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2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1- 10- 13 11: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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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娜委员、王伽伽委员、刘俏蕾委员、吴洁静委员、李芳委员、田宁委员、毛新宇委员、郭峰委员、林斌委员、沈黎勇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建议》(第625号提案)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档升级食品安全水平

多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学校食堂资金投入,强力推进学校食堂改造提升工程,对学校食堂功能布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使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大幅改善。管理方面,我省完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引入“五常法”“色标管理”等管理模式加强现场管理,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目前,我省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100%,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率100%,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组织10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达97.73%,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6929家,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的达40.8%。

二、数字赋能校园食品安全

在实施“阳光厨房”的基础上,2020年我省将校园“智能阳光厨房”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推动。通过融合人工智能视频行为算法分析和物联网技术,创新赋能传统“阳光厨房”视频系统,开发厨师未戴工帽子、未戴口罩、未二次更衣等风险管控场景,从以往单一的“后厨可视”,全面升级为操作行为和设备环境“可识别、可抓拍、可感测、可远程、可示警”,提升学校智能化监管水平。目前,全省学校食堂已建成“智能阳光厨房”4318家。按照“数字赋能、风险预防、智能管理、智慧共治”思路,统一开发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智治应用场景。场景应用有主体管理智控、智能食品管理、智能阳光厨房、食安智慧共治四大模块,同时打通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抽检监测、“智能阳光厨房”、校长陪餐等数据的互联互通,构建全面智治的“智慧大脑”,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的全周期管控、全过程防控、全社会共治、全方位应用数字化治理模式,目前,全省学校全面使用校园食品安全智治应用场景3486家。

三、社会共治构建校园食安体系

我省大力推广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构建行业监管和保险管理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校园逐步开展“家长开放日”“家长评议团”等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到食堂用餐、观摩、检查和评议,搭建学校、家长互动平台,建立有效协同机制。部分校园通过校园食品安全APP向家委会或家长公开后厨加工过程,接受家长监督,邀请家长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我省还探索第三方评估,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学校食堂暗访评估、A级单位评定等工作,倒逼学校主体责任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扎实有效推进校园守护行动。按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和安排,强化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共同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消C进度;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基本建成一张网、全覆盖;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平稳向好。

(二)进一步扩大校园食品安全数字治理范围。2021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努力让群众吃得更放心”任务提出,今年全省学校食堂将实现“阳光厨房”全覆盖。为此,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存量和增量两张清单,确保所有学校食堂“全覆盖,无遗漏、底数清、情况明”,建成的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将实现原料、切配、烹饪、专间等关键控制点视频展示要求和现场信息公示要求。我省加快推进智能“阳光厨房”建设工程,到2021年中小学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60%建成智能“阳光厨房”,鼓励其他学校食堂建设智能“阳光厨房”。2021年基本完成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归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供应商、日常监管等信息,全面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状况,精准施策。

(三)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秋季开学期间,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追踪复查,督促指导并落实到位;对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查处。加强社会共治,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柳凌(食品安全协调处)

联系电话:0571-89761503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杭州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印发

索引号: 002482410/2021-67725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1-10-13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2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1- 10- 13 11: 03 字体:[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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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娜委员、王伽伽委员、刘俏蕾委员、吴洁静委员、李芳委员、田宁委员、毛新宇委员、郭峰委员、林斌委员、沈黎勇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建议》(第625号提案)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档升级食品安全水平

多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学校食堂资金投入,强力推进学校食堂改造提升工程,对学校食堂功能布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使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大幅改善。管理方面,我省完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引入“五常法”“色标管理”等管理模式加强现场管理,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目前,我省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100%,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率100%,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组织10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达97.73%,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6929家,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的达40.8%。

二、数字赋能校园食品安全

在实施“阳光厨房”的基础上,2020年我省将校园“智能阳光厨房”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推动。通过融合人工智能视频行为算法分析和物联网技术,创新赋能传统“阳光厨房”视频系统,开发厨师未戴工帽子、未戴口罩、未二次更衣等风险管控场景,从以往单一的“后厨可视”,全面升级为操作行为和设备环境“可识别、可抓拍、可感测、可远程、可示警”,提升学校智能化监管水平。目前,全省学校食堂已建成“智能阳光厨房”4318家。按照“数字赋能、风险预防、智能管理、智慧共治”思路,统一开发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智治应用场景。场景应用有主体管理智控、智能食品管理、智能阳光厨房、食安智慧共治四大模块,同时打通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抽检监测、“智能阳光厨房”、校长陪餐等数据的互联互通,构建全面智治的“智慧大脑”,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的全周期管控、全过程防控、全社会共治、全方位应用数字化治理模式,目前,全省学校全面使用校园食品安全智治应用场景3486家。

三、社会共治构建校园食安体系

我省大力推广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构建行业监管和保险管理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校园逐步开展“家长开放日”“家长评议团”等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到食堂用餐、观摩、检查和评议,搭建学校、家长互动平台,建立有效协同机制。部分校园通过校园食品安全APP向家委会或家长公开后厨加工过程,接受家长监督,邀请家长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我省还探索第三方评估,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学校食堂暗访评估、A级单位评定等工作,倒逼学校主体责任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扎实有效推进校园守护行动。按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和安排,强化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共同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消C进度;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基本建成一张网、全覆盖;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平稳向好。

(二)进一步扩大校园食品安全数字治理范围。2021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努力让群众吃得更放心”任务提出,今年全省学校食堂将实现“阳光厨房”全覆盖。为此,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存量和增量两张清单,确保所有学校食堂“全覆盖,无遗漏、底数清、情况明”,建成的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将实现原料、切配、烹饪、专间等关键控制点视频展示要求和现场信息公示要求。我省加快推进智能“阳光厨房”建设工程,到2021年中小学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60%建成智能“阳光厨房”,鼓励其他学校食堂建设智能“阳光厨房”。2021年基本完成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归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供应商、日常监管等信息,全面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状况,精准施策。

(三)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秋季开学期间,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追踪复查,督促指导并落实到位;对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查处。加强社会共治,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柳凌(食品安全协调处)

联系电话:0571-89761503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杭州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印发