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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娟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鼓励扶植小微实体经济发展几点建议》(绍31号)收悉。您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对此建议的办理工作非常重视,多次研究并积极与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等省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沟通。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重大战略任务,以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为总抓手,秉持“改革育小”“创新强小”“金融活小”“服务暖小”“聚力扶小”工作理念,加快构建“小微有活力、民企有实力、发展有动力”的经济增长新格局。2018年—2020年,我省实施第二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创业活力持续激发。至2020年底,全省小微企业达250.09万家,其中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78.42万家,分别比2015年初增长53.55%、66.53%,浙江经济基本盘进一步做大。二是主体结构持续优化。全省三年新增“个转企”7.85万家,股份公司7171家,主板上市公司24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716家,有力地促进了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三是科技支撑持续增强。全省三年新增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产业小微企业33.6万家,科技型小微企业3.81万家,发放科技创新券45.3亿元。四是金融支持大幅提高。全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4.5万亿元,同比增长21.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6个百分点,居全国首位。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4531.6亿元。
2020年,新冠疫情对我省小微企业造成严重冲击,我们坚持以“六稳”“六保”任务为重点,在四个方面全面发力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一)加强政策纾困。疫情以来,扎实落实“五减”政策,认真贯彻中央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部署要求,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减免房租方面,全省国有企业共为4.66万户小微企业减租21.18亿元;非国有商品市场共为经营户减租10.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比达95%以上。减免税费方面,共为小微企业减免税费668.34亿元,同比增长70.07%;共为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用788.66亿元。检验检测费用减免方面,常态化开放实验室,服务企业11万批次;减免各类涉企检验检测费用2.27亿元。减免利息方面,2020年,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2018年下降84个基点。“两直”资金补助方面,全省共补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8.98万户,发放补助资金65.8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38.73万户、51.87亿元。此外,积极提升抗疫惠企政策知晓度,疫情期间共向全省273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送1165万条抗疫情稳发展政策干货。
(二)加强金融支持。深入推进融资畅通工程,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2020年,推动央行低息政策性资金精准直达小微企业,全年累计投放3319亿元,惠及小微市场主体28万户。扩大两项直达货币政策惠企覆盖面,全省地方法人银行为2343.5亿元普惠小微贷款提供了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6510亿元,金额均居全国第一。率先在全国建立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项清单”制度,建立“敢贷、愿贷”机制,创新开展“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2020年共有8.7万户从未有过贷款的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三)加强技能培训。全面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了农民工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技能水平。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超过百万人,其中农民工占4成左右。一是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农村户籍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失业和转岗农民工,引导并组织参加新技能培训,2020年全省组织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5.8万人。二是大力推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对农民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农民工开展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2020年全省组织培训在岗农民工22.5万人。三是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培训。面向有意愿开展创业活动和处于创业初期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服务,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孵化和创业政策支持。2020年全省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2.2万人。
(四)强化科技帮扶。连续组织开展“双倍增”行动,高水平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全省已建成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38家,向小微企业开放科研设施和仪器16.78万台次,开放实验室服务28.94万批次,“浙里检”服务小微企业订单数达14.36万单。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累计服务企业4.57万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250亿元、引导企业研发投入1833亿元。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347家,培训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实务人才1525人次,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您对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研究深入、剖析精准、总结全面、观点明确,在您所提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分析,认识到当前小微企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从小微企业自身来看,规模相对偏小,盈利能力、创新能力、营销能力、管理水平仍然不强,法律意识有待提升,经营模式、产品种类、行业分布仍较为传统,对未来发展预期仍然不稳;从生产经营要素来看,资源要素配置、流通、共享仍不到位,原材料、人工、房租等各方面成本持续较快增长,引才留才难、融资难、入园难等问题仍相对突出;从外部市场环境来看,政策碎片化、知晓率低、兑现难等问题仍突出,服务仍然粗放、不够精准,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仍不完善;从政府工作推进来看,部分地方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社会各界对小微企业的认识、宣传和服务仍不到位,多方合力尚未有效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提的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金融帮扶力度。持续推进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和首贷户培育计划,深化“4+1”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落实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深入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引导小微企业有效利用期货工具。推动优质小微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和引入私募、创投资金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同时,加大数字化赋能力度,整合链接“贷款码”“小微通”和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平台,广泛归集政府涉企数据资源,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评价体系,构建一站式、全线上、全周期的融资服务新模式。
(二)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好小微企业当前可以享受的三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延续实施去年应对疫情的部分减税措施,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降到1%、小微企业房土两税减免等。二是延续实施2019年前出台的部分到期政策,如金融企业对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扣除优惠、延续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等。三是今年新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同时,省级层面鼓励引导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财政补贴支持政策。
(三)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据调查,我省超过50%的小微企业认为原材料成本较高。一方面,要利用好市场化力量,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大型龙头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上下游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产销协作,做好保供稳价。另一方面,要利用好行政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大宗商品、原材料领域囤积居奇、捂盘惜售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清理规范城镇供气供电供水供暖行业收费,持续严厉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全力推进降本减负。同时,研究规范平台收费规则,督促引导平台经营者降低过高不合理收费和抽成,提高各项收费标准、规则和抽成比例的公开透明度,适度降低新商户佣金和推介费比例。
(四)进一步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农民工为重点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各项政策,让更多企业和劳动者知晓政策、享受政策,鼓励引导更多农民工积极参与,不断提升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二是充分调动企业的培训积极性。深入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发挥企业主动性,让企业自主开展培训、自主进行认定,解决技能人才评价认证难的问题。三是切实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就业导向,由企业提出需求,开展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四是完善培训保障机制。做好培训需求收集、组织实施、机构认定,通过线上培训、项目制培训等新形式灵活开展培训,进一步优化补贴申领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
(五)进一步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一是注重数字赋能。以“小微通”综合服务云平台作为小微企业的资源链接入口和服务提供出口,有效整合各部门服务小微企业的数字资源,详细梳理主体发展需求,深入了解基层工作实际,切实厘清当前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数字化方式破题。二是注重放管结合。以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为主要抓手,系统梳理各层级审批清单,大幅精简重复审批、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特别是要规范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同时,全力推进跨部门协同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加快完善监管标准体系,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切实降低微观主体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三是注重公平竞争。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施风险分类管理,推进部门联合激励、惩戒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平台收费行为,加强对平台随意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行为的监管,禁止和打击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
(六)进一步促进惠企政策兑现。要让小微企业享受到真真切切的政策红利,具体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强化政策研究储备。按照“清理一批、延续一批、提升一批、创新一批”的思路,对无效的政策尽快清理,对有效的延续执行,对力度不够的有效提升,对新问题、新需求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新的政策举措。同时,向上争取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横向促进各部门政策协同发力,对下做好一线政策需求调查研究。二是强化政策宣贯兑现。动态、系统、全面地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政策进行智能解读,将政策和小微企业拆分到最小颗粒度并实现精准匹配,主动向企业展示可以享受的政策,一并告知明确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负责人与联系方式,尽可能做到政策兑现“落实到人”。同时,加大惠企政策线上兑现覆盖面,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三是强化政策评估问效。以小微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坚持“政策好不好、企业说了算”的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推进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倒逼科学制定政策、严格落实政策。
感谢您对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 白峰
联系电话:0571-89766091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印发
索引号: | 002482410/2021-67726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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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娟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鼓励扶植小微实体经济发展几点建议》(绍31号)收悉。您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对此建议的办理工作非常重视,多次研究并积极与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等省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沟通。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重大战略任务,以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为总抓手,秉持“改革育小”“创新强小”“金融活小”“服务暖小”“聚力扶小”工作理念,加快构建“小微有活力、民企有实力、发展有动力”的经济增长新格局。2018年—2020年,我省实施第二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创业活力持续激发。至2020年底,全省小微企业达250.09万家,其中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78.42万家,分别比2015年初增长53.55%、66.53%,浙江经济基本盘进一步做大。二是主体结构持续优化。全省三年新增“个转企”7.85万家,股份公司7171家,主板上市公司24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716家,有力地促进了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三是科技支撑持续增强。全省三年新增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产业小微企业33.6万家,科技型小微企业3.81万家,发放科技创新券45.3亿元。四是金融支持大幅提高。全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4.5万亿元,同比增长21.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6个百分点,居全国首位。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4531.6亿元。
2020年,新冠疫情对我省小微企业造成严重冲击,我们坚持以“六稳”“六保”任务为重点,在四个方面全面发力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一)加强政策纾困。疫情以来,扎实落实“五减”政策,认真贯彻中央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部署要求,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减免房租方面,全省国有企业共为4.66万户小微企业减租21.18亿元;非国有商品市场共为经营户减租10.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比达95%以上。减免税费方面,共为小微企业减免税费668.34亿元,同比增长70.07%;共为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用788.66亿元。检验检测费用减免方面,常态化开放实验室,服务企业11万批次;减免各类涉企检验检测费用2.27亿元。减免利息方面,2020年,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2018年下降84个基点。“两直”资金补助方面,全省共补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8.98万户,发放补助资金65.8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38.73万户、51.87亿元。此外,积极提升抗疫惠企政策知晓度,疫情期间共向全省273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送1165万条抗疫情稳发展政策干货。
(二)加强金融支持。深入推进融资畅通工程,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2020年,推动央行低息政策性资金精准直达小微企业,全年累计投放3319亿元,惠及小微市场主体28万户。扩大两项直达货币政策惠企覆盖面,全省地方法人银行为2343.5亿元普惠小微贷款提供了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6510亿元,金额均居全国第一。率先在全国建立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项清单”制度,建立“敢贷、愿贷”机制,创新开展“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2020年共有8.7万户从未有过贷款的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三)加强技能培训。全面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了农民工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技能水平。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超过百万人,其中农民工占4成左右。一是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农村户籍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失业和转岗农民工,引导并组织参加新技能培训,2020年全省组织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5.8万人。二是大力推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对农民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农民工开展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2020年全省组织培训在岗农民工22.5万人。三是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培训。面向有意愿开展创业活动和处于创业初期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服务,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孵化和创业政策支持。2020年全省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2.2万人。
(四)强化科技帮扶。连续组织开展“双倍增”行动,高水平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全省已建成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38家,向小微企业开放科研设施和仪器16.78万台次,开放实验室服务28.94万批次,“浙里检”服务小微企业订单数达14.36万单。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累计服务企业4.57万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250亿元、引导企业研发投入1833亿元。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347家,培训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实务人才1525人次,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您对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研究深入、剖析精准、总结全面、观点明确,在您所提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分析,认识到当前小微企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从小微企业自身来看,规模相对偏小,盈利能力、创新能力、营销能力、管理水平仍然不强,法律意识有待提升,经营模式、产品种类、行业分布仍较为传统,对未来发展预期仍然不稳;从生产经营要素来看,资源要素配置、流通、共享仍不到位,原材料、人工、房租等各方面成本持续较快增长,引才留才难、融资难、入园难等问题仍相对突出;从外部市场环境来看,政策碎片化、知晓率低、兑现难等问题仍突出,服务仍然粗放、不够精准,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仍不完善;从政府工作推进来看,部分地方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社会各界对小微企业的认识、宣传和服务仍不到位,多方合力尚未有效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提的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金融帮扶力度。持续推进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和首贷户培育计划,深化“4+1”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落实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深入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引导小微企业有效利用期货工具。推动优质小微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和引入私募、创投资金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同时,加大数字化赋能力度,整合链接“贷款码”“小微通”和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平台,广泛归集政府涉企数据资源,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评价体系,构建一站式、全线上、全周期的融资服务新模式。
(二)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好小微企业当前可以享受的三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延续实施去年应对疫情的部分减税措施,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降到1%、小微企业房土两税减免等。二是延续实施2019年前出台的部分到期政策,如金融企业对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扣除优惠、延续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等。三是今年新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同时,省级层面鼓励引导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财政补贴支持政策。
(三)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据调查,我省超过50%的小微企业认为原材料成本较高。一方面,要利用好市场化力量,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大型龙头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上下游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产销协作,做好保供稳价。另一方面,要利用好行政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大宗商品、原材料领域囤积居奇、捂盘惜售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清理规范城镇供气供电供水供暖行业收费,持续严厉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全力推进降本减负。同时,研究规范平台收费规则,督促引导平台经营者降低过高不合理收费和抽成,提高各项收费标准、规则和抽成比例的公开透明度,适度降低新商户佣金和推介费比例。
(四)进一步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农民工为重点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各项政策,让更多企业和劳动者知晓政策、享受政策,鼓励引导更多农民工积极参与,不断提升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二是充分调动企业的培训积极性。深入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发挥企业主动性,让企业自主开展培训、自主进行认定,解决技能人才评价认证难的问题。三是切实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就业导向,由企业提出需求,开展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四是完善培训保障机制。做好培训需求收集、组织实施、机构认定,通过线上培训、项目制培训等新形式灵活开展培训,进一步优化补贴申领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
(五)进一步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一是注重数字赋能。以“小微通”综合服务云平台作为小微企业的资源链接入口和服务提供出口,有效整合各部门服务小微企业的数字资源,详细梳理主体发展需求,深入了解基层工作实际,切实厘清当前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数字化方式破题。二是注重放管结合。以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为主要抓手,系统梳理各层级审批清单,大幅精简重复审批、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特别是要规范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同时,全力推进跨部门协同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加快完善监管标准体系,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切实降低微观主体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三是注重公平竞争。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施风险分类管理,推进部门联合激励、惩戒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平台收费行为,加强对平台随意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行为的监管,禁止和打击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
(六)进一步促进惠企政策兑现。要让小微企业享受到真真切切的政策红利,具体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强化政策研究储备。按照“清理一批、延续一批、提升一批、创新一批”的思路,对无效的政策尽快清理,对有效的延续执行,对力度不够的有效提升,对新问题、新需求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新的政策举措。同时,向上争取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横向促进各部门政策协同发力,对下做好一线政策需求调查研究。二是强化政策宣贯兑现。动态、系统、全面地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政策进行智能解读,将政策和小微企业拆分到最小颗粒度并实现精准匹配,主动向企业展示可以享受的政策,一并告知明确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负责人与联系方式,尽可能做到政策兑现“落实到人”。同时,加大惠企政策线上兑现覆盖面,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三是强化政策评估问效。以小微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坚持“政策好不好、企业说了算”的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推进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倒逼科学制定政策、严格落实政策。
感谢您对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 白峰
联系电话:0571-89766091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