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台5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1- 10- 13 10: 55
字体:[
]

B

付倩琦、吴锡福、张文娟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信用规则指标评价体系的建议》(台50号)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部署,以数字化改革为统领,创新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地生根,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努力做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对守信者“无事不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构建信用模型,实施信用风险分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我省各政府部门大力推进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或信用风险的不同,实施差异化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已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9个信用风险分类模型应用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其中通用性模型3个,分别为省市场监管局建设的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省发改委建设的企业公共信用模型和国务院办公厅信用模型。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运用机器学习等新一代大数据技术构建,从公共信用、治理能力、质量管理、资本能力和市场表现五大维度衡量企业发生失信行为的可能性,根据问题发生的概率进行分类。国办信用模型采用评分卡方式,从经营行为、履约历史、监管信息和成长潜力五个维度衡量企业发生失信行为的可能性,根据问题发生的概率进行分类。企业公共信用模型采用专家评价法,从基本情况、金融财税、管治能力、遵纪守法、社会责任五个方面评价企业等级。考虑到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获取的数据较少,难以形成较为客观的信用风险分类,因此,以上模型均暂未对这两类市场主体进行信用风险分类。

(二)应用分类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

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各部门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水平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水平高的监管对象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水平低的监管对象适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精准性。

具体实现上,则是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设置关联信用规则功能,通过此功能实现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取。关联信用规则功能已向所有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开放,38个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托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企业信用风险模型、国办信用模型、省公用信用信息模型等三个通用模型和生态环境信用、防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公共场所信用评价、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等36个部门专业模型开展信用分类监管。

以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为例,自2020年5月部署于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以来,2020年度已有38个部门应用该模型分类结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及任务22803个,检查企业337319户次,问题检出率前三的为卫生健康、地震和应急部门,检出率分别为48.4%、44.5%、44.3%。市场监管部门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5417个,其中83%的抽查任务关联了企业信用风险,累计检查企业85894户次,同比减少56.8%。关联企业信用风险的抽查问题检出率34.3%,未关联企业信用风险的抽查问题检出率19.9%,问题检出率提高达72.4%,监管效能明显提升。

(三)创新“通用+专业”模式,强化专业领域信用分类监管

针对各专业信用分类模型主要注重专业监管需求,而对企业整体信用状况缺少判断的情况,我省在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中,创新设立了“通用+专业”融合应用模式,在专业监管领域,将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与专业信用模型有机集成,协同处置。

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为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模型将识别出的高风险企业及其高风险事件(如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发送给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流转至管辖地市场监管局,逐家进行风险核查与处置。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模型评定的中风险企业,则和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高风险企业共同进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关联信用规则功能界面,将企业信用高风险企业、特种设备中风险企业抽查比例设置为不低于30%,从而实现差异化监管。2020年,特种设备中、低风险企业以“通用+专业”模式开展双随机任务数为4004个,检查43354户次,检出问题11484户次,问题检出率为26.5%。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

为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在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我省各政府部门均制定了本部门的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如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和应用的要求。一是构建了从信用信息归集、数据建模分类、分类结果应用、应用结果共享归集的分类管理闭环;二是阐述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基本方法和具体规则,厘清了通用的企业信用风险和食品、特种设备等专业领域信用风险的关系,形成“通用+专业”融合管理模式;三是围绕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设置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场景,包括在双随机抽查、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等评优事项、行业性、区域性风险防范等,规定了不同信用风险水平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措施。  

二、下步工作设想

下一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省大数据局及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和信用“531X”工程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各位代表建议,聚焦信用监管、精准监管,努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进一步加大数据归集力度

截至2021年5月底,我省已开通数据高铁专列36条,25个涉及群众高频办事事项的省级部门、全部11个设区市开通数据高铁,累计归集数据615亿条。数据高铁通过直达数源的方式,消除数据传输的中间环节,实现全链路数据可量化、问题可定位、责任可追溯。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数据高铁建设标准、工具、监控和质量保障,拓展数据高铁建设范围,归集整合公共数据,向需求部门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动态监数据,高质量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行政执法“一网通管”、基层治理“一网共治”,为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托数据高铁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协调争取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在浙江有分支机构的省外企业信息,夯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数据基础。

(二)进一步丰富信用规则

在2020年33个部门37个领域建成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建成37个信用模型的基础上,按照省信用浙江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出版物印刷、档案服务、纳税等等领域及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医疗机构、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将建成行业(领域)信用模型。市场监管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用模型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上的应用,并将信用模型应用结果共享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升级企业信用风险模型,通过样本分级分类、优化数据清洗方案、增加机器学习算法等方式,提升模型精准度,探索省外企业在浙江分支机构企业信用风险评估。

(三)进一步强化信用规则应用

围绕“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按照信用“531X”工程总体要求,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信用规则在监管中的应用。

一是迭代升级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与掌上执法APP,契合信用监管、乡镇(街道)统一执法等监管执法业务特点,为监管业务的多样性提供基础保障。优化联合监管功能,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支持整合部门内部抽查事项和跨部门抽查事项功能,推动部门内融合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打通监管任务从制定监管计划任务书到任务实施全流程线上实现。

二是加强指导力度,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联合专班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晾晒指标,稳步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考核晾晒指标初步确定为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100%,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占比数达到10%,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70%以上,掌上执法率90%。上述考核晾晒指标将在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后实施。

(四)推进行业、区域企业信用风险评估与应用

在已经建成的用于预测单个企业信用风险的企业信用风险模型基础上,建设用于评估行业、区域企业信用风险的模型,实现从个体到整体的全覆盖。在双随机抽查时,结合区域、行业企业信用指数实施差异化监管。在设置双随机抽查任务时,充分考虑行业、区域企业信用风险水平。对企业信用风险水平较低的行业、区域,在任务数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上要适当提高;在抽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时,再进一步结合单个企业信用风险水平,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双随机关联信用规则功能,对企业信用高风险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通过行业、区域、企业三个维度企业信用风险水平的叠加,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

(五)加强信息公示与共享

按照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及时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各类信用规则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行政检查情况通过省大数据局“数据高铁”归集于省大数据局数据中心,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双公示。对于依据法律法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信用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信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把各项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施展

联系电话:(0571)89769143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印发

索引号: 002482410/2021-67725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1-10-13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台5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1- 10- 13 10: 55 字体:[ ] 浏览次数:( )

B

付倩琦、吴锡福、张文娟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信用规则指标评价体系的建议》(台50号)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部署,以数字化改革为统领,创新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地生根,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努力做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对守信者“无事不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构建信用模型,实施信用风险分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我省各政府部门大力推进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或信用风险的不同,实施差异化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已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9个信用风险分类模型应用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其中通用性模型3个,分别为省市场监管局建设的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省发改委建设的企业公共信用模型和国务院办公厅信用模型。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运用机器学习等新一代大数据技术构建,从公共信用、治理能力、质量管理、资本能力和市场表现五大维度衡量企业发生失信行为的可能性,根据问题发生的概率进行分类。国办信用模型采用评分卡方式,从经营行为、履约历史、监管信息和成长潜力五个维度衡量企业发生失信行为的可能性,根据问题发生的概率进行分类。企业公共信用模型采用专家评价法,从基本情况、金融财税、管治能力、遵纪守法、社会责任五个方面评价企业等级。考虑到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获取的数据较少,难以形成较为客观的信用风险分类,因此,以上模型均暂未对这两类市场主体进行信用风险分类。

(二)应用分类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

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各部门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水平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水平高的监管对象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水平低的监管对象适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精准性。

具体实现上,则是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设置关联信用规则功能,通过此功能实现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取。关联信用规则功能已向所有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开放,38个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托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企业信用风险模型、国办信用模型、省公用信用信息模型等三个通用模型和生态环境信用、防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公共场所信用评价、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等36个部门专业模型开展信用分类监管。

以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为例,自2020年5月部署于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以来,2020年度已有38个部门应用该模型分类结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及任务22803个,检查企业337319户次,问题检出率前三的为卫生健康、地震和应急部门,检出率分别为48.4%、44.5%、44.3%。市场监管部门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5417个,其中83%的抽查任务关联了企业信用风险,累计检查企业85894户次,同比减少56.8%。关联企业信用风险的抽查问题检出率34.3%,未关联企业信用风险的抽查问题检出率19.9%,问题检出率提高达72.4%,监管效能明显提升。

(三)创新“通用+专业”模式,强化专业领域信用分类监管

针对各专业信用分类模型主要注重专业监管需求,而对企业整体信用状况缺少判断的情况,我省在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中,创新设立了“通用+专业”融合应用模式,在专业监管领域,将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与专业信用模型有机集成,协同处置。

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为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模型将识别出的高风险企业及其高风险事件(如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发送给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流转至管辖地市场监管局,逐家进行风险核查与处置。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模型评定的中风险企业,则和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高风险企业共同进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关联信用规则功能界面,将企业信用高风险企业、特种设备中风险企业抽查比例设置为不低于30%,从而实现差异化监管。2020年,特种设备中、低风险企业以“通用+专业”模式开展双随机任务数为4004个,检查43354户次,检出问题11484户次,问题检出率为26.5%。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

为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在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我省各政府部门均制定了本部门的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如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和应用的要求。一是构建了从信用信息归集、数据建模分类、分类结果应用、应用结果共享归集的分类管理闭环;二是阐述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基本方法和具体规则,厘清了通用的企业信用风险和食品、特种设备等专业领域信用风险的关系,形成“通用+专业”融合管理模式;三是围绕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设置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场景,包括在双随机抽查、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等评优事项、行业性、区域性风险防范等,规定了不同信用风险水平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措施。  

二、下步工作设想

下一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省大数据局及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和信用“531X”工程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各位代表建议,聚焦信用监管、精准监管,努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进一步加大数据归集力度

截至2021年5月底,我省已开通数据高铁专列36条,25个涉及群众高频办事事项的省级部门、全部11个设区市开通数据高铁,累计归集数据615亿条。数据高铁通过直达数源的方式,消除数据传输的中间环节,实现全链路数据可量化、问题可定位、责任可追溯。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数据高铁建设标准、工具、监控和质量保障,拓展数据高铁建设范围,归集整合公共数据,向需求部门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动态监数据,高质量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行政执法“一网通管”、基层治理“一网共治”,为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托数据高铁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协调争取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在浙江有分支机构的省外企业信息,夯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数据基础。

(二)进一步丰富信用规则

在2020年33个部门37个领域建成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建成37个信用模型的基础上,按照省信用浙江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出版物印刷、档案服务、纳税等等领域及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医疗机构、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将建成行业(领域)信用模型。市场监管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用模型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上的应用,并将信用模型应用结果共享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升级企业信用风险模型,通过样本分级分类、优化数据清洗方案、增加机器学习算法等方式,提升模型精准度,探索省外企业在浙江分支机构企业信用风险评估。

(三)进一步强化信用规则应用

围绕“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按照信用“531X”工程总体要求,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信用规则在监管中的应用。

一是迭代升级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与掌上执法APP,契合信用监管、乡镇(街道)统一执法等监管执法业务特点,为监管业务的多样性提供基础保障。优化联合监管功能,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支持整合部门内部抽查事项和跨部门抽查事项功能,推动部门内融合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打通监管任务从制定监管计划任务书到任务实施全流程线上实现。

二是加强指导力度,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联合专班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晾晒指标,稳步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考核晾晒指标初步确定为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100%,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占比数达到10%,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70%以上,掌上执法率90%。上述考核晾晒指标将在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后实施。

(四)推进行业、区域企业信用风险评估与应用

在已经建成的用于预测单个企业信用风险的企业信用风险模型基础上,建设用于评估行业、区域企业信用风险的模型,实现从个体到整体的全覆盖。在双随机抽查时,结合区域、行业企业信用指数实施差异化监管。在设置双随机抽查任务时,充分考虑行业、区域企业信用风险水平。对企业信用风险水平较低的行业、区域,在任务数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上要适当提高;在抽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时,再进一步结合单个企业信用风险水平,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双随机关联信用规则功能,对企业信用高风险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通过行业、区域、企业三个维度企业信用风险水平的叠加,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

(五)加强信息公示与共享

按照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及时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各类信用规则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行政检查情况通过省大数据局“数据高铁”归集于省大数据局数据中心,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双公示。对于依据法律法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信用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信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把各项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施展

联系电话:(0571)89769143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