行政约谈。不定期组织举办平台企业负责人培训班,深入学习平台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将公平竞争意识和反垄断合规要求内化到企业经营管理中,真正做到依法经营、守正创新。

七、进一步优化平台服务。强化服务供给,为平台企业研究制定精准管用的服务举措。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及时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关注平台企业的重大关切,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平台企业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平台经济监管、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处 陈跃华

联系电话:0571-89761110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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